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锅股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1-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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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1-038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民币 4 元(含税)。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87,453,161.6
元= 718,632,904股×0.4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388870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即0.3888701元/股=287,453,161.60元÷739,201,050股)。综上,在保证本
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
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3888701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          咨询联系人:鲍瑾
咨询电话:0571-85387519            传真电话:0571-8538759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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