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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5-07-03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6-12-30
拟发行股数(万股) 1685.5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23297.31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1685.50
保荐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法定代表人吴飞舟
公司注册资本(元)327,133,900 成立日期1995-12-25
主营业务 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广电网络等电信运营商提供客户关系管理、大数据、计费、移动互联网和业务保障等核心业务系统的全面解决方案,包括系统咨询、规划和产品的开发、升级、服务;提供公有云和大数据的服务和运营,以及公有云和大数据体系下的通用平台产品;提供基于移动互联网云和大数据的中小企业服务。
简介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北京思特奇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有限”),由叶近云、段伟群、赖奕杞、吴飞舟和田纪文等五人以现金5.00万元、实物资产95.00万元(合计100.00万元)于1995年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叶近云出资45.00万元,出资占比45.00%;段伟群出资20.00万元,出资占比20.00%;赖奕杞出资14.10万元,出资占比14.10%;吴飞舟出资14.00万元,出资占比14.00%;田纪文出资6.90万元,出资占比6.90%。1995年9月25日,北京文奇审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股东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文审事[95]字评55号”《资产评估报告》。 1995年10月10日,北京文奇审计师事务所对股东出资进了审验,并出具 “文验字第74号”《开业登记验资报告书》确认出资到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颁发了注册号为0846334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8年3月20日,思特奇有限召开公司第二届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原股东叶近云、段伟群、赖奕杞将持有的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后退出公司;自然人李宏伟、吴文胜、朱益林、王文华、漆孟冬、钟贵华受让相关股权后成为公司新股东。具体转让情况如下:叶近云将45.00万元出资额中的15.00万元转让给朱益林、9.00万元转让给王文华、7.00万元转让给漆孟冬、7.00万元转让给钟贵华、1.00万元转让给原股东田纪文、6.00万元转让给原股东吴飞舟;段伟群将其20.00万元出资额中的15.00万元转让给吴文胜、2.90万元转让给李宏伟、2.10万元转让给原股东田纪文;赖奕杞将14.1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宏伟。 同日,转让双方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并就本次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股东变更完成后,思特奇有限的股权结构为:吴飞舟出资20.00万元,出资占比20.00%;李宏伟出资17.00万元,出资占比17.00%;朱益林出资15.00万元,出资占比15.00%;吴文胜出资15.00万元,出资占比15.00%;田纪文出资10.00万元,出资占比10.00%;王文华出资9.00万元,出资占比9.00%;钟贵华出资7.00万元,出资占比7.00%;漆孟冬出资7.00万元,出资占比7.00%。 1998年4月23日,思特奇有限召开第三届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到1,000.00万元的决议。思特奇有限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情况如下:吴飞舟以货币出资180.00万元、李宏伟以货币出资153.00万元、吴文胜以货币出资135.00万元、朱益林以实物出资135.00万元、田纪文以实物出资90.00万元、王文华以实物出资81.00万元、漆孟冬以实物出资63.00万元、钟贵华以实物出资63.00万元。 1998年4月28日,北京启正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东本次出资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1998)启会字第0409号”《资产评估报告》。1998年5月14日,北京启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就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1998启验字第0509号”《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1998年5月,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思特奇有限的股权结构为:吴飞舟出资200.00万元,出资占比20.00%;李宏伟出资170.00万元,出资占比17.00%;朱益林出资150.00万元,出资占比15.00%;吴文胜出资150.00万元,出资占比15.00%;田纪文出资100.00万元,出资占比10.00%;王文华出资90.00万元,出资占比9.00%;钟贵华出资70.00万元,出资占比7.00%;漆孟冬出资70.00万元,出资占比7.00%。 1999年8月9日,思特奇有限召开第五届第七次股东会,同意股东朱益林将其拥有的思特奇有限全部股权(15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飞舟并退出公司;同意股东王文华、钟贵华、漆孟冬分别将其拥有的部分思特奇有限股权转让给吴飞舟,转让金额分别为31.00万元出资额、23.00万元出资额和18.00万元出资额。1999年8月10日,上述各方签署了《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书》。1999年9月22日,北京中京华会计师事务所就该次股东变更事宜进行了审验,并出具“(1999)ZJH验字第0916号” 《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公司就本次股东变更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变更完成后,思特奇有限的股权结构为:吴飞舟出资422.00万元,出资占比42.20%;李宏伟出资170.00万元,出资占比17.00%;吴文胜出资150.00万元,出资占比15.00%;田纪文出资100.00万元,出资占比10.00%;王文华出资59.00万元,出资占比5.90%;漆孟冬出资52.00万元,出资占比5.20%;钟贵华出资47.00万元,出资占比4.70%。 2000年11月19日,思特奇有限召开第六届第四次股东会,同意股东吴飞舟、田纪文、漆孟冬、钟贵华、吴文胜、李宏伟、王文华分别向自然人涂艳转让对思特奇有限的42.20万元、10.00万元、5.20万元、4.70万元、15.00万元、17.00万元、5.90万元出资;同意吴飞舟、田纪文、漆孟冬、钟贵华、吴文胜、李宏伟、王文华分别向自然人王渝转让对思特奇有限的42.20万元、10.00万元、5.20万元、4.70万元、15.00万元、17.00万元、5.90万元出资。同日,上述各方分别签署了《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书》,并就该次股东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变更完成后,思特奇有限的股权结构为:吴飞舟出资337.60万元,出资占比33.76%;李宏伟出资136.00万元,出资占比13.60%;吴文胜出资120.00万元,出资占比12.00%;王渝出资100.00万元,出资占比10.00%;涂艳出资100.00万元,出资占比10.00%;田纪文出资80.00万元,出资占比8.00%;王文华出资47.20万元,出资占比4.72%;漆孟冬出资41.60万元,出资占比4.16%;钟贵华出资37.60万元,出资占比3.76%。 2001年1月9日,思特奇有限召开第七届第二次股东会,同意股东王文华将其对公司的全部出资47.20万元转让给李宏伟,双方就股权转让签署了《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书》,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东变更完成后,思特奇有限的股权结构为:吴飞舟出资337.60万元,出资占比33.76%;李宏伟出资183.20万元,出资占比18.32%;吴文胜出资120.00万元,出资占比12.00%;王渝出资100.00万元,出资占比10.00%;涂艳出资100.00万元,出资占比10.00%;田纪文出资80.00万元,出资占比8.00%;漆孟冬出资41.60万元,出资占比4.16%;钟贵华出资37.60万元,出资占比3.76%。 