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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20-07-03
是否核准通过待表决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拟发行股数(万股) 5000.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36425.0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5000.00
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余国旭
公司注册资本(元)150,000,000 成立日期2007-03-05
主营业务 蒸汽的生产和供应、电力的生产和销售
简介 (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及其变化1、2007 年 3 月,发行人前身恒盛有限成立恒盛有限系由华邦纸业、凯丰纸业、天耀纸业、百佳美服饰和龙北经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2007 年 3 月 5 日,龙游冠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龙冠宇验字(2007)第02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7 年 3 月 5 日,恒盛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07 年 3 月 5 日,恒盛有限在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2007 年 3 月 12 日,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关于投资设立浙江恒盛热力有限公司的报告》(第 106 号),同意龙北经济公司出资 180.00 万元,参股恒盛有限。2、2007 年 6 月,恒盛有限变更出资方式2007 年 5 月 9 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凯丰纸业变更出资方式,由货币出资变更为土地使用权出资。2006 年 12 月 31 日,龙游宏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龙会评估字(2006)第 039 号《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06 年 12 月 28 日,凯丰纸业本次出资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 799.30 万元。2007 年 6 月 8 日,龙游冠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龙冠宇验(2007)第062 号《验资报告》,恒盛有限已收到股东凯丰纸业以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出资540.00 万元。本次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与出资额的差额部分通过恒盛有限和凯丰纸业的往来款予以结算。2007 年 6 月 8 日,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变更予以核准登记。3、2008 年 5 月,恒盛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2008 年 4 月 20 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百佳美服饰将所持有恒盛有限 10.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转让给天耀纸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0.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由天耀纸业以货币认缴 370.00 万元、由华邦纸业以货币认缴 270.00 万元、由凯丰纸业以货币认缴出资 270.00 万元、由龙北经济公司以货币认缴 90.00 万元。2008 年 4 月 20 日,百佳美服饰与天耀纸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百佳美服饰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 10.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转让给天耀纸业。2008 年 5 月 12 日,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关于要求解决浙江恒盛热力有限公司部分技改资金的报告》(第 170号),同意龙北经济公司向恒盛有限新增投资 90.00 万元。2008 年 5 月 13 日,龙游冠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龙冠宇验字(2008)第 04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8 年 5 月 13 日,恒盛有限已收到华邦纸业、凯丰纸业、天耀纸业、龙北经济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08 年 5 月 13 日,恒盛有限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4、2008 年 8 月,恒盛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2008 年 6 月 18 日,龙游县财政局出具《关于同意龙北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收购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龙财国资[2008]48 号),同意龙北经济公司以 1,291.00 万元的价格收购天耀纸业持有恒盛有限 37.00%的股权。2008 年 7 月 11 日,天耀纸业与龙北经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天耀纸业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 37.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110.00 万元)作价人民币 1,291.00 万元转让给龙北经济公司。2008 年 7 月 15 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天耀纸业将其持有的公司 37.00%的股权(计人民币 1,110.00 万元)转让给龙北经济公司。2008 年 8 月 15 日,恒盛有限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5、2009 年 9 月,恒盛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2009 年 8 月 25 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华邦纸业、凯丰纸业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27.00%的股权(计人民币 810.00 万元)转让给龙北经济公司。同日,华邦纸业、凯丰纸业分别与龙北经济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每 1 元出资额作价 1 元。2009 年 8 月 31 日,龙游县财政局出具龙财国资(2009)73 号《关于同意龙北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收购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 54.00%股权的批复》,同意龙北经济公司以 1,62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华邦纸业、凯丰纸业合计 54.00%的股权。2009 年 9 月 4 日,恒盛有限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6、2009 年 10 月,恒盛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2009 年 9 月 8 日,龙北经济公司向龙游县财政局提交《关于上报浙江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 95%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实施方案的函》(龙经开[2009]12号),拟将恒盛有限 95.00%股权对外转让。根据《浙江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 95%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实施方案》,龙北经济公司委托龙游冠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恒盛有限就截至 2009年 7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及资产清查,并出具龙冠宇审字(2009)098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恒盛有限账面净资产为29,513,224.57 元,清查调整后账面净资产为 27,409,174.51 元。龙北经济公司委托衢州永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恒盛有限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衢永泰评字(2009)第 060 号《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9 年 7月 31 日,恒盛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30,164,163.03 元。龙北经济公司持有恒盛有限 95.00%的股权转让委托衢州市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起挂价 3,050.00 万元。股权转让后企业的注册资本仍为 3,000.00 万元,其中国有参股占 5.00%,受让方出资占 95.00%,今后企业增资时国有参股方不再按比例出资,可相应降低国有持股比例,且国有参股不承担股东借款,若国有股份转让,在同等条件下本次受让方享有优先权。