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 |||||||||||||||||||||||||||||||||||||||||||||||
公司名称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拟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申报披露日期 | 2020-10-16 | ||||||||||||||||||||||||||||||||||||||||||||
是否核准通过 |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 ||||||||||||||||||||||||||||||||||||||||||||||
拟发行股数(万股) | 3300.00 |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 57210.16 | ||||||||||||||||||||||||||||||||||||||||||||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 3300.00 | |||||||||||||||||||||||||||||||||||||||||||||
保荐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发行股票种类 | A股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定价方式 | |||||||||||||||||||||||||||||||||||||||||||||||
法定代表人 | 张剑 | ||||||||||||||||||||||||||||||||||||||||||||||
公司注册资本(元) | 99,000,000 | 成立日期 | 2011-11-18 | ||||||||||||||||||||||||||||||||||||||||||||
主营业务 |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力信息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提供电力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导向,包含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的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商。 | ||||||||||||||||||||||||||||||||||||||||||||||
简介 | 一、泽宇有限设立 2011 年 11 月 18 日,张剑、润源宇、泓宇惠共同出资设立江苏泽宇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张剑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00%;润源宇以货币出资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泓宇惠以货币出资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 根据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4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瑞会内验(2011)第 333 号),截至 2011 年 11 月 14 日,泽宇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1 年 11 月 18 日,泽宇有限完成设立并取得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20691000067848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设立 2018 年 12 月 21 日,经泽宇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泽宇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即泽宇有限以 2018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其截至基准日经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字 [2018]4711 号)中的净资产额(即人民币 157,781,239.57 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计人民币 95,410,000.00 元,剩余净资产值人民币 62,371,239.57 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本次整体变更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4831 号)审验。 由于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点变更以及股份支付等事项的追溯,公司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发生了变化。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5289 号),上述调整事项导致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减少18,449,281.38 元 ,调 整后 的净 资产 为 139,331,958.19 元 ,其 中 折为股本95,410,000.00 股,计入资本公积 43,921,958.19 元。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议案》。2020 年 3 月 13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0]0777 号),对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事项进行了验资复核。 2018 年 12 月 24 日,泽宇智能在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1、泽宇有限第一次增资2017 年 9 月 27 日,泽宇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万元增加至 8,000 万元,其中,由股东张剑认缴出资 2,200 万元,褚玉华认缴出资 300 万元,新增股东夏金裕认缴出资 500 万元。 该次认缴增资系实际控制人家族内部增资,褚玉华为实际控制人张剑之母,夏金裕为实际控制人夏耿耿之父,认缴增资价格为 1.6 元/注册资本,定价参考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注册资本为依据。 2017 年 11 月 27 日,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事项,并向泽宇有限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2、泽宇有限股权转让及对前次认缴出资履行出资缴款2017 年 11 月 30 日,泽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形成会议决议,同意夏金裕以 0元的价格将其持有泽宇有限的 6.25%的认缴股权转让给夏根兴,并于同日夏金裕与夏根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该次认缴出资股权转让系实际控制人家族内部股权调整,夏根兴系实际控制人夏耿耿之弟,由于前次夏金裕认缴增资未履行实际出资,故按照 0 元对价转让。张剑、褚玉华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对前次认缴出资履行了出资缴款,夏根兴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对该次受让认缴出资额履行出资缴款。上海仁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该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沪仁前验[2019]024 号),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泽宇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2020 年3 月 13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0]0777 号),对此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复核。 2017 年 12 月 9 日,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事项,并向泽宇有限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3、泽宇有限第二次增资2017 年 12 月 21 日,泽宇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吸收沁德投资、沃泽投资为公司新股东,合计增资 1,541.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增至 9,541 万元。新股东沃泽投资出资 865.60 万元,其中 54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24.60 万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沁德投资出资 1,600 万元,其中 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00 万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该次增资价格为 1.6 元/注册资本,定价参考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注册资本为依据协商确定,该次新增股东沁德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沃泽投资为实际控制人亲属及朋友的持股平台。 根据上海仁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沪仁前验[2019]026 号),截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泽宇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1,541 万元。2020 年3 月 13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0]0777 号),对此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复核。 2017 年 12 月 27 日,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事项,并向泽宇有限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阶段 1、股份公司成立2018 年 12 月 21 日,泽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泽宇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即泽宇有限以 2018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其截至基准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8]4711号)中的净资产额(即人民币 157,781,239.57 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计人民币95,410,000.00 元,剩余净资产值人民币 62,371,239.57 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总股份数为 95,41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整体变更已经中汇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4831 号)审验。 由于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点变更以及股份支付等事项的追溯,公司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发生了变化。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5289 号),上述调整事项导致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减少18,449,281.38 元 ,调 整后 的净 资产 为 139,331,958.19 元 ,其 中 折为股本95,410,000.00 股,计入资本公积 43,921,958.19 元。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议案》。2020 年 3 月 13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0]0777 号),对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事项进行了验资复核。 2018 年 12 月 24 日,股份公司在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股份公司增资2019 年 1 月 15 日,泽宇智能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同意泽宇智能将注册资本由 9,541 万元增加至 9,9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59 万元由张剑追加出资。张剑出资 610.30 万元,其中 35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51.30万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该次增资价格为 1.7 元/股,定价参考当时整体变更基准日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根据上海仁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沪仁前验[2019]027 号),截至 2019 年 2 月 2 日,泽宇智能已收到股东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359 万元。2020 年 3 月 1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0]0777 号),对此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复核。 2019 年 1 月 31 日,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事项,并向泽宇智能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 ||||||||||||||||||||||||||||||||||||||||||||||
近三年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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