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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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8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集 中 竞价 交易 方 式回 购公 司股 份 。截 至本 次股 权 登记 日, 公 司总 股本 为
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116,082,441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77 人,代表股份 1,344,870,05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2.6735%。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均是委托代理人或公司董秘
出席表决),代表股份 602,286,319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325%;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 人,代表股份 742,583,735 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4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福州)律师
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11、13-21项均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提案12项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341,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607%;反对13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3%;
弃权3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02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673%;反对13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8%;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342,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608%;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
弃权3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0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677%;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342,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608%;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
弃权3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0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677%;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342,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608%;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
弃权3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0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677%;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661,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845%;反对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5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342,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476%;反对20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344,590,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792%;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
弃权1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0.0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98,270,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298%;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1,769,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 99.7694 % ; 反 对 2,710,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5,44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2220%;反对2,7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1%;弃
权390,2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56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772%;反对30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22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44,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231%;反对30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485,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714%;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
弃权2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0.01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166,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036%;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3,313,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 99.8842 % ; 反 对 1,556,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表决权股份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6,99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6094%;反对1,55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733,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898%;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41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657%;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34,313,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 99.2151 % ; 反 对10,413,238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7,994,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7.3513%;反对10,413,2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28%;弃
权143,0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733,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898%;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41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657%;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并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3,170,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 99.8736 % ; 反 对 1,699,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表决权股份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6,850,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735%;反对1,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65%;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外上市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733,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898%;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41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657%;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733,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898%;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41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657%;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733,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898%;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41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657%;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733,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898%;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41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657%;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智博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590,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792%;反对27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20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70,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298%;反对27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申请“全流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733,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99.9898%;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41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657%;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份有限公司持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47,938,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45,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234%;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且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表决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事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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