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 |||||||||||||||||||||||||||||||||||||||||||||||
公司名称 |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拟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申报披露日期 | 2019-03-22 | ||||||||||||||||||||||||||||||||||||||||||||
是否核准通过 | 通过 |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 2020-04-16 | ||||||||||||||||||||||||||||||||||||||||||||
拟发行股数(万股) | 4520.00 |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 112073.90 | ||||||||||||||||||||||||||||||||||||||||||||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 4520.00 | |||||||||||||||||||||||||||||||||||||||||||||
保荐人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股票种类 | A股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定价方式 | |||||||||||||||||||||||||||||||||||||||||||||||
法定代表人 | 刘昊 | ||||||||||||||||||||||||||||||||||||||||||||||
公司注册资本(元) | 276,040,000 | 成立日期 | 2012-02-21 |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VR 眼镜等)、智能家居(电视棒、智能排插、家用路由器、智能摄像头等)、智能音箱等领域。 | ||||||||||||||||||||||||||||||||||||||||||||||
简介 | 1、2012 年 2 月,奥海有限成立2012 年 2 月 21 日,刘昊和刘旭分别以货币资金 18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投资设立奥海有限,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上述出资额已于 2011 年 12 月 7 日缴足,业经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出具“德正验字(2011)第 A73038 号”《验资报告》。2012 年 2 月 21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公司成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900001256586)。2、2013 年 5 月,奥海有限股权转让2013 年 5 月 6 日,奥海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刘昊分别将其持有奥海有限 70%的股权(140.00 万元出资额)以 1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奥海、将其持有奥海有限 20%的股权(40.00 万元出资额)以 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蕾。本次股权转让原因为刘昊、刘蕾夫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持有方式进行的内部调整以及刘昊对其自身持股方式进行的调整(由直接变为间接持股)。本次转让系亲属之间的转让以及持股方式的调整,因此,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每 1元注册资本对应 1 元,价格公允,具有合理性。同日,刘昊分别与深圳奥海、刘蕾签订了上述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之一深圳奥海已向转让方刘昊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系深圳奥海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之一刘蕾因与转让方刘昊系夫妻关系,因此,未向刘昊支付股权转让款。刘昊、刘蕾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二人各自持有的发行人股权均系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虽未支付股权转让款,但不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本次股权转让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况,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013 年 5 月 8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工商信息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900001256586)。3、2013 年 8 月,奥海有限第一次增资2013 年 7 月 30 日,奥海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原注册资本 200.00万元增加至 1,200.00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分别由深圳奥海以货币资金出资 700.00 万元、刘蕾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00 万元、刘旭以货币资金出资 100.00 万元。本次增资原因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通过增资的方式补充公司的资金实力。本次增资价格为 1.00 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系以公司截至2013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为基础各股东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上述出资额已于 2013 年 7 月 31 日缴足,业经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3 年 8 月 5 日出具了“德正验字(2013)第 A73009 号”《验资报告》。2013 年 8 月 7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上述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900001256586)。4、2016 年 8 月,奥海有限第二次增资2016 年 7 月 20 日,奥海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奥海有限未分配利润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1,200.00 万元变更为 12,000.00 万元,其中:股东深圳奥海的出资额由 840.00 万元增加至 8,400.00 万元,股东刘蕾的出资额由 240.00 万元增加至 2,400.00 万元,股东刘旭的出资额由 120.00 万元增加至1,200.00 万元。刘蕾、刘旭已经缴纳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本次增资原因系公司在规划上市的过程中需增加注册资本,遂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方式进行增资,由原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转增。本次增资价格为每 1 元未分配利润转增 1 元注册资本,定价公允。2016 年 8 月 12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上述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0133320P)。5、2016 年 11 月, 奥海有限第三次增资2016 年 10 月 20 日,奥海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原注册资本 12,000.00万元增加至 12,360.00 万元,新增的 36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自然人匡翠思以货币资金认缴,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原因系公司向重要管理人员匡翠思(董事、副总经理)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增资价格为 3.00 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系以公司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匡翠思以货币资金 1,080.00 万元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缴足了上述出资额。2016 年 11 月 2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上述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0133320P)。6、2017 年 2 月,奥海有限第四次增资2017 年 2 月 15 日,奥海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原注册资本 12,360.00万元增加至 13,560.00 万元,新增的 1,200.00 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奥悦投资以货币资金认购 1,000.00 万元、奥鑫投资以货币资金认购 200.00 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奥悦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其增资系因发行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奥鑫投资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的近亲属持股的合伙企业平台。本次增资价格为 3.00 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系以发行人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为基础且与前次匡翠思股权激励的增资价格保持一致,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奥悦投资以货币资金 3,000.00 万元认购、奥鑫投资以货币资金600.00 万元认购,均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缴足了上述出资额。2017 年 2 月 20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上述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0133320P)。7、2017 年 6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17 年 5 月 15 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开元评报字[2017]255 号《东莞市奥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7 年 2 月 28 日,主要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评估结果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1,066.06 万元,评估价值为 39,245.81 万元,评估增值额为8,179.75 万元,增值率为 26.33%。2017 年 6 月 10 日,奥海有限股东会同意,奥海有限以截至 2017 年 2 月 28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7】48300008 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 310,660,610.69 元为基数折股,其中 135,600,000.00元折合为股本,每股面值 1 元,其余 175,060,610.69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纳税义务人均已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并取得了完税凭证。本次整体变更折股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年 6 月 5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300001 号”《验资报告》。2017 年 6 月 16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股份公司设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0133320P)。 | ||||||||||||||||||||||||||||||||||||||||||||||
近三年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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