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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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转股代码:190068     转股简称:龙净转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龙净环保工业园 1 号楼二层会议室以现场及
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
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
事 9 人。总裁、财务总监、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9,060,141股为基数,
按每10股派发现金1.8元(含税),共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192,430,825.38元
(含税)。鉴于公司可转债已进入转股期,在实施本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
日前,可转债转股部分按每股分配金额相同的原则对该部分股份进行分配,并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经2020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何媚、廖剑锋为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其余7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时为保证生产
     经营正常进行,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
     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续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请授信金融机构如下:
                                         单位:亿元
序                                           拟授信
          授信主体              拟申请授信单位
号                                           额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福州
                    分行
     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
     司
     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合计                       273.45
       在办理以上授信业务时给予如下授权:
     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
     本公司另外出具书面指定书并由本决议被委托的有权签字人在指定书上签字确
     认的子公司)使用,被指定的子公司使用的额度未用足部分仍可由本公司使用,
     以上额度经具体经办行同意,由本公司在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
     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
     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提供如下综合授信担保:
       (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西安分行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
     纪星支行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
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西安西矿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 24,000 万元,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公司间接控股公司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盐
城城中支行申请人民币 1,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国
际信用证和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
由其母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三)本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分行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授信额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 2,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福建新大陆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 27,000 万元,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5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
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五)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湖市支行申请 4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 3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合计为 75,000 万元,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德长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龙净能源发展(广南)
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广南支行、广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其他行拟申请
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七)公司拟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 25
亿,公司及子公司在该授信事项下向兴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度不超过 2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供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供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八)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龙净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浦发银行龙岩分行申
请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厦门银行龙岩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的授
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
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营津源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津支行申请人民币 3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人民币 15,000 万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兴业银行东营分行申请人民币 49,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拟向招商银行东营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
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母公司福建龙净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32,986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临海支行申请人民币 2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2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
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十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滨州邹
平支行申请人民币 6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工商银行沾化分行申请人民
币 6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滨州分行申请预计人民币 60,000 万
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
该授信由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十二)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为并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向
工商银行龙岩新罗支行申请对外开立保函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
函等)承担担保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 70,000 万元。
   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相
关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
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该议案尚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
顺利完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
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控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升公司风险防范能力,贯彻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保监会等颁布
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于 2012 年度启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经对
公司原有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制度的全面梳理,2012 年底形成《内部控制手册》
初稿,2013 年度开始实际运行,并在运行过程中补充和修订。2014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部控制手册》。开始运行后的
每一年度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现公司根据 2020 年度实
际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了新的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内
部控制手册》。
  十四、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20 年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
质分立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
通知》
  (建市【2014】79 号)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申请办理以下关于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
(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分立事项:
甲级资质分立至全资子公司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立后,福建龙
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工程
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
染修复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乙级资质,福建龙净水环境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04 月 26 日为基准日期对资产的处
置、债权债务的承续进行分立;分立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所有
债权债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涉及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
程)甲级资质所承接的设计项目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全部责任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承担和收取;分立成功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
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产生
的债权债务由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与子公司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各自独立核算并自负盈亏,产生
的债权债务问题分别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母、子公司各自自行承担,且母、子
公司间互不承担任何的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方面现
无新承接的设计项目,已完成的设计项目业绩归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
有,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进行后续服务,项目业绩不做变更;资质分立成功后,环
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归属于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独立承接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
程)甲级(含甲级以下)的设计工程项目,其项目业绩依法纳入福建龙净水环境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全
部责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母、子公司间互不承担任何的连带责任。
  在满足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转移资质的前提下,把部分注册人员和
非注册人员转移到全资子公司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移后,福建
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可对外进行
公开招聘,新聘人员与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
人事档案、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薪资及福利方面按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的薪资水平制定发放。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现有
职工人数、种类及职称等级满足所承继的资质: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
甲级。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环境工程设计固废乙级资质分立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
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
公司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向公司申请办理固废设计
乙级资质事项:
  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分立至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分立后,福建龙净环保有限公司为固废公司工
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
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工程设
计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乙级资质,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工程设计环境工程
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
  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将涉及环境工程设计的固废乙级技术人
员及管理人员全部留用,员工现工作地点、报酬、岗位、用工性质保持不变;
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在保持原有职工不
变的情况下可对外进行公开招聘,新聘人员与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
合同、并建立人事档案、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薪资及福利方面按龙净
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薪资水平制定发放,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目前现有职工
人数、种类及职称等级满足所承继的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的固废乙级。
  资质结构调整前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龙
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十七、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审议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以上议案中《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关于实施第八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提供综合授
信担保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关于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
程)甲级资质分立事项的议案》《关于环境工程设计固废乙级资质分立事项的议
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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