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董独字[2021]07 号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长的选举是在充分了解候选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
的基础上进行的,高少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高少镛先生的
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和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选举董事长的程序完备、合法。
综上,同意选举高少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
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被聘任人具有《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方式和程序完备、合法。
综上,同意聘任吴韵璇女士为公司总裁;聘任范丹女士、朱大昕先生、蔡莹彬先生、
曾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范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曾源先生为公司财
务总监。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长及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董事长及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1
年度董事长及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长及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国贸董独字[2021]07 号独立董事意见书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甘澍__________________
刘 峰__________________
戴亦一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