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莱特: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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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现对公司变更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对利润分配预案
进行变更,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2,15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0.18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345.88 万元;不送红股;
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76,863,200 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等情形时,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的原则调整方
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实
际情况相符,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到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饶莉   袁培初    王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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