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院—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 |||||||||||||||||||||||||||||||||||||||||||||||
公司名称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拟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申报披露日期 | 2019-06-06 | ||||||||||||||||||||||||||||||||||||||||||||
是否核准通过 | 通过 |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 2020-08-20 | ||||||||||||||||||||||||||||||||||||||||||||
拟发行股数(万股) | 4001.00 |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 48803.48 | ||||||||||||||||||||||||||||||||||||||||||||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 4001.00 | |||||||||||||||||||||||||||||||||||||||||||||
保荐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发行股票种类 | A股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定价方式 | |||||||||||||||||||||||||||||||||||||||||||||||
法定代表人 | 农兴中 | ||||||||||||||||||||||||||||||||||||||||||||||
公司注册资本(元) | 400,010,000 | 成立日期 | 1993-08-06 |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建筑等领域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工程总承包等,核心业务是城市轨道交通的勘察设计业务。 | ||||||||||||||||||||||||||||||||||||||||||||||
简介 | (1)1993 年 8 月,地下铁道设计院设立 1993 年 6 月 29 日,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组建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的批复》(穗编字(1993)132 号),同意广州地铁总公司设计室与原城建科技开发中心设计室合并,组建地下铁道设计院,并归广州地铁总公司管理。 1993 年 7 月 26 日,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证明》,证明地下铁道设计院拥有资金总额为 163 万元。 地下铁道设计院已办理设立时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并于 1993 年 8 月 6 日取得广州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2001 年 7 月,增加注册资本至 650 万元 2001 年 5 月 30 日,广州地铁总公司下发《关于增加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注册资本的通知》(穗铁财字[2001]442 号),同意地下铁道设计院出资额由163 万元增加至 650 万元。 地下铁道设计院已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并于2001 年 7 月 16 日取得广州市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03 年 2 月 26 日,广东粤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粤信[2003]验字 03026 号)。经审验,截至 2001 年 6 月 30 日,广州地铁总公司对地下铁道设计院的新增出资已到位。 (3)2004 年 9 月,增加注册资本至 850 万元 2004 年 9 月 27 日,广州地铁总公司下发《关于增加注册资金的批复》(穗铁财函[2004]49 号),同意地下铁道设计院出资额由 650 万元增加至 850 万元。 2004 年 9 月 28 日,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2004)羊验字第 3482 号)。经审验,截至 2004 年 9 月 28 日,广州地铁总公司对地下铁道设计院新增出资已到位。 地下铁道设计院已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并于2004 年 9 月 29 日取得广州市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1)2009 年 1 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2008 年 1 月 27 日,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深华(2008)审字 9104 号),经审计,地下铁道设计院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 3,753.41万元。 2008 年 3 月 18 日,地下铁道设计院召开院长办公会(穗铁院会[2008]15 号)决定推进公司制改造的有关工作。 2008 年 3 月 27 日,地下铁道设计院第二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公司制改造方案》。 2008 年 4 月 10 日,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清产核资报告》([2008]羊专审字第 13650 号)。经清查核实,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地下铁道设计院总资产为 9,634.08 万元,净资产为 3,753.41 万元。 2008 年 5 月 23 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出具《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公司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京永穗估字(2008)第 002 号)。经评估,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地下铁道设计院总资产评估值为10,173.21 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 5,891.21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4,282.00 万元。 2008 年 7 月 29 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公司化改造方案的复函》(穗建经函[2008]1176 号),同意地下铁道设计院公司化改造方案。 2008 年 9 月 2 日,地下铁道设计院取得广州地铁总公司对本次公司制改制资产评估结果备案的确认。 2008 年 11 月 18 日,广州地铁总公司下发《关于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公司化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地下铁道设计院公司化改造实施方案,同意将净资产 3,723.81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转入改造后的设计院有限,其余净资产作为资本公积。 2008 年 12 月 3 日,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2008)年羊验字第 15180 号)。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12 月 3 日,广州地铁总公司以净资产出资 3,723.81 万元已到位。 地下铁道设计院已就上述变更事宜办理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并于2009 年 1 月 14 日取得广州市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变更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2012 年 4 月,增加注册资本至 10,000 万元 2012 年 3 月 7 日,广州地铁总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设计院有限注册资本由 3,723.81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 2012 年 3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12]第 10109 号)。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3 月 22 日,广州地铁总公司对设计院有限新增出资已到位。 设计院有限已就上述变更事宜办理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并于 2012 年4 月 27 日取得广州市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3)2018 年 5 月,增加注册资本至 11,575.4470 万元 2017 年 9 月 6 日,设计院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改制方案》和《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2018 年 1 月,广州地铁集团作出决定,同意设计院有限向广东铁投、越秀集团、广州国发、广州金控、创智基金等 5 家战略投资者及不超过 120 名员工设立的持股平台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后,每家战略投资者持有设计院有限的股权比例均为 2%,员工持股平台持有设计院有限的股权比例合计不超过 5%。 2018 年 4 月 1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267 号),经审计,设计院有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792.94 万元。 2018 年 4 月 1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266 号)。经清查核实,设计院有限截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12,550.38 万元,净资产为 59,920.26 万元。 2018 年 5 月 8 日,广州市国资委下发《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改制上市及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批复》(穗国资批[2018]24 号),原则同意设计院有限以不超过总股本 15%比例非公开协议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其中:广东铁投、越秀集团、广州国发、广州金控、创智基金等每家战略投资者持股占比为 2%,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持股比例不超过 5%。 本次非公开协议增资的价格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广州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值为基础,同时不低于 15 倍市盈率。 2018 年 5 月 8 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8]第 2-0427 号)。经评估,截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设计院有限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 191,810.18 万元。 2018 年 5 月 25 日,广州市国资委就上述评估报告出具《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意见》(穗国资产权[2018]14 号)。 2018 年 5 月 25 日,广州地铁集团、设计院有限与广东铁投、越秀集团、广州国发、广州金控、创智基金、珠海科锦、珠海科耀、珠海科硕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广东铁投、越秀集团、广州国发、广州金控、创智基金、珠海科锦、珠海科耀、珠海科硕按每元注册资本价格 20.47 元参与设计院有限本轮融资、股权激励。广东铁投、越秀集团、广州国发、广州金控、创智基金、珠海科锦、珠海科耀、珠海科硕合伙按照约定价格向设计院有限投入 32,241.88 万元认购设计院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1,575.4470 万元,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8 年 5 月 26 日,设计院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万元增加至 11,575.4470 万元,其中广东铁投以货币方式新增认缴出资 231.5089万元,越秀集团以货币方式新增认缴出资 231.5089 万元,广州国发以货币方式新增认缴出资 231.5089 万元,广州金控以货币方式新增认缴出资 231.5089 万元,创智基金以货币方式新增认缴出资 231.5089 万元,珠海科锦以货币方式新增认缴出资 160.9740 万元,珠海科耀以货币方式新增认缴出资 134.6577 万元,珠海科硕以货币方式新增认缴出资 122.2708 万元。 2018 年 5 月 3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409 号)。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5 月 28 日,设计院有限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出资到位。 设计院有限已就上述变更事宜办理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并于 2018 年5 月 29 日取得广州市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近三年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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