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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化工—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6-06-03
是否核准通过待表决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拟发行股数(万股) 5068.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61162.57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5068.00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李步高
公司注册资本(元)152,000,000 成立日期1998-08-14
主营业务 绿色农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简介 1、中山有限历史沿革(1)1998 年 8 月,中山有限设立1998 年 7 月 22 日,全体出资人中山村委会、李步高、曹备昌、王有明、蔡安邦、黄建英、雷金莉、丁凤鸣、王有春、庄连中、吴文星、曹新民、蒋春华、郑水林共同签署《浙江长兴中山化工有限公司章程》。根据章程约定,中山村委会与李步高等 13 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共同出资 232.80 万元,设立浙江长兴中山化工有限公司,其中:中山村委会出资 81.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李步高等 13 名自然人股东共出资 151.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5%。 1998 年 8 月 12 日,长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长会(验)字[1998]第 077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1998 年 7 月 25 日止,中山有限的投入资本为 2,362,442.39元,实收资本 2,328,000 元,资本公积 172.50 元,未分配利润 34,269.89 元,其中:实收资本 232.80 万元中,中山村委会以资产出资折合 81.60 万元(占 35%),职工个人股 13 户采取增量扩股形式出资 151.20 万元(占 65%)。 1998 年 8 月 14 日,中山有限在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取得注册号为 14718012-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232.80 万元,住所为长兴县小浦镇中山村,法定代表人李步高,经营范围:八氯二丙醚、S3、卫生杀虫剂系列、化工产品及原料。(2)2000 年 6 月,增资至 511.20 万元及股权转让①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2000 年 4 月 20 日,中山有限股东会决议:中山有限增资至 511.2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78.40 万元,分别由企业积累转入 183 万元,李步高等 9 名自然人以现金增资 95.40 万元;同意庄连中将其持有的出资额 1.80 万元转让给王吉明。 2000 年 6 月,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庄连中将其持有的出资额 1.80 万元转让给王吉明。本次增资及转让价均为每股 1 元。 2000 年 6 月 6 日,湖州金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湖金会(验)字(2000)第 175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0 年 5 月 25 日止,中山有限增加投入资本 118.2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11.20 万元,其中:中山村投入资本 81.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96%;企业集体资金转入 120 万元,改制时企业积累资金留存 63 万元,共 18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82%;李步高等 18 人共投入资本 246.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8.22%。2000 年 6 月,中山有限对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②“企业集体”增资 183 万元的说明A、现金收入款 12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及后续补足情况2000 年 5 月,中山有限将现金收入款 120 万计入实收资本,但于 2000 年 11月冲回实收资本,调入主营业务收入。 2001 年 3 月 27 日,李步高、王有明、宋星星、雷金莉、曹备昌、蔡安邦、曹新民 7 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 120 万元对该部分实收资本进行了补足;2003 年中山有限向上述 7 名自然人退回 120 万元;2003 年 5 月,“企业集体”通过向李步高等 7 名自然人以转让股权方式,补足了该部分实收资本。 B、经评估的部分固定资产 63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及后续补足情况中山有限设立时接受了中山助剂厂经评估值为 1,447,675 元的固定资产,其中:631,476.62 元的固定资产由中山有限购买。本次增资时,将该部分固定资产计入“企业集体”的实收资本 63 万元。 (3)2003 年 5 月,股权转让根据 2003 年 4 月 28 日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 1 元的价格,公司股东进行了如下股权转让:①中山村委会股权转让根据 1998 年 8 月 18 日中山村经济合作社与李步高等六人签订的《关于中山化工助剂厂转制的协议书》:该转制协议对于资产及持股比例在现有基础上的有效期为四年(1998 年 7 月至 2002 年 7 月),中山村经济合作社在股份制企业发展中,原则上不投入资金,并采取优于得利的形式,每年收取 15 万元的收益。 2002 年 7 月,中山村委会决议:一致同意将持有中山有限的 81.60 万元(占比 15.96%)全部转让给李步高,今后不享受中山有限的股权和所有权。同时,中山村委会与李步高就上述内容达成《股份转让协议》。 鉴于中山村委会持有中山有限的股权 81.60 万元享受固定回报,不承担经营风险、不享受资产增值,故将本次股权转让价确定为每股 1 元。 2016 年 2 月 15 日,中山村委会、中山村经济合作社出具《说明》,确认:中山村委会对中山有限扣除相关股权转让款事宜不存在争议,李步高已向中山村委会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该等股权转让及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没有侵害中山村委会的利益或者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也不存在争议、纠纷或者潜在的纠纷。2003 年 2 月 28 日,李步高、曹备昌、宋星星、曹新民、王有明、雷金莉及卢小才 7 名自然人向中山有限缴足了 183 万元转让款。至此,2000 年 6 月“企业集体”虚增的 183 万元注册资本已补足。2003 年 5 月,中山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4)2006 年 1 月,增资至 1,022.40 万元根据股东会决议,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将注册资本增资至1,022.40 万元。2006 年 1 月 5 日,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湖恒验报字[2006]第 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12 月 30 日止,中山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511.20 万元。此次变更后,中山有限累计注册资本为 1,022.40 万元。2006 年 1 月,中山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5)2009 年 5 月,增资至 5,000 万元2009 年 3 月,根据派出所户口薄资料,李步高改名为李俊辉。根据 2009 年5 月 4 日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按原比例以货币资金将注册资本增资至 5,000 万元。 