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行: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1-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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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0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制
定了《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的预
案》
 (以下简称“
      《稳定股价预案》”
              ),该预案已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内容已在《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股票上市后 3 年内,如连续 20 个
交易日(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事项导致本行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每
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本公司、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行动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
稳定本公司股价的相关程序并实施相关措施。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5.31 元;2020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实施
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经除息后
调整为 5.13 元;
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5.75 元。自 2021 年 4 月 6 日起至
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应在触发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制定
稳定股价方案并由董事会公告。本公司将在 2021 年 5 月 20 日前召开
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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