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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泵业—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5-11-13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7-05-31
拟发行股数(万股) 1937.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50692.19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1937.00
保荐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公司注册资本(元)357,682,500 成立日期1993-05-15
主营业务 民用离心泵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简介 1997 年1 月18 日,机电股份作出决议,对1996 年利润进行分配,每股分派红利0.46 元,其中每股派现金0.16 元,每股派股票0.3 股。 阳春市人民政府、阳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分别于 1996 年下发了《关于要求落实企业改制改革政策请示的批复》(春府办复〔1996〕92 号)对此后国有股红利分配给出了规定和指示,具体如下:“从 1996 年起,将国家股当年应得红利的20%作为红股分配给在职职工,以阳春电机厂改制时净资产的5%的股份分红建立科技进步基金,其中50%作为新产品开发基金,50%奖励给对科技进步、开发新产品的有功人员;以电机厂改制时净资产的25%的股份分红作为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补充;3 年内,每年将15%股份分红上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余下35%股份分红借贷给公司使用。”1997 年12 月29 日,阳春市人民政府下发编号为春府复〔1997〕10 号《关于广东凌霄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出售问题的批复》,同意机电股份进行民营化转制,具体内容如下:(1)将机电股份国有资产706.72 万元(1992 年评估)的10%(即70.672万股)用来建立该公司的社会保险基金,其后分得红利用于该公司离退休职工养老补充,其股权仍属于国有。 (2)从机电股份国有股中冲销该公司经阳春市经委核准无法收回的改制前报废的物资及呆坏账61.666 万元(万股)。 (3)将机电股份国有资产706.72 万元(万股)扣除以上两项后所剩下的574.382 万股,按每股1 元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职工。 (4)以机电股份1993 年至1996 年国有资产增值的512.36 万股中的5%(25.62 万股)建立股份公司科技进步基金,每年所得红利的50%作为新产品的开发基金,另50%用于奖励科技进步、开发新产品的有功人员。其余的95%(486.74 万股)按工龄分配给职工,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同时脱离。 1998 年11 月17 日,阳春市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1998 年10 月31 日止,机电股份经过1997 年送红股及1997 年民营化转制,变更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为18,589,522.72 元。 1998 年11 月19 日,机电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将1997年送红股及民营化转制事项一并进行变更登记备案。 2001 年2 月21 日,机电股份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更名为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即发行人现有名称,2001 年4 月6 日完成工商变更。 2015 年2 月9 日,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5)第40C 号《资产评估报告》,对发行人1997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进行了追溯评估,完善了凌霄泵业1997 年民营化转制期间国有股处置过程中未经评估的手续。2015 年5 月22 日,阳春市财政局出具了春财办〔2015〕10 号《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企业民营化转制期间国有股股权追溯性评估结果确认函》,对凌霄泵业民营化转制期间国有股转让事项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予以确认。2015 年5 月25 日,阳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企业民营化转制期间国有股权追溯评估结果的确认函》,确认阳春市财政局意见。 2012 年10 月22 日,阳春市人民政府下发编号为春府复〔2012〕7 号《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公司股权的批复》,对发行人国有股数量进行确认,同意将用于建立广东凌霄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保险基金的70.67 万股、市财政局持有的2.04 万股、用于建立科技进步基金的25.62 万股,共计98.33 万股确认为国有股,阳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持有凌霄泵业国有股法人。 2013 年6 月26 日,发行人召开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增资465.05 万股的议案,同意林振军、吴向阳等11 名自然人以16.80 元/股的价格向公司增资,发行人股本增至2,324.00 万股。本次增资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国友大正评报字(2013)第147C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 2013 年7 月10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衡验字(2013)00055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审验确认。 2013 年12 月26 日,发行人完成工商登记,2013 年12 月30 日,凌霄泵业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465.05 万股的完成情况报告》,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增资的最终结果予以确认。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海波于 1997 年公司民营化转制完成工商登记之时,共计持有公司股份78.85 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4.24%,此时施宗梅未持有公司股份。1997 年到2013 年间,王海波经过持续受让转让股份,截至2013年公司增资前,王海波共持有公司股份738.71 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39.74%;施宗梅于2007 年7 月受让王海波所持的发行人483.00 万股,占发行人当时总股本的25.98%,至2013 年公司增资前,施宗梅所持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 2013 年,阳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98.33 万股股份进行转让。本次转让以经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报字(2013)第184C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为基础作价,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本次评估经阳春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阳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国有股份评估项目的核准通知》(春财国资〔2013〕22 号)予以核准。最终王海波拍得上述股权。 2014 年4 月26 日,经发行人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2,324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5 股,总计转增3,486万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5,810 万股。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10.2011.3212.85
速动比率(倍)8.069.6510.77
资产负债率(%)9.528.988.4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3.0516.7115.76
存货周转率(次)3.953.793.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27407.0727722.8632975.54
净资产收益率(%)23.4821.2920.03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2.9119.3617.69
基本每股收益(元)1.361.050.89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31.3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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