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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7-05-26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8-01-23
拟发行股数(万股) 2222.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22882.77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2222.00
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董剑刚
公司注册资本(元)199,172,300 成立日期2003-06-17
主营业务 从事园林机械零部件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简介 (一)锋龙股份前身——锋龙有限的股本变化情况1、2003年6月,锋龙有限成立2003年5月21日,上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关于同意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虞外经贸·资[2003]字第065号)。2003年5月21日,绍兴锋龙电机有限公司取得《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浙府资绍字[2003]02118号),投资总额40万美元,注册资本36.3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电机、电器及配件。锋龙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6.3万美元。其中:董剑刚以人民币折合美元出资12.71万美元(出资比例为35.01%),李中以人民币折合美元出资4.23万美元(出资比例为11.65%),卢国华以人民币折合美元出资4.23万美元(出资比例为11.65%),雷德友以人民币折合美元出资4.23万美元(出资比例为11.65%),应明哲(台湾)以美元外汇出资10.9万美元(出资比例为30.03%)。2003年6月17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浙绍总字第002561号)。2003年6月24日,上虞同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虞同会验[2003]外字第62号),对上述出资予以了验证。2、2006年7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06年5月25日,经锋龙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董剑刚、李中、卢国华、雷德友将合计所持公司全部69.97%的股权以25.4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诚锋电气,应明哲放弃优先购买权。次日,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1美元/每份出资额。2006年6月20日,上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关于同意股权转让的批复》(虞外经贸资[2006]71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06年7月4日,锋龙有限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变更事项。3、2006年9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200万美元2006年7月7日,经锋龙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至200万美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2006年7月12日,上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关于同意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虞外经贸资[2006]86号),同意上述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2006年8月29日,上虞同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虞同会验[2006]外字第52号),对上述增资予以了验证。2006年9月6日,锋龙有限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变更事项。4、2010年8月,第二次股权转让2010年8月12日,经锋龙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应明哲将所持公司全部30.03%的股权转让给东纬香港,诚锋电气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1美元/每份出资额;根据纳税资料,本次股权转让的计税基础为188.5868万美元,参照公司2010年7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2010年8月17日,上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关于同意股权转让的批复》(虞外经贸资[2010]133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10年8月23日,锋龙有限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变更事项。5、2013年1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2013年11月18日,经锋龙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诚锋电气将所持公司10%的股权以4,976,313.90元的价格转让给威龙投资,东纬香港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公司2013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虞同整评字[2013]第067号)。2013年11月20日,上虞市商务局下发《关于同意股权转让的批复》(虞商务资[2013]153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13年11月23日,锋龙有限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变更事项。6、2015年3月,减少注册资本至141.94万美元2014年12月25日,经锋龙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至141.94万美元,东纬香港减少其所持公司58.06万美元注册资本予以注销。2015年1月5日,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下发《关于同意调整注册资本的批复》(虞商务资[2015]5号),同意上述减资。2015年3月10日,锋龙有限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变更事项。2016年12月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天健验[2016]544号),对上述减资予以了验证。7、2015年6月,第四次股权转让及企业类型变更2015年3月23日,经锋龙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东纬香港将所持公司全部1.41%的股权以947,816.77元的价格转让给董剑刚,诚锋电气和威龙投资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时将公司的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同日,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公司2014年5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虞同整评字[2014]第044号)。2015年4月10日,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下发《关于同意股权转让的批复》(虞商务资[2015]31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及企业性质变更。2015年6月9日,锋龙有限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变更事项。8、2016年1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4,500万元2016年1月8日,经锋龙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至4500万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2016年1月13日,锋龙有限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变更事项。2016年12月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47号),对上述增资予以了验证。(二)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月25日,锋龙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锋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16日,经锋龙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以2016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将经审计的净资产67,232,995.28元折股450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其余22,232,995.28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整体变更后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各股东按折股前的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股权。2016年3月2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4号),对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予以了验证。2016年4月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16年4月11日,锋龙股份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变更事项。(三)股份公司成立后股本的变化情况1、2016年5月,锋龙股份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6,000万元2016年4月27日,经锋龙股份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股本1500万股,其中:诚锋实业以现金122.68万元认购68.9207万股,威龙投资以现金12.81万元认购7.1963万股,董剑刚以现金1571.61万元认购882.929万股,厉彩霞以现金320.4万元认购180万股,卢国华以现金214.17万元认购120.318万股,雷德友以现金214.17万元认购120.318万股,李中以现金214.17万元认购120.318万股,增资价格为公司2016年1月31日的净资产审计值(合并口径)1.78元/股。2016年4月2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36号),对上述增资予以了验证。2016年5月5日,锋龙股份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变更事项。2、2016年5月,锋龙股份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6,666万元2016年5月17日,经锋龙股份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股本666万股,其中:浙富桐君以现金1,501.8471万元认购333万股,哥特投资以现金1,501.8471万元认购333万股,增资价格为4.51元/股。2016年5月30日,锋龙股份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变更事项。2016年6月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92号),对上述增资予以了验证。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8,888万元,注册地址为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5号,法定代表人为董剑刚,公司持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047498339794的《营业执照》。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2.372.412.80
速动比率(倍)1.731.882.13
资产负债率(%)47.0227.8723.6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414.294.80
存货周转率(次)2.892.832.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3434.315939.306499.99
净资产收益率(%)12.5013.5811.16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1.5112.349.66
基本每股收益(元)0.400.390.29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370.4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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