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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晟环保—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4-12-26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6-12-09
拟发行股数(万股) 3168.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29480.0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3168.00
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冯荣华
公司注册资本(元)278,431,300 成立日期1998-11-09
主营业务 以再生纸生产为龙头,集废纸回收供应、热电联产、再生环保纸生产、纸板纸箱制造于一体
简介 设立股份公司之前1、1998年11月,兴星纸业设立1998年10月5日,平湖市钟埭镇资产经营中心(甲方)和冯荣华等(乙方)签订《组建公司协议书》,约定拟设兴星纸业,注册资本68.7万元。其中甲方出资9万元,乙方出资59.7万元。1998年10月19日,平湖市审计师事务所出具平审事(98)验字第185号《验资报告》,证明截至1998年10月16日,公司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68.7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1998年11月9日,兴星纸业取得了平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4668927-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1999年6月,第一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增资至100.20万元)(1)1998年12月2日,徐根林、林景伟分别与冯荣华签订《股金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其投入兴星纸业的股金3股、1股均转让给冯荣华,转让价格为1股金3,000元。1999年2月14日,兴星纸业召开股东会通过上述转让协议。(2)钟埭镇资产经营中心和冯荣华间的股权转让1999年5月5日兴星纸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1、股东钟埭镇资产经营中心将其拥有的公司股金30股合计9万元转让给股东冯荣华;2、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31.50万元,扩股105股,扩股部分由股东冯荣华增股。3、2001年5月,第二次股权转让经兴星纸业分别于1999年8月29日、2001年2月25日和2001年3月28日召开的股东会同意,股东盛坚平、徐照根、陈进法、盛凤珠、钱其珍、储美英等6人分别与股东陈雄伟、冯荣华签订《股金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兴星纸业股金原价转让给陈雄伟、冯荣华。4、2001年8月,第三次股权转让经兴星纸业分别于2001年8月15日、2001年8月16日召开的股东会同意,股东张芸、陆秋根、钟强等22人分别与股东陆祥根、陈雄伟等9人签订《股金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兴星纸业股金转让给陆祥根、陈雄伟等人。本次股权转让除陆秋根、张芸2人的股权转让给冯荣华为真实转让外,其他均为名义转让,实际上是陆祥根等9名股东替洪国娟等20名股东代持,未支付相关对价。洪国娟等20位隐名在2001年8月代持发生时已经授权陆祥根、陈雄伟等9位名义股东代为行使一切股东权利并作出相关决议。代持双方均确认受(委)托代持情况属实,双方间受(委)托代持关系均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5、2001年9月,第二次增资,增资至501万元2001年8月30日,兴星纸业召开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400.8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合计为501万元。本次增资只有工商登记资料显示的16名显名股东实际出资,其余股东没有参与本次增资。根据洪国娟等20位隐名股东出具的《确认书》,20位隐名股东均确认发行人2001年8月增资至501万元的股东会决议、增资内容均知晓,并确认本次增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6、2002年1月,更名为荣晟有限2001年11月25日,兴星纸业股东会决议更名为“嘉兴市荣晟纸业有限公司”,2002年1月24日,该更名获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准。7、2002年6月,第四次股权转让2002年6月9日,经荣晟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冯荣华将其所持荣晟有限出资额的14.73%转让给张云芳。8、2003年5月,第五次股权转让2003年5月3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张根生与股东冯荣华签订了《股金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42,000元荣晟有限的股份转让给冯荣华。9、2004年11月,第六次股权转让2004年6月27日,经荣晟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张云芳、陈孝中等10人将其持有的荣晟有限股份分别转让给股东冯荣华、许建观等4人。本次股权转让,除张云芳转让给冯荣华的27.10万元为真实转让外,其余均系名义转让,并未支付对价,许建观等3名股东替陈孝中等10名股东代持。整体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及之后1、荣晟有限整体改制、发起设立荣晟纸业2004年6月27日,荣晟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将荣晟有限整体改制、发起设立为股份公司的决议,并确定以200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荣晟有限进行评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联新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以嘉联评报【2004】第112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确认的净资产8,503.12万元为基础,折合股本8,500万股,溢价3.1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改制、发起设立为股份公司。2、2007年5月,吸收合并荣晟热电,注册资本增加至9,500万元3、2007年7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2007年6月21日,股东张云华与股东冯荣华、张云芳等2人,股东张士敏与股东陆祥根、唐其忠、许建观等3人。4、2008年8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一方面,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发行人经营情况不甚良好,当年度净利润为-1,150.3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692.88万元。发行人26名小股东(包括所有隐名股东)担忧企业未来发展状况,恐企业发展前景不明朗,有意变现股权。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厘清股权结构,引进外部投资者以促进公司发展。2008年8月,经各股东协商一致,决定解除代持关系,全体隐名股东将其挂靠在代持方名下的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冯荣华。5、2008年9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并更名2008年8月26日,公司股东冯荣华、张云芳、陈雄伟、陆祥根等4人分别与胜达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按照每人工商登记持有股份数量的25%比例,各自转让1,597.07万股、217.08万股、204.73万股、196.17万股给胜达集团,每股转让价格在每股净资产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为1.58元。6、2009年4月,股份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为完成2008年8月20日股东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后续的工商登记程序,2009年3月20日,唐其忠、许建观、张士敏分别与冯荣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人各自转让192.03万股、196.29万股、251.51万股的公司股份给冯荣华。7、2010年7月,股份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基于公司名义股权结构与实际股权结构仍略有差异,为彻底解决股份代持问题,2010年6月6日,陈雄伟将12.25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张云芳,结束了双方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8、2011年6月,第六次股权转让在合作期间,胜达集团也派出相关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的经营,但双方在企业发展的理念以及企业文化的认同上存在分歧,无法达成战略协同,经友好协商,2011年胜达集团向发行人股东冯荣华、陈雄伟、陆祥根转让了其持有了公司股份,退出了发行人的管理。9、2011年11月,更名为荣晟环保2011年11月29日,在履行完相关手续并经工商部门审核同意后,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2013年12月,第七次股权转让2013年12月12日,经荣晟环保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冯荣华将其持有的荣晟环保股份1,200万股,分别转让给冯晟宇、冯晟伟各600万股。11、2018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8,5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4股。现金红利已于2018年6月15日发放,送股股份已于2018年6月19日送股完毕。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79,970,000股。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2.835.956.78
速动比率(倍)2.645.656.42
资产负债率(%)27.5621.7924.5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1.0311.1610.25
存货周转率(次)24.7822.3122.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10152.0423002.3542581.92
净资产收益率(%)16.0914.8318.48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4.6613.8417.37
基本每股收益(元)1.100.931.00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000.8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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