2009 年 5 月 13 日,湖州天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出具“湖天验报字[2009]第 57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5 月 12 日止,中山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3,977.60 万元。此次变更后,中山有限累计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2009 年 5 月,中山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6)2009 年 8 月,更名为浙江中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同意将浙江省长兴县中山化工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中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 8 月,中山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7)2011 年 5 月,股东更名根据派出所户口薄登记资料,李俊辉更名回李步高,雷金莉更名为雷韪瑛。 2011 年 5 月,中山有限就相关股东名称变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中山股份历史沿革(1)2012 年 11 月,股份公司设立2012 年 8 月 12 日,中山有限通过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决定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8 月 12 日,李步高、曹备昌、王有明、宋星星、曹新民、雷韪瑛和卢小才签订《关于整体变更设立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决定以经立信事务所“信会师报字[2012]第 650015号”《审计报告》审定的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 15,820.63 万元(扣除专项储备 1,169.99 万元后),按 1:0.316043 的比例折成股本 5,0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股本溢价 10,820.6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2 年 10 月 29 日,立信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650008 号”《验资报告》,对中山股份(筹)设立时的净资产折股事项进行了审验。2012 年 11 月 13 日,中山股份经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并取得了 33052200002104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3 年 4 月,增资至 6,176.4615 万元2013 年 3 月 30 日,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海祥禾泓安与公司股东签订《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每股 8.50元向公司增资 10,000 万元,认购公司 1,176.4615 万股股份(占比 19.0475%)。 2013 年 4 月 15 日,立信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 61016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4 月 15 日止,公司已收到上海祥禾泓安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176.4615 万元,变更后股本为 6,176.4615 万元。2013 年 4 月,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3)2013 年 7 月,增资至 6,507.0497 万元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激励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拟对公司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吴建华、沈秋明、汤仕伟、苏建锋、王末堂、杨华春、李鸿涛、汪贵华、蔡小芳、王振君、潘火林、李忠丽合计认购 330.5882万股公司股份。本次增资价格与上海祥禾泓安每股 8.50 元的价格一致。 2013 年 7 月 17 日,立信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 61029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7 月 9 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330.5882 万元,变更后股本为 6,507.0497 万元。2013 年 7 月,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4)2013 年 10 月,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至 15,200 万元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13.3593股,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3 年 8 月 26 日,立信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 610324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8,692.9503 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股本为 15,200 万元。2013 年 10 月,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3、中山有限固定资产出资来源的说明中山有限设立时,接受了中山助剂厂经评估值的 1,447,675 元固定资产,其中:中山村委会以 81.60 万元固定资产作为出资,另外的 631,476.62 元固定资产由中山有限购买。该资产来源方中山助剂厂的历史沿革如下:(1)1992 年 8 月,长兴中山化工厂设立1992 年 7 月 17 日,长兴县民政局、长兴县乡镇企业局联合下发“长民福[92]85号”《关于同意小浦中山村新办福利企业的批复》,同意由小浦镇中山村、农药厂技协和纺织助剂厂联营兴办长兴中山化工厂,企业性质为村办联营集体福利企业。 1992 年 7 月 28 日,中山村经济合作社(甲方)、农药厂技协(乙方)与纺织助剂厂(丙方)共同签订《联营办中山化工厂协议书》,约定三方投资比例分别为 40%、30%、30%,其中,甲方、乙方以有形资产投入 200 万元,丙方以无形资产(工艺、技术)投入 85.70 万元。 1992 年 8 月 1 日,中山村委会及其主管部门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工业公司均批复《企业章程》,同意联营兴办该企业。 1992 年 8 月 12 日,嘉兴市总工会下发“嘉总工字[1992]49 号”《关于同意联办“长兴中山化工厂”的批复》,同意农药厂技协与纺织助剂厂、长兴县小浦镇中山村联办长兴中山化工厂,该企业为村办联营集体所有制性质。 1992 年 8 月 29 日,长兴县审计事务所出具 360 号《资信证明书》,验证:截至 1992 年 8 月 29 日止,长兴中山化工厂自有资金 66.30 万元。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020192018
流动比率(倍)0.800.861.08
速动比率(倍)0.600.650.82
资产负债率(%)68.3564.8764.4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655.325.88
存货周转率(次)4.654.525.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14398.95423.11-2765.61
净资产收益率(%)2.497.3413.80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6716.21
基本每股收益(元)0.150.410.70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5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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