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益达: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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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现就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制定《外汇交易决策制度》,并就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开展建
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拟将开展远期外汇交易
业务的额度提高至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公司及子公
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实际经营的需要,目的是
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
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
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额度提高至累计
总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旗戟、曹军波、Xuan Richard Gu、梁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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