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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激光—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6-11-11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7-09-05
拟发行股数(万股) 2278.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33160.0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2278.00
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孙建成
公司注册资本(元)178,516,800 成立日期1992-10-08
主营业务 激光全息模压制品、铂金浮雕光学产品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简介 1、1992年 10月,京华制品设立1992年 8月 30日,绍兴激光和京华自动拟共同出资设立京华制品。1992年 9月 26日,绍兴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绍兴京华激光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绍市经贸[1992]328号),批准设立京华制品,注册资本为 61万美元。1992年 9月 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向京华制品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浙府字[1992]1492号)。 根据浙江会计师事务所 1992年 12月 24日出具的浙会验字[1992]第 520号《验资报告》,截至 1992年 12月 19日,京华制品已经收到绍兴激光和京华自动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61万美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1994年 2月,京华制品第一次股权转让,京华自动退出京华制品成立后投资效益未及时显现,股东京华自动欲退出。1994年 2月18日京华自动与联发公司1签署协议书,约定京华自动将其在京华制品 21.35万美元的投资(折合人民币 185.745万元)以借款方式全部转让给联发公司,本息合计 204.32万元。 3、1998年 8月,京华制品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105万美元 1998年2月8日,京华制品召开董事会,拟将京华制品注册资本由61万美 元增加至 105万美元。其中,绍兴激光以未分配利润按照 1:8.30的汇率转增 22.26万美元,以现汇出资 11.59万美元,合计出资 33.85万美元;京华自动3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10.15万美元。 4、1998年 9月至 1999年 6月,京华制品进行产权转制,第二次股权转让,原由绍兴激光持有的 70%国有股权转让给职工持有 5、1999年 6月,国有产权改制后至 2001年 5月股权变动国有产权改制后至 2001年 5月,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屠明亮于 2000年 7月离职,其持有的技术管理要素股分配额 46,400元被收回计入留存份额,屠明亮出资认购的职工个人股认购额 48,000元由其继续持有。 按照改制方案,技术管理要素股中按工龄部分以每人每年 800股计算,因冯一平在改制时工龄仅计算 6年,少计 2年,截至 2000年底,其工龄已修改为 8年,增加技术管理要素股分配额 1,600元,其技术管理要素股分配额由 34,800元变更为 36,400元,留存份额由 340,700元减少至 339,100元。 6、2001年 5月至 2001年 7月,京华制品第三次股权转让,联发公司退出,其原所持有的 30%的股东权益由职工持有自京华制品于 1999年国有股权改制后,各方一直在协商联发公司项下 30%股东权益的处理。经协商,决定由京华制品先行受让联发公司持有的 30%的股东权益,再由京华制品转让给已经受让 70%国有股权的股东,具体转让比例按照该等股东以持有的股权比例自愿认购,转让金额以不低于该等股东权益的原始现金出资额即 21.35万美元(按出资时汇率 1:6.95计算折合人民币 148.3825万元)确定,受让完成后,根据受让额每股配送 0.22股的技术管理要素股。 7、2001年 7月至 2003年 5月,京华制品个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股东人数由 48人变成 43人2001年 7月联发公司退出至 2003年 5月完成办理 70%国有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期间,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1)2001年 7月 31日,陈春红与黄明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个人实缴出资额以 18,552元转让给黄明德,其持有的技术管理要素股分配额5,530元退回计入留存份额,留存份额由 53,448元增加至 58,978元。 (2)2003年 2月 28日,骆建武与孙建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个人实缴出资额 48,000元转让给孙建成,其持有的技术管理要素股份分配额66,400元退回计入留存份额,留存份额由 58,978元增加至 125,378元。 (3)张烽 2003年 1月底辞职,其持有的技术管理要素股分配额 25,600元退回计入留存份额,留存份额由 125,378元增加至 150,978元。 (4)2003年 5月 22日,金玉兰、余伟新与孙建成签署《股份转让书》,金玉兰、余伟新将其分别持有的个人实缴出资额 10万元转让给孙建成。 (5)2003年 5月 26日,马玉根与黄学工签署《股份转让书》,将其持有的个人实缴出资额合计 18,552元转让给黄学工,其持有的技术管理要素股分配额 5,530元退回计入留存份额,留存份额由 150,978元增加至 156,508元。 8、2003年 5月,剩余技术管理要素股份额的分配及原由绍兴激光持有的70%国有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截至 2003年 5月工商变更登记前,公司实际股权中,股东已实际出资认购额 122.20万元、30%股东权益受让款 149.3812万元,技术管理要素股分配额仅分配 114.5392万元,仍余 15.6508万元尚未分配。同时,按照当时的汇率计算,70%的股东权益对应的人民币为 5,010,719.75元,与股东实际已认购的金额3,861,204元存在 1,149,515.75元的差额。 9、2008年 9月,京华制品个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2008年8月28日,京华制品召开董事会,同意中方股东的股权转让,其他 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并相应修改合同章程。 本次转让的价格以 2008年 7月末的净资产为基础进行协商确定,具体为将股东出资额按当时汇率(约 1:6.8173)折算成人民币后,按照每份出资额 5元的价格转让。 10、2008年 11月,京华制品完成原由京华自动持有的 30%的股东权益的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 7,038,415元截至 2008年 11月,京华制品实际上为孙建成等 13名自然人 100%持有的有限公司,但是在公司登记上为孙建成等 13名自然人持有 70%,京华自动持有30%,与公司的实际股权结构不一致。为明晰股权,规范运作,京华制品于 2008年 10月履行相关手续,并于 2008年 11月 10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同时注册资本变更为 7,038,415元。至此,京华制品实际股权与工商登记股权保持一致。 11、2010年 7月,京华制品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3,500万元2010年 7月 28日,京华制品召开股东会,股东一致同意,按原比例出资,两年内分期出资扩股,注册资本增加至 3,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12、2013年 1月,京华制品第一次减资,注册资本减少至 1,263.0732万元2012年 11月 7日,京华制品召开股东会,股东一致同意,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236.9268万元,由 3,500万元减少至 1,263.0732万元,其中各股东按持股比例相应减少认缴出资额。