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 月 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39,113,30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83.7317%。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35,882,8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230,4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 3,230,4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976%。
公司董事、监事和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11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11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11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11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11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229,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 ;反对 1,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11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229,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 ;反对 1,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七)《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11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229,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 ;反对 1,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11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229,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 ;反对 1,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11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229,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 ;反对 1,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
通过。
(十)《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11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229,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 ;反对 1,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 7 个子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董事李海坚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78,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229,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 ;反对 1,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就本议案的审议,彩时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彩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2)《关于董事李文秀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78,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229,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 ;反对 1,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就本议案的审议,彩时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彩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3)《关于董事李杰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6,562,5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78%;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2,549,53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49,5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229,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 ;反对 1,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4)《关于董事蒋孝文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11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229,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 ;反对 1,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5)《关于独立董事孙苹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11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229,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 ;反对 1,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6)《关于独立董事赵亚娟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11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229,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 ;反对 1,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7)《关于独立董事朱颉榕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11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229,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 ;反对 1,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十二)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 3 个子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监事王雪利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6,66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7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2,45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25%。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2)《关于监事廖伟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6,66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7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2,45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25%。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3)《关于监事陈茂愈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4,112,5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254%;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4,999,53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99,5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43%。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6,66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7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2,45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25%。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
通过。
(十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36,662,10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持股份的 0.7225%。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十五)《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6,66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7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2,45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25%。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十六)《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6,66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7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2,45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25%。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十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6,662,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72%;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2,45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79,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4.1217%;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1%;
弃权 2,4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75.8411%。
此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李伟律师与陈虹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