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04-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 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1-019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系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或“公司”)全资子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为促进海南贝泰妮创投未
来业务发展,充实资本实力,拟对海南贝泰妮创投作出以下股权安排:海南贝泰妮
创投注册资本拟从3,000万元增至4,000万元。其中,红杉文德股权投资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杉文德”)以1,000万元认缴海南贝泰妮创投新增注册资本
贝泰妮创投的股权比例由100%变更为75%,海南贝泰妮创投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由于红杉文德为公司董事周逵所控制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逵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予以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海南贝泰妮创投本次增资涉及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红杉文德股权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34830710XJ
法定代表人     周逵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5-06-11
营业期限      2015-06-11 至无固定期限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37 号院 16 号楼
注册地址
          C2237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项目投资。     (“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
经营范围      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
          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红杉文德股权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周
关联关系说明    逵所控制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7.2.3 条第(三)项,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海南贝泰妮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100MA5TXKGA0G
法定代表人        梁江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21-04-06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 32 号复兴城 D3 区 3 楼 318
注册地
             室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
经营范围
             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公司                 3,000     100.00     3,000      75.00
红杉文德股权投资
管理(北京)有限               -          -     1,000      25.00
公司
     合计            3,000     100.00     4,000     100.00
     海南贝泰妮创投目前尚未开展实质性的经营业务,处于初创期,尚无相关财务
数据。
     四、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红杉文德向海南贝泰妮创投增资的定价依据为按照海南贝泰妮创投注册资
本平价增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海南贝泰妮与增资方红杉文德签署《增资协议》,《增资协议》主要内
容如下:
     本次增资前,海南贝泰妮创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根据本协议的条款
和条件,海南贝泰妮创投决定将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4,000万元,其中:
     红杉文德拟认购海南贝泰妮创投的全部新增注册资本,对应增资完成后获得海
南贝泰妮创投25%的股权。公司放弃海南贝泰妮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增资方应于各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期限内向海南贝泰妮创投一次性支付增资款。
     (1)各方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除本协议另
有约定外,已获得本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2)海南贝泰妮创投应将本次增资所筹资金用于海南贝泰妮创投主营业务及征
得股东同意的任何其他用途。
  (3)增资方用于支付增资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本次增资后其所持海南贝泰妮
创投的股权系真实持有,不存在为其他任何第三方代持的情形。
  (4)各方在增资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不违反其在增资协议签署
前已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有约束力的合同或协议,也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
执照、增资协议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构或机关的规定。
  增资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增
资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增资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
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一方违约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
但不限于违约行为导致另外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
及其他争议解决费用等)。
  (1)增资协议的订立、解释和效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由增资协议
引发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对增资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
果未能协商一致解决争议的,应将争议提交昆明仲裁委员会在昆明依据其届时有效
的仲裁规则提起仲裁,仲裁以中文进行,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
  (2)增资协议经各方签署并经海南贝泰妮创投执行董事、股东以及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增资相关事宜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增资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后可修改或补充。
  六、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海南贝泰妮创投资本实力,为其业务拓展提供支持,从而
保障其健康、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上述交易外,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与红杉文德及董事周逵未发生过关联
交易。
  八、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
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逵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引入新股东增资,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海南贝泰妮创投后续
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
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符合市场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
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增资扩股及
公司放弃本次对海南贝泰妮创投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关联交
易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海南贝泰妮创投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