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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成生物—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怡成生物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6-06-24
是否核准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拟发行股数(万股) 2500.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28739.99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2500.00
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何伟
公司注册资本(元)75,000,000 成立日期1993-03-27
主营业务 针对糖尿病及并发症的体外诊断快速检测产品(包含仪器、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与其相关的个人综合健康管理服务
简介 (一)1993 年3 月,有限公司设立1992 年12 月14 日,香港中讯公司(China Communication Co.,)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在北京设立北京怡成生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设立申请表;1993 年2 月22 日,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关于设立外资企业“北京怡成生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批复》((93)经贸[资]字第227 号),批复怡成有限设立,怡成有限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为15 万美元,经营范围为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生物电子产品及提供相关的咨询技术服务。 1993 年3 月3 日,怡成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京资字[1993]094 号)。1993 年3 月30 日,怡成有限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企独京字第4260 号)。 1993 年5 月8 日,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93)中诚验字第12-035 号)验证,投资者中讯公司于1993 年5 月5 日将美元500,000.00 元现金汇入怡成有限在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保利大厦支行账号内( 账号148250039047)。其中,15 万美元作为怡成有限的出资额。(二)1993 年,增资1993 年10 月20 日,怡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投资总额增至50万美元,注册资本增至50 万美元。 1993 年11 月16 日,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签发《关于北京怡成生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批复》((93)经贸[资]字第1581 号),批复怡成有限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由15 万美元增至50 万美元。 1993年11月26日,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签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通知,批准上述变更事项。 1993年12月6日,北京中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93)中盛验字第48号)验证,截至1993年5月5日止,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1993年12月6日,国家工商局核准怡成有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2000 年11 月,股权转让2000 年9 月18 日,香港中讯与香港栢家贸易公司(Pak Ka Trading Co.,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香港中讯将其所持怡成有限100%的股权以50 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港栢家。 2000 年9 月29 日,北京市朝阳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签发《关于北京怡成生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2000)朝外经贸复字第359 号),批准香港中讯将其所持怡成有限100%股权一次性转让给香港栢家。 2000 年10 月10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贸京资字[1993]0124 号),载明怡成有限的股东为香港栢家。 2000 年11 月6 日,北京市工商局核准怡成有限关于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四)2009 年6 月,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并调整注册资本2009 年3 月21 日,香港栢家与何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香港栢家将其所持怡成有限80%的股权转让给何伟;香港栢家与北京恒润嘉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香港栢家将其所持怡成有限20%的股权转让给恒润嘉。 2009 年5 月15 日,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签发《关于北京怡成生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由外商独资企业转制为内资企业的批复》(朝商复字第2353 号),批准香港栢家将其所持怡成有限80%的股权转让给何伟,将其所持怡成有限20%的股权转让给恒润嘉,外商独资企业章程终止,怡成有限由外商独资企业转制为内资企业。 2009 年5 月25 日,怡成有限召开2009 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注册资本货币形式的议案》,将怡成有限原注册资本50 万美元,按最后一次增资时(即1993 年12 月6 日)的汇率(美元兑人民币1:8.72),调整为436 万元。 2009 年6 月10 日,北京市工商局核准怡成有限上述股权转让及变更为内资企业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怡成有限注册号变更为110000410042606。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怡成有限应以收到出资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实收资本;怡成有限系于1993 年5 月5 日收到外资股东50 万美元的出资,根据当天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5.7084)应折合实收资本为285.42 万元。由于上述原因,怡成有限本次变更为内资企业时,其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存在差额150.58 万元。 2011 年11 月,怡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何伟以货币资金150.58万元补足上述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的差额;该等货币资金补足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则全额缴足,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2012 年2 月1 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利安达验字[2011]第A1140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 年12 月28 日止,怡成有限已收到股东补缴的货币出资150.58 万元(五)2010 年9 月,增加注册资本2009 年12 月29 日,怡成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怡成有限增加注册资本98.45 万元,其中天津红杉资本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认缴84.39 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15.7901%,同时认缴5,915.61 万元作为资本溢价;中路优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14.06 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2.6307%,同时认缴985.94 万元作为资本溢价。 2010 年1 月12 日,怡成有限原股东与红杉资本、中路优势签订了《股东协议》,约定由红杉资本、中路优势以共计7,000 万元认购怡成有限新增注册资本98.45 万元,其中,红杉资本以现金6,000 万元认购怡成有限新增注册资本84.39万元,中路优势以1,000 万元认购怡成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4.06 万元。 2010 年3 月17 日,怡成有限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确认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34.45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变更为534.45 万元。 2010 年7 月29 日,北京中永昭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永昭阳验字(2010)第82 号)验证,截至2010 年3 月16 日止,怡成有限已收到红杉资本和中路优势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98.45 万元、资本公积金6,901.55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534.45 万元,实收资本为534.45 万元。 2010 年9 月21 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核准怡成有限关于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六)2012 年7 月,股权转让2012 年7 月20 日,怡成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何伟将其对怡成有限的18.6523 万元出资转让给北京轩索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 年7 月更名为轩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款488.6 万元、23.147 万元出资转让给北京恒拓卓瑞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 年7 月更名为北京恒拓卓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款606.34 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日,何伟与北京轩索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拓卓瑞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2 年7 月23 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核准了关于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七)2012 年9 月,股权转让2012 年7 月19 日,怡成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何伟将其持有的怡成有限的出资额分别转让给李元光、张慧、李燕艳、杨彬、孙晓亮、李铁英、田艳、陈大刚、李立征、张东杰、王靓及玉九格;红杉资本将其持有的怡成有限的出资额分别转让给张慧、李燕艳、李元光、杨彬、孙晓亮、李铁英、田艳、陈大刚、张东杰、李立征、王靓以及玉九格;中路优势将其持有的怡成有限的出资额分别转让给孙晓亮、李铁英、田艳、李元光、张慧、李燕艳、杨彬、陈大刚、王靓、张东杰、李立征及玉九格,同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2 年9 月6 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核准怡成有限关于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八)2012 年9 月,股权转让2012 年7 月19 日,怡成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何伟将其对怡成有限的10.1546 万元出资转让给薛帆;20.3091 万元出资转让给崔洪勇;2.6723 万元出资转让给马伟宪;2.6723 万元出资转让给唐党生;1.6034 万元出资转让给金永康;0.5345 万元出资转让给孙燕芳;14.9646 万元出资转让给吴红心;22.9814 万元出资转让给玉曦;2.6723 万元出资转让给袁炜。 同日,何伟与上述受让方分别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2 年9 月26 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核准怡成有限关于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九)2014 年8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4 年6 月30 日,怡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司原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以2014 年2 月28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值129,970,383.72 元,按1:0.5771 的比例折合成7,500 万股股本,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6 月10 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4]第020085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 年2 月28 日,怡成生物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3,113.03 万元。 2014 年11 月10 日,北京中诺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宜华”)出具中诺宜华验字[2014]第NSA300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4 年8 月15 日止,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69,655,500.00 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0,000.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75,000,000.00 元。 2016 年5 月3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505 号),截至2014 年8 月28 日止,怡成生物由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情况,与实际出资情况相符。 2014 年8 月28 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核准怡成有限整体变更为发行人怡成生物,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1520142013
流动比率(倍)9.6611.2312.52
速动比率(倍)7.218.8110.45
资产负债率(%)6.946.866.4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915.171.63
存货周转率(次)1.692.351.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4109.733915.974768.57
净资产收益率(%)15.6419.9325.36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8318.0324.58
基本每股收益(元)0.510.63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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