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1-052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审核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批
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上述事项的批准、
核准能否取得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1,300,0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 16,961.30 万元(含本数),发行对象张启发先生拟以现金方式认
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启发先生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启发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已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姓名:张启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6031968********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镇中*路**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序号 公司名称 职务 任职期限
产权关系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董事长、总
司 经理
执行董事、
总经理
执行董事、
总经理
执行董事、
总经理
佛山市金银河智联科技产业园有限
公司
执行董事、
总经理
张启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公司构成关联
关系。
(三)对外投资公司及其业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外,张启发先生投资的其他企业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万元)
企业管理服务及咨询,企业策划服
佛山市宝金泰企业管理有 务,生产工艺技术研发及转让,职
限公司 业技能培训,物业管理,房地产开
发。
开发、制造:人造石材装饰材料;
销售:装饰材料、五金交电、人造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 及天然石材、橱柜、石制家具及配
公司 件。开发、销售:石材设备;石材
产品安装;品牌加盟服务;房屋租
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2021 年 5 月 14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5.01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
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
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发行的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扩充公司资本实力,应对行业特性和发展趋势所带来的新变化,稳固公司主
导产品的市场核心竞争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公
司缓解资金压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
的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
整合,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
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拓展、执行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步拓展主营业务的
发展空间,保障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预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认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对象张启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发行构成关
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与之有关的议案的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
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本次交易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