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05-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
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俞斌先生、胥岢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等处罚的情形,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
司副总经理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俞斌先生、胥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拟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贸易等经营事项,
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及营收规模,有利于降低对特定客户依存度较
高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
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投资事项实施后,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盈利
能力的提升、经营业绩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达到提升公司综
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第 1 页   共 2 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商品贸易等经营
业务。
  独立董事:
      章击舟     张如积                     李   宁
             第 2 页   共 2 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