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终止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
剩余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关于公司终止实施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剩余股票期权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剩余股票期
权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
》中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终止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未行权的
剩余股票期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终止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独立意
见》之签章页)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