2009 年 9 月 8 日,龙游县财政局出具《关于同意实施<浙江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 95%股权挂牌转让实施方案>的复函》(龙财国资[2009]74 号),同意实施《关于上报浙江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 95%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实施方案的函》(龙经开[2009]12 号)。同日,龙游县财政局出具《关于对浙江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通知》(龙财国资[2009]75 号),同意衢永泰评字[2009]第 060 号《评估报告书》中对恒盛有限的资产评估结果。2009 年 9 月 9 日,衢州市产权交易所在《浙江日报》、《衢州日报》上刊登了关于恒盛有限股权转让的《国有股转让公告》。2009 年 10 月 13 日,股权出让方龙北经济公司和受让方余杜康签署《成交确认书》,确认余杜康以最高价 3,150.00 万元竞得恒盛有限 95.00%国有股权。同日,龙北经济公司与余杜康签署了《浙江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 95%国有股权转让合同》。2009 年 10 月 23 日,恒盛有限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7、2010 年 1 月,恒盛有限第二次增资2010 年 1 月 28 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由杜顺仙以货币方式认缴 1,500.00 万元。2010 年 1 月 28 日,龙游冠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龙冠宇验字(2010)第 01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1 月 28 日,恒盛有限已收到杜顺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500.00 万元,为货币出资。2010 年 1 月 29 日,恒盛有限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8、2014 年 3 月,恒盛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2013 年 11 月 28 日,衢州永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江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衢永泰评字[2013]065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 年 10 月 31 日,恒盛有限经评估净资产为 90,275,621.30 元。2013 年 11 月 29 日,龙游冠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浙江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审计报告》(龙冠宇审字[2013]第 238 号),截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恒盛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82,825,908.76 元。2014 年 3 月 10 日,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龙游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 35 次),同意中北实业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 3.33%的股权根据评估和审计结果进行转让。2014 年 3 月 14 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中北实业将所持恒盛有限全部股权(计人民币 1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3.33%)转让给余国旭,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利。同日,中北实业与余国旭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计人民币 3,009,036.46 元。2014 年 3 月 20 日,恒盛有限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9、2014 年 4 月,恒盛有限第三次增资2014 年 4 月 22 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恒盛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10,88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6,380.00 万元,由余国旭以货币认缴 580.00 万元、以股权认缴 570.00 万元(其中,恒合仓储股权 480.00万元、顺升贸易股权 90.00 万元);由余恒以股权方式认缴 4,630.00 万元(其中,恒鑫电力股权 4,500.00 万元、恒合仓储股权 120.00 万元、顺升贸易 10.00万元);由杜顺仙以股权方式认缴 510.00 万元(其中,恒鑫电力股权 500.00 万元、盛方热力股权 10.00 万元);由余杜康以盛方热力股权认缴 90.00 万元。2014 年 4 月 16 日,龙游泰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四份《审计报告》:编号为龙泰会师审字(2014)082 号《审计报告》确认顺升贸易截至 2014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51.08 万元;编号为龙泰会师审字(2014)083 号《审计报告》确认盛方热力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100.00 万元;编号为龙泰会师审字(2014)084 号《审计报告》确认恒合仓储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600.00 万元;编号为龙泰会师审字(2014)086 号《审计报告》确认恒鑫电力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2,135.56 万元。2014 年 4 月 25 日,恒盛有限完成了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2016 年 8 月 20 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对恒鑫电力、恒合仓储、顺升贸易、盛方热力四家公司在 2014 年 3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进行追溯性评估,并委托中联评估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3 月31 日。2016 年 10 月 8 日,中联评估出具了四份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中联评报字(2016)D-0010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恒合仓储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597.11 万元;编号为中联评报字(2016)D-0011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恒鑫电力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5,043.55 万元;编号为中联评报字(2016)D-0012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盛方热力截至 2014 年 3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99.69 万元;编号为中联评报字(2016)D-0013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顺升贸易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50.02 万元。根据上述评估文件,本次增资股东以恒合仓储、顺升贸易、盛方热力的股权出资存在瑕疵。2016 年 12 月 20 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就 2014 年 4 月增资过程中股东以股权方式出资的股权评估价值与出资金额差异事项同意按以下方式追溯调整:用于出资的恒鑫电力股权评估价值高于出资金额部分,超过部分归属公司所有;用于出资的顺升贸易、盛方热力、恒合仓储股权评估价值低于出资金额部分,由股东以现金方式补足。 10、2014 年 5 月,恒盛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及名称变更2014 年 4 月 2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具编号为(国)名称变核内字(2014)第 581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浙江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恒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4 年 4 月 22 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余杜康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 1,228.0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11.30%)转让给杜顺仙,余杜康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 74.0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0.70%)转让给余国旭,余恒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 2,96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7.20%)转让给余国旭;公司名称变更为恒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同日,余杜康与杜顺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余杜康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1,228.0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11.30%)作价 1,228.00 万元转让给杜顺仙;余恒与余国旭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余恒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 2,962.0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27.20%)作价 2,962.00 万元转让给余国旭;余杜康与余国旭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余杜康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 74.0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0.70%)作价 74.00 万元转让给余国旭。