2001年3月3日,思特奇有限全体股东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定将思特奇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订《发起人协议书》。2001年3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北京思特奇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京政体改股函[2001]22号),同意思特奇有限整体变更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思特奇有限净资产为2,841.50万元,全部折为思特奇股份公司的股本,变更后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841.5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总额为2,841.50万元。2001年3月2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整体变更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思特奇有限净资产2,841.50万元按1:1比例折合股本为人民币2,841.50万元。公司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11000024633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吴飞舟持股9,592,904.00元,持股比例33.76%;李宏伟持股5,205,628.00元,持股比例18.32%;吴文胜持股3,409,800.00元,持股比例12.00%;王渝持股2,841,500.00元,持股比例10.00%;涂艳持股2,841,500.00元,持股比例10.00%;田纪文持股2,273,200.00元,持股比例8.00%;漆孟冬持股1,182,064.00元,持股比例4.16%;钟贵华持股1,068,404.00元,持股比例3.76%。 2005年4月28日,吴飞舟与李宏伟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所持1,363,900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李宏伟,2005年4月,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变更完成后,思特奇股份的股本结构为:吴飞舟持股8,229,004.00元,持股比例28.96%;李宏伟持股6,569,528.00元,持股比例23.12%;吴文胜持股3,409,800.00元,持股比例12.00%;王渝持股2,841,500.00元,持股比例10.00%;涂艳持股2,841,500.00元,持股比例10.00%;田纪文持股2,273,200.00元,持股比例8.00%;漆孟冬持股1,182,064.00元,持股比例4.16%;钟贵华持股1,068,404.00元,持股比例3.76%。 2005年7月19日,李宏伟、吴文胜、王渝、涂艳与北京联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自身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北京联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变更完成后,思特奇股份的股本结构为:北京联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5,662,328.00元,持股比例55.12%;吴飞舟持股8,229,004.00元,持股比例28.96%;田纪文持股2,273,200.00元,持股比例8.00%;漆孟冬持股1,182,064.00元,持股比例4.16%;钟贵华持股1,068,404.00元,持股比例3.76%。同年7月,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5年 10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二次股东大会,同意股东北京联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田纪文、漆孟冬、钟贵华对外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并退出公司;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宣晶、贺经鹏、任军受让相关股份成为公司新股东。同日,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变更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为: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持股20,185,966.00元,持股比例71.03983%;吴飞舟持股8,229,004.00元,持股比例28.96008%;宣晶持股10.00元,持股比例0.00003%;贺经鹏持股10.00元,持股比例0.00003%;任军持股10.00元,持股比例0.00003%。 2006年2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530.00万元,增加至4,371.50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由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以现金4,253.85万元认购;同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神州数码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码思特奇”)。2006年3月14日,北京东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湖验字(2006)第009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确认已经收到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投入的资本金4,253.85万元,其中1,53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差额2,723.8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思特奇股份的股本结构为: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持股35,485,966.00元,持股比例81.17572%;吴飞舟持股8,229,004.00元,持股比例18.82422%;宣晶持股10.00元,持股比例0.00002%;贺经鹏持股10.00元,持股比例0.00002%;任军持股10.00元,持股比例0.00002%。 2008年6月6日,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宣晶、贺经鹏和任军与神州数码系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宣晶、贺经鹏和任军分别将其持有的神码思特奇股份全部转让给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宣晶、贺经鹏和任军不再持有神码思特奇的股份。 本次股东变更完成后,神码思特奇的股本结构为: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持股35,485,996.00元,持股比例81.18%;吴飞舟持股8,229,004.00元,持股比例18.82%。2008年6月,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012年7月6日,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与吴飞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2,327,630股神码思特奇股份转让给吴飞舟。本次转让完成后,思特奇股份的股本结构为: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持股23,158,366.00元,持股比例52.98%;吴飞舟持股20,556,634.00元,持股比例47.02%。