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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电环保—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江苏蓝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6-07-01
是否核准通过未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8-02-06
拟发行股数(万股) 1793.34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33330.0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1793.34
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采用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定代表人武乔章
公司注册资本(元)53,800,000 成立日期1997-09-15
主营业务 研发、生产、销售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电布袋除尘器和脱硫脱硝设备
简介 1、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设立1997年8月15日,泰兴市化学建材工业局批准了《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章程》。根据该章程,公司名称为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厂址为泰兴市泰兴镇车站路30-1号,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隶属于泰兴市化学建材工业局,注册资金伍万元,资金来源由市化建局筹助投资,经营范围:电除尘器制造、安装。化工(不含危险品)、冶金非标设备、高速公路护栏板制造、安装。1997年9月8日,泰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泰国资行(1997)52号”《关于同意对外投资的批复》,同意市化学建材工业局拨款5万元作为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国有资本。1997年9月10日,泰兴市计划委员会出具“泰计(1997)217号”《关于同意新办“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的批复》,同意新办“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性质为全民,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隶属于泰兴市化学建材工业局,主营电除尘器,兼营化工冶金非标设备,高速公路护栏板等产品。1997年9月15日,泰兴市工商局颁发了注册号为25303767-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2001年2月18日,武乔章、林敏、林武、刘康德、张金华、武斌、严锡金及吴希贤签署《企业章程》,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的注册资本为255万元人民币,其中武乔章以实物出资145万元、林敏以实物出资100万元、林武以货币出资2万元、刘康德以货币出资2万元、张金华以货币出资1.50万元、武斌以货币出资1.50万元、吴希贤以货币出资1.50万元、严锡金以货币出资1.50万元。2001年3月5日,泰兴永信出具“泰永会验(2001)001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武乔章、林敏、林武、刘康德、张金华、武斌、严锡金及吴希贤八人在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的出资,其中,武乔章、林敏二人的出资均为实物出资,其余六人的出资均为货币出资。3、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第一次增资及第一次股权转让2010年5月28日,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作出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注册资本由原 255 万元增加至 855 万元。增加的注册资金由武乔章以货币出资 362万元,由林敏以货币出资238万元。2010年6月5日,泰兴永信出具“泰永会验(2010)009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0年6月5日止,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金(实收资本)人民币6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金为人民币855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55万元。4、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第二次增资2011年7月28日,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855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080万元人民币,增加注册资本225万元人民币,股东武乔章、林敏在该次增资中分别认缴 135 万元、90 万元人民币。2011 年 8 月 3 日,扬州德诚联合出具“扬德诚验(2011)T-169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增资前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855万元,实收资金为人民币855万元,已经泰兴永信审验,并于2001年3月5日出具泰永会验(2001)001号、2010年6月5日出具泰永会验(2010)009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8 月 3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1,08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80万元。5、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改制为有限公司2011 年 11 月 30 日,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作出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同意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名称为:泰兴电除尘设备厂有限公司,同意泰兴永信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出具的泰永联评【2011】013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11年10月31日基准日,企业资产的评估价值119,508,529.91元,负债的评估价值79,795,259.49元,净资产的评估价值39,713,270.42元,对以上评估结果予以确认。股东武乔章按出资比例 60%所享有的净资产23,827,962.25 元,股东林敏按出资比例 40%所享有的净资产 15,885,308.17 元。各股东以享有的净资产1,080万元转作改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武乔章出资648.5 万元,林敏出资 431.5 万元,多余的净资产 737,430.65 元计入资本公积,2,967,643.24元计入盈余公积,25,208,196.53元计入未分配利润。2011年12月5日,泰兴永信出具“泰永会股验(2011)115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1年10月31日止,泰兴电除尘设备厂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武乔章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6,485,000 元,已收到股东林敏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4,315,000 元。股东以受让的泰兴市电除尘设备厂的净资产出资。6、泰兴电除尘设备厂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2011 年 12 月 18 日,泰兴电除尘设备厂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吸收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科汇投资有限公司、诸葛樱之、张有山、陈毕君为公司新股东,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变更为有限公司。将公司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1,08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475.41万元,增加的395.41万元由江苏高投以现金出资237.25万元人民币,江苏科汇以现金出资9.88万元人民币,诸葛樱之以现金出资49.43万元人民币,张有山以现金出资88.97万元人民币,陈毕君以现金出资9.88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的价格参照当时的投资市盈率协商确定,增资价格为10.12元/股。增资后武乔章占注册资本的43.95%,林敏占注册资本的29.25%;江苏高投占注册资本的 16.08%,江苏科汇占注册资本的 0.67%,诸葛樱之占注册资本的3.35%,张有山占注册资本的 6.03%,陈毕君占注册资本的 0.67%。新股东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395.4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3,604.59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2011年12月26日,泰兴永信出具“泰永会股验(2011)122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泰兴电除尘设备厂有限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80 万元,已经泰兴永信审验,于 2011 年 12月5日出具泰永会股验(2011)验 11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月23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5.41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475.41万元。本次增资,各新增股东增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者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7、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5年5月12日,公司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股份公司名称为“江苏蓝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3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5]6063 号”《审计报告》;2015 年 6 月 5 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坤元评报[2015]268号”《评估报告》。2015 年 6 月 5 日,泰兴电除尘设备厂有限公司现时所有股东就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事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具体方案如下:(1)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5]6063号”《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15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138,442,419.61 元人民币;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5]268 号”《评估报告》,公司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187,176,921.27 元人民币。公司同意按照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 138,442,419.61元为基数,将扣除专项储备3,289,304.64元后的余额135,153,114.97元按1:0.3699的比例(四舍五入)折为股份公司5,000万股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净资产值超过股本总额及专项储备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公司全体股东同意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将分别持有的原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按原出资比例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3)同意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原有的债权债务均由股份公司承继。2015 年 6 月 26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5]235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进行了验证。8、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2015年8月6日,股份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封俊以现金 446 万元对公司增资,其中,1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3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封俊对蓝电环保增资是因为隆丰环保为蓝电环保的关联方,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满足上市要求,发行人与封俊协商,收购了封俊投资的隆丰环保的资产,作为收购的条件,蓝电环保同意封俊用收购价款参照发行人当时每股净资产值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4.46元/股。本次封俊增资对应蓝电环保整体估值为2.03亿元,较2011年12月江苏高投等增资时的整体估值1.49亿元高了0.54亿元,增加原因为两次增资间隔了近4年,蓝电环保的留存收益有所增加。2015 年 8 月 13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5]308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本次封俊用于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者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9、股份公司第五次增资为了实施员工激励,2015年12月18日,股份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蓝玺投资以现金 1,120 万元对公司增资,其中,28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84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蓝玺投资的增资价格为 4.00 元/股,定价依据为参照发行人当时每股对应净资产值确定,差额作为股份支付。蓝玺投资是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蓝玺投资的合伙人均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等。为了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并留住人才,蓝电环保对上述人员进行股权激励,所以在蓝玺投资的增资价格比封俊的增资价格低。2015年12月26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5]57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本次蓝玺投资增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1620152014
流动比率(倍)1.721.531.12
速动比率(倍)1.061.250.86
资产负债率(%)38.6242.0455.9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431.781.90
存货周转率(次)1.833.392.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2085.641816.433436.02
净资产收益率(%)11.8122.0028.42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8622.6228.38
基本每股收益(元)0.480.780.75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400.8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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