2012年 11月 13日,京华制品在《绍兴晚报》上发布了减资公告。 13、2013年 8月,京华制品股权转让2013年 1月 3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部分股东向公司相关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并相应修改合同章程。 2013年 1月 31日,股权转让双方根据上一年度年末的每股净资产 3.29元作为转让价格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绍兴市天源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 5月 10日出具的绍天源会审[2013]第 219号《审计报告》,京华制品截至 201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41,570,522.85元,京华制品实收股本为12,630,732元。 14、2015年 12月,京华制品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6,600万元2015年 12月 24日,京华制品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5,336.9268万元,由 1,263.0732万元增加至 6,600万元。新增的 5,336.9268万元由孙建成等 27名原股东和新股东兴晟投资、孙佳水、钱坤、陶宝吉、吴金晓、王晓莹以每股出资额 2元的价格认缴。 15、2016年 3月,京华制品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16年 2月 1日,京华制品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股东一致同意以 2016年 1月 31日为基准日将京华制品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3月 7日天源评估出具了《绍兴京华激光制品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6]第 0073号),以 2016年 1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京华制品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定估算,结论如下:京华制品截至 2016年 1月31日的总资产账面价值31,206.98万元,评估值34,359.25万元,增值额3,152.27万元,增值率 10.10%;负债账面值 9,616.97万元,评估值 9,575.61万元,增值额-41.36万元,增值率-0.43%;净资产账面价值 21,590.01万元,评估值 24,783.64万元,增值额 3,193.63万元,增值率 14.79%。 2016年 3月 8日,京华制品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中汇会审[2016]0818号《审计报告》,发起人以京华制品截至 2016年 1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215,900,041.30元扣除其他综合收益-28,900元后余额为 215,928,941.30元,按 1:0.305656109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 66,000,000元,剩余 149,928,941.30元计入资本公积。 中汇会计师对本次变更设立的注册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年 3月18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098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6年 3月16日,本次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纳完毕。 2016年 3月 26日,京华激光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 2016年 3月 28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6006096100281的营业执照。 16、2016年 4月,公司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6,830万元2016年 4月 22日,京华激光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6,600万元增加至 6,830万元,新增的 230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孙建成、钱明均出资,认购价格为 4.09元/股,其中孙建成出资额为人民币 818万元认购 200万股,钱明均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22.7万元认购 30万股,溢价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绍兴京华激光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3306006096100281 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城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孙建成。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2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 股)2,27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股本人民币 2,278 万元。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人民币 9,108 万元,总股数 9,10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6,830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2,278万股。 根据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经批准的修改后章程规定,按每10 股转增 4 股的比例,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转增股份总额 36,432,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计增加股本 36,432,000.00 元。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人民币 12,751.20 万元,总股数 12,751.2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9,562.00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 股 3,189.20 万股。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3.343.593.15
速动比率(倍)2.763.052.65
资产负债率(%)20.5217.7119.9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193.693.98
存货周转率(次)5.104.804.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12678.8810440.8115334.79
净资产收益率(%)11.8912.4113.14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0.6010.8711.97
基本每股收益(元)0.620.600.59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560.5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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