2014 年 5 月 5 日,恒盛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11、2016 年 9 月,恒盛有限减资2016 年 7 月 25 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恒盛有限将注册资本减少至 7,000.00 万元,其中股东余国旭减少出资 1,548.00 万元,股东杜顺仙减少出资 1,155.00 万元,股东余恒减少出资 592.00 万元,股东余杜康减少出资 585.00 万元,合计减少注册资本 3,880.00 万元。2016 年 7 月 29 日,恒盛有限在《市场导报》上刊登《减资公告》。2016 年 9 月 11 日,公司全体股东出具《恒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报告》,承诺按原注册资本 10,880.00 万元对相关负债承担责任。2016 年 9 月 11 日,恒盛有限完成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2017 年 1 月 10 日,立信中联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7]D-0017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恒盛有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7,000.00 万元。12、2017 年 3 月,股份公司设立2016 年 12 月 25 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聘请立信中联和中联评估对公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2017 年 3 月 14 日,立信中联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17]D-0067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恒盛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28,768,618.54 元。2017 年 3 月 14 日,中联评估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7]第 D-0001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恒盛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22,594.36 万元。2017 年 3 月 15 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28,768,618.54 元折合成股份公司的股本7,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7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2017 年 3 月 18 日,立信中联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7]D-0018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出资行为进行了验证。2017 年 3 月 20 日,公司办理完成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13、2017 年 8 月,恒盛能源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2017 年 7 月 28 日,股转系统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4661 号),核准恒盛能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证券代码为 872062。2017 年 8 月 15 日,恒盛能源股票于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14、2018 年 9 月,恒盛能源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2018 年 7 月 31 日,恒盛能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相关的议案。经审议决定拟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10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合计不超过 5,000,000 股(含),发行价格为12.00 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0.00 万元(含)。同日,恒盛能源分别与余国旭、余恒、徐洁芬、王建国、余国升、余杜康、项红日、席礼斌、韦建军、周跃森 10 名自然人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2018 年 8 月 15 日,恒盛能源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相关的议案。恒盛能源本次发行股票为 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2.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0 万元。2018 年 9 月 3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验[2018]3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已收到全部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0 万元,扣除此次股票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后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18 年 9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8 年 10 月 9 日起,公司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15、2019 年 10 月,恒盛能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9 年 8 月 29 日,恒盛能源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同意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1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7.26 股;以其他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74 股)。2019 年 9 月 24 日,恒盛能源公告了《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7.26 股;以其他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 2.74 股。权益分派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150,000,000 股。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10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10 月 9 日。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2020 年 2 月 20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验[2020]7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金 75,000,000.00 元转增实收股本,转增后股本为 150,000,000.00 元。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2.940.620.50
速动比率(倍)2.770.500.46
资产负债率(%)19.2148.2650.1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345.665.89
存货周转率(次)16.4714.0622.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15549.2310424.617101.28
净资产收益率(%)20.6633.0934.32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9.6231.0233.21
基本每股收益(元)0.750.730.63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710.6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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