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1-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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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致:格林美股份 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接受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林美”)的委
托,指派邓洁律师、陈晓璇律师(下称“本律师”)出席格林美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格林美《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格林美董事会已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 在
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议案、会议
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在格林美(武汉)
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许开华主持,
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已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
票。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格林美《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格林美董事会召集。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下同)共计 16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31,529,476 股,占格林美股
份总数的 17.3832%。其中:
日 下 午 深圳 证券 交 易所 收 市后 在 中国 证 券登 记结 算 有限 责 任公 司 深圳 分 公
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格林美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641,269,840 股,占格林美股份总数的 13.4058%。
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计 1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0,259,636 股,
占格林美股份总数的 3.9774%。
     (三)格林美部分董事、全部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格林美《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
有效的。
   三、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议
案进行了表决,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人点票、计票产生现场投票结果;结合本
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30,577,619 股同意、494,673 股反对、457,184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855%、 0.0595%、0.0550%。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30,521,219 股同意、494,673 股反对、513,584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787%、 0.0595%、0.0618%。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30,521,219 股同意、494,673 股反对、513,584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787%、 0.0595%、0.0618%。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857,119 股同意、494,673 股反对、1,177,684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9%、 0.0595%、0.1416%。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30,251,903 股同意、1,231,173 股反对、46,4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464%、 0.1481%、0.0056%。
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30,521,219 股同意、504,673 股反对、503,584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787%、 0.0607%、0.0606%。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30,313,819 股同意、583,573 股反对、632,084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538%、 0.0702%、0.0760%。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30,978,403 股同意、504,673 股反对、46,4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37%、 0.0607%、0.0056%。
规规定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02,003 股同意、515,573 股反对、46,4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23%、 0.0621%、0.0056%。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27,903 股同意、525,573 股反对、10,5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54%、 0.0633%、0.0013%。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2) 发行数量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24,003 股同意、529,473 股反对、10,5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49%、 0.0638%、 0.0013%。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3) 发行对象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24,003 股同意、529,473 股反对、10,5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49%、 0.0638%、 0.0013%。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4) 发行方式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24,003 股同意、529,473 股反对、10,5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49%、 0.0638%、 0.0013%。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5) 发行上市时间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24,003 股同意、529,473 股反对、10,5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49%、 0.0638%、 0.0013%。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6) 定价方式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088,203 股同意、565,273 股反对、10,5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06%、 0.0681%、 0.0013%。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7) 承销方式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34,003 股同意、519,473 股反对、10,5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61%、 0.0626%、 0.0013%。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8) 承销费用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27,903 股同意、525,573 股反对、10,5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54%、 0.0633%、 0.0013%。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37,903 股同意、515,573 股反对、10,5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66%、 0.0621%、 0.0013%。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10)上市地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092,103 股同意、561,373 股反对、10,5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11%、 0.0677%、 0.0013%。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11)决议有效期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37,903 股同意、515,573 股反对、10,5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66%、 0.0621%、 0.0013%。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12)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48,403 股同意 、515,573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79%、0.0621%、 0.0000%。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48,403 股同意 、515,573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79%、0.0621%、 0.0000%。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48,403 股同意 、515,573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79%、0.0621%、 0.0000%。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48,403 股同意 、515,573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79%、0.0621%、 0.0000%。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48,403 股同意 、515,573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79%、0.0621%、 0.0000%。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运作能力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02,603 股同意 、561,373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23%、0.0677%、 0.0000%。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48,403 股同意 、515,573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79%、0.0621%、 0.0000%。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析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48,403 股同意 、515,573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79%、0.0621%、 0.0000%。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02,003 股同意、515,573 股反对 、46,4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23%、 0.0621%、 0.0056%。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02,003 股同意、515,573 股反对 、46,4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23%、 0.0621%、 0.0056%。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司注册商标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102,003 股同意、515,573 股反对 、46,4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23%、 0.0621%、 0.0056%。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30,957,003 股同意、515,573 股反对 、56,9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12%、 0.0620%、 0.0068%。
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30,933,103 股同意、539,473 股反对 、56,9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283%、 0.0649%、 0.0068%。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审议事项
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和格林美《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四、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格林美《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本页无正 文,为 《广东君 信律师 事务所 关于格林 美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签字页。)
  广东君信律师事 务所              律师:邓   洁
  负责人:邢 志强
  中国       广州                 陈晓璇
                二〇二一年五月 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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