瑞泰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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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
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推进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已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此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潘东晖              赵选民                李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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