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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药业—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4-12-05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7-01-11
拟发行股数(万股) 2130.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28019.83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2130.00
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赵春建
公司注册资本(元)233,788,800 成立日期2001-06-22
主营业务 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简介 1、浙江诚意前身温州市第三制药厂历史沿革 (1)1966 年 10 月温三药前身铜山制药厂开业温三药前身最早为 1966 年 10 月开业的铜山制药厂,1982 年 5 月登记为洞头县铜山制药厂,企业注册资金为 18.18 万元,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负责人为颜贻意。此后企业历尽多次增资,到 1989 年 11 月,注册资本增至 82.2万元。 (2)1991 年 8 月铜山制药厂更名为温三药 1991 年 7 月 16 日,浙江省医药管理局、浙江省卫生厅联合下发浙医药企质字 (91)45 号、浙卫(91)322 号文件《关于同意洞头县铜山制药厂更名为温州市第三制药厂的批复》。1991 年 8 月 17 日,铜山制药厂名称正式变更为温州市第三制药厂,注册资本增至 217.59 万元。 (3)1994 年—2000 年温三药实行公有民营 1994 年 3 月 18 日,洞头县经济委员会、浙江省洞头县财政税务局代表县人民政府与温州市第三制药厂经营管理层代表颜贻意签订了《公有民营合同书》增加至 351.55 万元,1997 年 3 月,注册资本增加至 1,050.13 万元。 2、2001 年,温三药改制设立浙江诚意 2000 年 9 月,为进一步促进温三药的长远发展,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洞头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温三药进行改制。其改制工作主要履行了以下程序: (1)成立改制领导小组 2000 年 9 月,根据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洞政办机[2000]20 号《关于成立洞头县温州市第三制药厂企业改制工作指导小组的通知》,洞头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员成立了温三药改制工作指导小组,同月,温三药也成立了改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转制方案。 (2)改制前的审计和评估 ①审计 2000 年 10 月,受洞头县人民政府委托,洞头县审计局对温三药自 1994 年1 月 1 日至 2000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2000 年 12月 12 日,洞头县审计局出具了洞审意[2000]26 号《洞头县审计局关于温州市第三制药厂 1994 年 1 月至 2000 年 9 月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意见》及洞审决[2000]26 号《洞头县审计局关于温州市第三制药厂 1994 年 1 月至 2000 年 9 月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决定》,根据审计决定书,截至 2000 年 9 月 30 日,温三药资产总额为 90,369,970.18 元,负债为 19,168,438.95 元,所有者权益为71,201,531.23 元。②评估。2000 年 12 月,温三药聘请杭州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00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温三药进行了评估,根据《温州市第三制药厂转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杭立评报字(2000)第 136 号),经评估温三药总资产为 90,233,044.00元,负债为 19,112,504.52 元,所有者权益为 71,120,539.48 元,较原审计的账面价值 71,201,531.23 元减少 80,991.75 元,减值率为 0.11%。 ③确定国有资本金数额。2001 年 3 月 28 日,洞头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洞国资(2001)2 号《关于对温州市第三制药厂国有资本金确认的通知》,确认温三药在公有民营期间(1994年 1 月 1 日-2000 年 12 月 31 日),形成国有资本金为 2,006.1734 万元。 (3)转制方案制定及审批 2001 年 3 月,温三药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转制方案及其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含温三药国有资本金及集体资产界定、原承包经营者在改制后企业中的出资安排、原有温三药职工劳动关系转换安排,温三药改制后股权结构设置等方面。2001 年 3 月 24 日,温三药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温州市第三制药厂转制方案(草案)》和《温州市第三制药厂转制方案实施细则(草案)》。2001 年 3 月 26 日,温三药向洞头县经济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提请确认温三药转制方案(草案)等文本的请示》(温三药政字(2001)21 号),请求洞头县经济委员会对转制方案及实施细则进行确认。2001 年 4 月 2 日,洞头县经济委员会出具了洞经(2001)12 号《关于确认温州市第三制药厂转制方案及实施细则的批复》,同意温三药转制方案及实施细则。 (4)转制方案的实施 ①温三药国有资本金及集体净资产的处理根据转制方案,国有资本及集体资产界定以洞头县审计局对温三药的审计决定为基础(审计截止日为 2000 年 9 月 30 日),并延至 200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 (5)浙江诚意设立 根据上述转制方案,2001 年 6 月,由原温三药主要经营层及员工出资并承接原温三药在国有资本金及企业集体资产处置完成后的资产和负债设立浙江诚意,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其中职工出资 2,250 万元,占总股本的 75%,技术股出资 750 万元,占总股本的 25%。职工出资中,职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 600万元,剩余 1,650 万元为温三药“公有民营”承包者以其享有的承包收益出资。2001 年 6 月 20 日,洞头信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洞信泰师验[2001]40号《验资报告》,确认各股东出资额已于 2001 年 4 月 13 日及 2001 年 4 月 19日缴纳到位。2001 年 6 月 22 日,浙江诚意成立并领取注册号为 330322100021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政府部门对温三药改制设立浙江诚意的确认意见 2012 年 8 月 6 日,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洞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01 年温州市第三制药厂改制设立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确认的批复》(洞政函[2012]52 号)文件,对 2001 年温三药改制设立浙江诚意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确认 3、2002 年 3 月股权转让 2002 年 1 月 1 日,股东陈炎泉与颜贻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陈炎泉将其持有的 120 万元技术股出资以零价格转让给颜贻意。