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我们认为:
债券的条件;
项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项目建设的市场前景等做出了充分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进行全面的了解;
证报告(截至2021年03月31日止)》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有效地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议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
(证监发[2012]37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
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增加了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
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常桂华 李媛 吕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