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 |||||||||||||||||||||||||||||||||||||||||||||||
公司名称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拟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申报披露日期 | 2020-10-15 | ||||||||||||||||||||||||||||||||||||||||||||
是否核准通过 |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 ||||||||||||||||||||||||||||||||||||||||||||||
拟发行股数(万股) | 2000.00 |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 32510.28 | ||||||||||||||||||||||||||||||||||||||||||||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 2000.00 | |||||||||||||||||||||||||||||||||||||||||||||
保荐人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股票种类 | A股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定价方式 | |||||||||||||||||||||||||||||||||||||||||||||||
法定代表人 | 高松 | ||||||||||||||||||||||||||||||||||||||||||||||
公司注册资本(元) | 60,000,000 | 成立日期 | 2012-02-21 | ||||||||||||||||||||||||||||||||||||||||||||
主营业务 | 建筑设计、咨询、研发及其延伸业务,包含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EPC 总承包业务、施工图审查业务等。 | ||||||||||||||||||||||||||||||||||||||||||||||
简介 |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1)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脱钩划转至国资运营公司所履行的程序2005年 12月 12日,安徽省省级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院整体划转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皖脱钩[2005]10号),决定将公司前身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整体划转至国资运营公司。2006年7月,建筑设计院就上述股权划转事宜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建筑设计院脱钩划转至国资运营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依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此次脱钩划转不需要履行评估、备案程序,相关脱钩过程合法合规,不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已取得有效的有权部门同意或者批复,不需要另行取得有权部门合法合规确认文件。 (2)建筑设计院改制为建院有限情况及所履行的程序根据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同意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管理的科研院所改革工作总体方案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0]573号)及《关于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实施改制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1]377号)文件,国资运营公司对非公司制的省建筑设计院实施公司制改制。 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截止 2010年 9月 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0年 11月 30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凯吉通审字[2010]第 3103号),经审计,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截止 2010年 9月 30日的净资产为 9,962.35万元。 2011年 5月 6日,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国信评报字[2010]第 205号),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0年 9月 30日,建筑设计院总资产评估价值 16,240.10万元,负债评估值 512.92万元,净资产评估值 15,727.18万元。2011年 8月 12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企业改制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1]547号)对上述评估予以核准。 2011年 9月 28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1]706号),同意:1、将建筑设计院改制为国有相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2、在评估净资产的基础上扣除改制成本和资产处置后的 2,700万元作为对新公司的出资;3、新公司注册资本 6,000万元,其中:国资运营公司出资 2,700万元、占总股本 45%(其中 5%股权暂由国资运营公司持有,作为新公司引进人才的股权激励);新公司管理层、技术骨干及员工自愿用经济补偿并另自筹现金合计 3,300万元出资,占总股本 55%。其中,国资运营公司以建筑设计院经评估的 2,700万元净资产出资, 具体内容为: (1)货币资金及债权债务净额-532.39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 1,118.94万元:建筑设计院所持升元图文 100%股权、审图公司 90%股权、科信监理 30%股权; (3)投资性房地产 789.60万元:面积 589.06平方米的商业用房; (4)固定资产 798.3万元:车辆及绘图、打印、办公等设备 273台(套),3套商品房; (5)在建工程 497.28万元:九华山庄综合楼 16套尚未交付房产; (6)设计软件等无形资产 28.27万元。上述用作出资的净资产,经安徽省国资委审核确认,资产来源合法、权属清晰。 国资运营公司上述用作出资的净资产全部来源于建筑设计院,主要为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债权债务、长期股权投资、房产、设备、在建工程等资产,相关资产业经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经安徽省国资委审核确认,作价公允。上述有关股权、房产、在建工程(已转为房产)等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资产现均登记在发行人名下,相关资产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存在纠纷或诉讼。 2011年 9月 29日,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了职工群众的意见,审议同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履行了相应程序。 2012年 1月 20日,建院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公司章程》,约定由国资运营公司以净资产出资 2,700万元,左玉琅等 45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 3,300万元共同设立建院有限。 2012年 1月 30日,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凯吉通验字[2012]第 2004号),经审验,截至 2012年 1月 18日止,建院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折合及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6,000万元,其中净资产出资 2,700万元,货币资金出资 3,300万元。工商登记的自然人股东为 45名员工,其中 16名自然人实际代表 110名自然人持有股权。建院有限已将全部《股权委托书》在工商登记资料中备案。 2012年 2月 2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将省建筑设计院改制设立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有限公司承继。 2012年 2月 21日,建院有限就上述改制设立事宜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建筑设计院改制为建院有限,已履行所有必要的评估、备案、审批及确认流程,改制过程合法合规,不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已取得有效的有权部门同意或者批复,不需要另行取得有权部门合法合规确认文件。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17]4002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7年 2月 28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8,096.20万元;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17]第 02014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 2017年 2月 28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22,994.23万元。 根据建院有限 2017年 6月 20日的股东会决议和《发起人协议》,各发起人以 2017年 2月 28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建院有限净资产出资,将建院有限整体变更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6月 25日,上述出资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第 426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017年 6月 28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决议以有限公司截至 2017年 2月 28日经审计并扣除对股东 2016年度的现金分红后的净资产值 16,460.58万元,按 1:0.364507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 6,000万元,超出股本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同日,140名委托持股股东与受托持股人王红兵签署了《解除委托持股协议》,至此,公司全体 182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还原至实际股权状态。 2017年 6月 29日,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 ||||||||||||||||||||||||||||||||||||||||||||||
近三年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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