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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鸿科技—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20-12-24
是否核准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拟发行股数(万股) 1623.7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39464.53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1623.70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崔成哲
公司注册资本(元)48,708,000 成立日期2010-12-28
主营业务 末梢采血器械、胰岛素笔配套用针等注射穿刺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简介 (一)华鸿有限设立情况 2010 年 12 月,崔成哲、张立波、李兵、李兴华和卞为强五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华鸿有限,设立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其中崔成哲认缴出资 838.00 万元,张立波认缴出资 550.00 万元,李兵认缴出资 232.00 万元,李兴华认缴出资 200.00 万元,卞为强认缴出资 180.00 万元。2011 年至 2012 年,天津中企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津中企华验字[2011]第 008 号、[2012]第 094 号、[2012]第 107 号),对华鸿有限的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12 年 11 月 20 日,华鸿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出资款 2,000.00 万元。2020 年 12 月 15 日,大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专项复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31-00082 号),对上述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复核验证。2010 年 12 月 28 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华鸿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92000072174)。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5 年 1 月 30 日,华鸿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华鸿有限拟按照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5 月 8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5)010572 号),华鸿有限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37,688,634.80 元;2015 年 5 月 11 日,中企华资产评估出具了《天津华鸿科技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3318 号),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华鸿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4,068.67 万元。2015 年 5 月 14 日,华鸿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截至 2015 年 3 月 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37,688,634.80 元按照 1.8844:1 的比例折合股本 2,000.00万股,剩余净资产 17,688,634.80 元计入资本公积,华鸿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同日,崔成哲、张立波、李兵、李兴华、卞为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5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同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5)020053 号),截至 201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已将经审计净资产折合为注册资本,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均已实缴到位。 2020 年 12 月 15 日,大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专项复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31-00082 号),对公司股改验资情况进行了复核验证。2015 年 5 月 21 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92000072174 号)。 (三)报告期内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主要如下: 1、报告期初华鸿科技的股权结构 2、2019 年 2 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19 年 2 月 28 日,华鸿科技股东李兴华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陶建国、姚国龙、刘孝元分别转让了 120.00 万股、11.90 万股和 0.10 万股股份,转让价格为 8.84 元/股。 3、2020 年 2 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20 年 2 月 18 日,华鸿科技股东刘孝元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廖东良转让 0.10 万股股份,转让价格为 12.00 元/股。 4、2020 年 3 月,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5、2020 年 5 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及增资 (1)股份转让情况2020 年 4 月 27 日,李兵与沈宏林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李兵将其持有的公司 27.00 万股股份以 11.29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沈宏林;2020 年 4 月 27 日,卞为强与沈宏林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卞为强将其持有的公司 50.00 万股股份以 11.29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沈宏林。针对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天津允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律师见证书》(允信见字(2020)第 001 号、002 号)。(2)增资情况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 4,428.00 万元增加至 4,870.8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越秀华章、宁波执耳、薛辰、孔庆斌、高旸以货币资金进行认缴,增资价格为 11.29 元/股。越秀华章、宁波执耳、薛辰、孔庆斌、高旸合计出资 5,000.00 万元,其中442.80 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中,越秀华章出资2,000.00 万元认缴公司 177.12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宁波执耳出资 2,000.00 万元认缴公司 177.12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薛辰出资 160.00 万元认缴公司 14.17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孔庆斌出资 340.00 万元认缴公司 30.11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高旸出资 500.00 万元认缴公司 44.28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020 年 12 月 15 日,大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31-00008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已收到越秀华章、宁波执耳、薛辰、孔庆斌、高旸缴纳投资款合计 5,000.00 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442.8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4,557.20 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备案,同日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6、2020 年 9 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20 年 5 月 21 日,廖东良与崔成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廖东良将其持有的公司 0.10 万股股份以 25.0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崔成哲。针对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2020)京东方内民证字第 02941 号)。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司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备案。 7、2022 年 6 月,华鸿科技股份变动2022 年 6 月 29 日,张立波与武秀萍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书》约定,对张立波名下所持公司 1,100 万股股份(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836%)进行平均分割,分割后张立波持有华鸿科技 550 万股股份(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918%),武秀萍持有华鸿科技 550 万股股份(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918%)。同日,张立波与武秀萍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武秀萍将其所持有的华鸿科技 550 万股股份(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918%)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张立波行使。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修改股东名册。 8、2022 年 7 月,华鸿科技第五次股份转让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客户青岛雅斯控股股东、董事长韩照网,因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受让华鸿科技股份,与孔庆斌、薛辰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孔庆斌、薛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以 13.25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韩照网,针对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律师见证书》。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220222021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资产负债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1.98
存货周转率(次)10.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2770.892770.893902.70
净资产收益率(%)33.15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0.520.520.69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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