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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6-05-06
是否核准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拟发行股数(万股) 2000.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3914.0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2000.00
保荐人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谢伟明
公司注册资本(元)60,000,000 成立日期1996-08-28
主营业务 键盘、鼠标等计算机外设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简介 (一)有限公司设立的具体情况发行人系由其前身智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智迪有限于 1996 年 8 月 28 日成立。 1996 年 7 月 15 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珠工商)名称预核[唐]第 2424 号),核准“珠海市智迪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注册。 1996 年 8 月 23 日,韦松根、谢伟明和黎柏松共同签订了《珠海市智迪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成立珠海市智迪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韦松根以货币资金出资 80.00 万元,谢伟明以货币资金出资 60.00 万元,黎柏松以货币资金出资 60.00 万元,全部计入实收资本;1996年 7 月 16 日,珠海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珠特会验字(1996)第 2153号”《企业法人验资证明书》,证明:韦松根以现金方式投入 80 万元,谢伟明以现金方式投入 60 万元,黎柏松以现金方式投入 60 万元。 1996 年 8 月 28 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智迪有限的设立并颁发了注册号为 4404010185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设立的具体情况2015 年 9 月 7 日,智迪有限进行了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取得了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公司名称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名称核准号:珠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 zh15090700014 号),核准股份公司名称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8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审字[2015]40040075 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智迪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81,671,218.58 元。 2015 年 11 月 30 日,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华信众合评报字【2015】第 1064 号”《珠海市智迪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企业净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0 月 31 日,智迪有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8,167.12 万元,评估值为 9,811.84 万元,评估增值 1,644.73 万元,增值率 20.14%。 2015 年 11 月 30 日,智迪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确认以 2015 年 10 月 31 日作为整体变更基准日,智迪有限截至基准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81,671,218.58 元;智迪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整体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 1.5468:1 的比例折合股本人民币 5,280.00 万元,折合股份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净资产折股后剩余部分人民币 28,871,218.58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 11 月 30 日,智迪有限的股东谢伟明、黎柏松、智控投资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就智迪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事宜作出了明确约定。 2015 年 12 月 16 日,智迪科技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其他事项。 2015 年 12 月 16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瑞华验字[2015]40040014 号”的《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2月 15 日,智迪科技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智迪有限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81,671,218.58 元按照 1.5468:1 的比例折合的股本人民币5,280 万元,折合股份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净资产折股后剩余部分28,871,218.58 元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分别享有。 2015 年 12 月 21 日,智迪科技取得整体变更后由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400617975895W 的《营业执照》。 (三)公司设立后实缴出资情况1、出资过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智迪科技委托,对“珠特会验字(1996)第 2153号”《企业法人验资证明书》、“友城 Y2011-1021 号”《验资报告》、“友城 Y2012-1059 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0040011 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0040014 号”《验资报告》以及“瑞华验字[2015]40040015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1)0600090”号《验资复核报告》。公司设立后实缴出资的过程如下:(1)智迪有限设立智迪科技前身智迪有限,系由韦松根、谢伟明、黎柏松共同出资组建,经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 1996 年 8 月 28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 万元,其中:韦松根投入 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谢伟明投入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黎柏松投入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此次出资业经珠海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珠特会验字(1996)第 2153 号”《企业法人验资证明书》。 (2)第一次转让1997 年 12 月 30 日,韦松根将其持有公司的 40%的股份,分别转让给谢伟明 21%,黎柏松 19%。 (3)第一次增资2011 年 4 月 7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800 万元,由谢伟明增资 408 万元、黎柏松增资 392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谢伟明出资 5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黎柏松出资 4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此次增资业经珠海友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于2011 年 4 月 8 日出具“友城 Y2011-1021 号”《验资报告》。 (4)第二次增资2012 年 9 月 3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谢伟明增资 510 万元、黎柏松增资 49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其中:谢伟明出资 1,0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黎柏松出资 9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此次增资业经珠海友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于 2012 年 9 月 12 日出具“友城 Y2012-1059 号”《验资报告》。 (5)第三次增资2015 年 10 月 21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222.2222 万元,由新股东智控投资投入,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2,222.2222 万元,此次增资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出具“瑞华验字[2015]40040011 号”《验资报告》。 (6)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1 月 30 日智迪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280 万元,由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智迪有限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止的净资产 81,671,218.58 元按照1.5468:1 的比例折合的股本人民币 5,280 万元投入,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28,871,218.58 元转为资本公积。公司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0040014 号”验资报告。 (7)第四次增资2015 年 12 月,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720 万元,由玖润投资、昭华投资投入,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此次增资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出具“瑞华验字[2015]40040015 号”《验资报告》。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1.151.100.93
速动比率(倍)0.650.710.62
资产负债率(%)64.4865.6265.6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164.695.45
存货周转率(次)4.634.575.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2010.064643.115143.59
净资产收益率(%)22.3835.8823.62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0.991.190.57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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