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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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
份1,776,982股,故公司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59,129,499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
期间任意时间。
禾厅。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
上 市 公 司回 购 专用 账 户中 的 股份 不 享有 股 东大 会 表 决权 , 公司 现 有总 股 本
份1,776,982股,故公司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59,129,499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8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34,832,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84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7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5,441,79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4927%。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248 人 ,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4,9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5,441,79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4927%。
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4,82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83,78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3,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 决 结 果 为: 同 意 334,829,893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2,683,787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反对 3,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同意334,82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83,78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3,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为:同意334,82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83,78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3,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为:同意334,82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83,78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3,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为:同意334,812,8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66,78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20,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为:同意334,82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83,78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3,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为:同意327,845,7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32%;
反对457,9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弃权6,529,188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5,699,625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498%;反对457,974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9%;弃权6,529,188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63%。
  表决结果为:同意334,82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83,78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3,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为:同意82,683,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83,78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3,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334,82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83,78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3,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4,829,7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83,68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3,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为:同意334,82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83,78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3,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334,82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83,78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3,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司慧、张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金禾实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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