2012年7月,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012年7月25日,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与吴飞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4,644,525股神码思特奇股份转让给吴飞舟。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持股8,513,841.00元,持股比例19.48%;吴飞舟持股35,201,159.00元,持股比例80.52%。2012年7月31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更名“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股份”)。 2012年11月10日,吴飞舟与王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吴飞舟将持有的3,702,904股思特奇股份股份转让给王维。2012年11月12日,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与吴飞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8,513,841股思特奇股份股份转让给吴飞舟。转让完成后,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思特奇股份的股份。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吴飞舟持股40,012,096.00元,持股比例91.53%;王维持股3,702,904.00元,持股比例8.47%。2012年11月,公司进行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012年12月27日,思特奇股份召开第七届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将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公司更名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同意吴飞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给新进股东,具体转让情况为:4,808,650.00元出资转给自然人马庆选、4,371,500.00元出资转给自然人史振生、4,371,500.00元出资转给自然人姚国宁、2,931,465.00元出资转给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1,748,600.00元出资转给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时同意王维将其持有的205,704.00元出资转让给吴飞舟。同日,各方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东变更后,公司股本结构为:吴飞舟出资21,986,085.00元,出资占比50.29%;马庆选出资4,808,650.00元,出资占比11.00%;史振生出资4,371,500.00元,出资占比10.00%;姚国宁出资4,371,500.00元,出资占比10.00%;王维出资3,497,200.00元,出资占比8.00%;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出资2,931,465.00元,出资占比6.71%;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748,600.00元,出资占比4.00%。 2013年5月22日,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名称拟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5月22日,思特奇有限的全体7位发起人股东共同签订《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2013年5月25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对本次整体变更事宜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20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3年5月25日止,公司之全体发起人已按股东会决议、公司(筹)章程的规定,以有限公司变更基准日2013年1月31日不高于审计值且不高于评估值的净资产作价折股,缴纳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43,715,000.00元。 201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公司以2013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全部股东共7人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发评报字[2013]第040号”《评估报告》,有限公司2013年净资产评估值为84,681,123.36元;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2332号”《审计报告》。有限公司2013年1月31日净资产审计值为人民币58,749,470.27元。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3年1月31日的净资产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共计折股43,715,000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由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了股份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整体变更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43,715,000股,股本结构情况为:吴飞舟持股21,986,085.00元,持股比例50.29%;马庆选持股4,808,650.00元,持股比例11.00%;史振生持股4,371,500.00元,持股比例10.00%;姚国宁持股4,371,500.00元,持股比例10.00%;王维持股3,497,200.00元,持股比例8.00%;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931,465.00元,持股比例6.71%;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48,600.00元,持股比例4.00%。 2013年12月16日,思特奇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由4,371.50万元增至4,856.50万元的议案,同意四家员工持股企业以现金方式认购思特奇本次增资。2013年12月30日,本次增资所涉各方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 2014年2月25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对本次增资事宜进行了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4]第01670007号”《验资报告》,确认相关股东的现金出资全部到位。2014年3月,公司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吴飞舟持股21,986,085.00元,持股比例45.27%;马庆选持股4,808,650.00元,持股比例9.90%;史振生持股4,371,500.00元,持股比例9.00%;姚国宁持股4,371,500.00元,持股比例9.00%;王维持股3,497,200.00元,持股比例7.20%;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31,465.00元,持股比例6.04%;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48,600.00元,持股比例3.60%;北京中盛华宇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715,500.00元,持股比例3.53%;北京天益瑞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90,500.00元,持股比例2.25%;北京宇贺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32,000.00元,持股比例2.13%;北京中盛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12,000.00元,持股比例2.08%。 2014年4月28日,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思特奇共同签署《增资协议》,约定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思特奇新增股份。