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林: 关于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1-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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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业绩说明会是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的有
效手段,是投资者准确读懂定期报告、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的
重要渠道,也是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进而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的重要措施。为充分发挥业绩说明会的作用,建议沪深 300
指数公司、“A+H”上市公司、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 2020 年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年度报告
说明会),鼓励其他公司参照执行。
  业绩说明会应当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风险与困难及其他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
说明。上市公司应当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召开业绩说明
会的通知公告,说明召开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或网
络)、召开地点或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问题征集方式
等。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
  上市公司应当着力提升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会前,
上市公司应当向所有投资者提前公开征集问题,提升交流的
针对性;会中,上市公司应当保障中小投资者参会互动的权
利,鼓励上市公司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通过直播、视频、
语音等多种形式进行互动;会后,上市公司在业绩说明会后
二个交易日内,应当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及时在
本所互动易刊登。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地在业绩说明会上发布相关信息,不得发布虚假
信息和误导性陈述,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蹭
热点。
 特此通知
                 公司管理部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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