2014年5月14日,思特奇股份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由4,856.50万元增至5,056.50万元的议案,同意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新增的股份。2014年5月2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对本次增资事宜进行了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4]第01670012号”《验资报告》,确认相关股东的现金出资全部到位。2014年6月,公司已依法就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吴飞舟持股21,986,085.00元,持股比例43.48%;马庆选持股4,808,650.00元,持股比例9.51%;史振生持股4,371,500.00元,持股比例8.64%;姚国宁持股4,371,500.00元,持股比例8.64%;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931,465.00元,持股比例7.78%;王维持股3,497,200.00元,持股比例6.92%;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748,600.00元,持股比例5.44%;北京中盛华宇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715,500.00元,持股比例3.39%;北京天益瑞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90,500.00元,持股比例2.16%;北京宇贺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32,000.00元,持股比例2.04%;北京中盛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12,000.00元,持股比例2.00%。 2014年7月4日,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与吴飞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由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吴飞舟受让本公司的股份,变更后,本公司股权结构为:吴飞舟出资20,486,085.00元,出资比例40.51%;王维出资3,497,200.00元,出资比例6.92%;史振生出资4,371,500.00元,出资比例8.65%;马庆选出资4,808,650.00元,出资比例9.51%;姚国宁出资4,371,500.00元,出资比例8.65%;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681,465.00元,出资比例9.26%;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498,600.00元,出资比例6.92%;北京中盛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12,000.00元,出资比例2.00%;北京宇贺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32,000.00元,出资比例2.04%;北京中盛华宇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715,500.00元,出资比例3.39%;北京天益瑞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90,500.00元,出资比例2.16%。 本 公 司 注 册 地 为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6号 14层 , 法 定 代 表 人 吴 飞 舟 , 营 业 执 照 号91110108633062121U。 2016年12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83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于2017年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思特奇”,股票代码“300608”。 本次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为:吴飞舟出资20,486,085.00元,出资比例30.39%;王维出资3,497,200.00元,出资比例5.19%;史振生出资4,371,500.00元,出资比例6.48%;马庆选出资4,808,650.00元,出资比例7.13%;姚国宁出资4,371,500.00元,出资比例6.48%;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681,465.00元,出资比例6.94%;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498,600.00元,出资比例5.19%;北京中盛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12,000.00元,出资比例1.50%;北京宇贺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32,000.00元,出资比例1.53%;北京中盛华宇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715,500.00元,出资比例2.54%;北京天益瑞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90,500.00元,出资比例1.62%,社会公众股16,855,000.00元,出资比例25.00%。 2017 年 5 月,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 6,742.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3 股派 3 元(含税),分配后总股本增至 8,764.60 万股,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 年 11 月,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最终共发行 785,500.00 股,新增后的股本为 8,843.15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6600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 年 3 月 1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9,102,5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2179%;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35,692,81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3621%。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431,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760,82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 6 月 14 日。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总股本增至 106,117,800 股,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2.102.071.56
速动比率(倍)1.551.521.26
资产负债率(%)47.5351.0051.6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661.872.00
存货周转率(次)1.851.572.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10490.7910327.008614.63
净资产收益率(%)6.878.6912.19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087.9011.60
基本每股收益(元)0.300.350.58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60.4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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