2002 年 1 月 22 日,股东林明流和股东庄小萍、沈爱兰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林明流将其持有的 30 万元和 60 万元出资额以 1:1 价格转给庄小萍和沈爱兰。此次转让后,林明流不再持有公司股权。 4、2003 年 7 月股权转让 2003 年 7 月 11 日,鉴于技术股股东的工作情况,马启明与颜贻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技术股出资 120 万元以零价格转让给颜贻意;2003 年 7月 28 日,姚其正与颜贻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技术股出资 30 万元以零价格转让颜贻意,至此颜贻意持有技术股出资共计 270 万元。 5、2005 年 7 月股权转让 2005 年 7 月 12 日,邱贵森与颜贻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尚未置换的技术股出资 80.80 万元以零价格转让给颜贻意,将其持有的已置换的技术股出资 39.20 万元按 1:1 价格转让给颜贻意。2005 年 7 月 13 日,颜贻意与庄小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技术股出资 80.80 万元以零价格转让给庄小萍,将已置换的 39.20 万元技术股出资按 1:1 价格转让给庄小萍。同日,浙江诚意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05 年 7月 15 日,庄小萍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39.20 万元及受让后置换的技术股出资80.80 万元合计 120 万元支付完毕。上述股东之间的技术股出资转让签订了转让协议,支付的对价资金都来源于受让人自有资金,股权转让价格为股权转让人原始出资价格,不存在纠纷,且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06 年 3 月 14 日,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 6、2007 年 12 月注册资本增至 3,150 万元 2007 年 10 月 15 日,浙江诚意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新任总经理茆利平按 1:1价格增资 15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3,150 万元。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茆利平自有资金。2007 年 12 月 27 日,洞头信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洞信泰会验[2007]8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7 年 11 月 30 日,浙江诚意已收到茆利平货币资金 150 万元的新增出资。 7、2009 年 3 月注册资本增至 3,300 万元 2009 年 1 月 11 日,浙江诚意股东会决议同意颜贻意按 1:1 价格增资 150 万元,增资后浙江诚意注册资本为 3,300 万元。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颜贻意自有资金。2009 年 3 月 17 日,洞头信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情况出具了洞信泰会验[2009]1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 年 3 月 13 日,浙江诚意已收到颜贻意现金 150 万元的新增出资。 8、2011 年 7 月注册资本增至 4,200 万元,2011 年 8 月颜茂林继承其父颜孙传股权2011 年 1 月 15 日,浙江诚意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颜贻意按 1:1 价格增资90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4,200 万元。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颜贻意自有资金。2011 年 7 月 18 日,洞头信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情况出具了洞信 泰会验[2011]8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7 月 18 日,浙江诚意已收到颜贻意货币资金 900 万元的新增出资。 9、2011 年 12 月注册资本增至 5,250 万元,杨楚楚继承其父杨亦锋股权 (1)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2011 年 12 月 10 日,浙江诚意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颜贻意新增出资 630 万元,其中 315 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 315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夏延开新增出资 480 万元,其中 240 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 240 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任秉钧新增出资 300 万元,其中 150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 150 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曹华杰新增出资 186万元,其中 93 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 93 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张志宏新增出资 120 万元,其中 60 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 60 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柯泽慧新增出资 384 万元,其中 192 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 192 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诚意注册资本由 4,200 万元变更为5,250 万元。2011 年 12 月 29 日,本次增资及股东变更情况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0、2012 年 1 月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2012 年 1 月 1 日,夏延开与庄小萍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夏延开将持有的浙江诚意 240 万元出资额以 48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庄小萍。2012 年 1 月 18 日,庄小萍分别与颜贻意、颜茂林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庄小萍将持有的浙江诚意 90 万元和 30 万元出资额分别以 180 万元和 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颜贻意和颜茂林 11、2012 年 12 月注册资本增至 6,390 万元 2012 年 11 月 10 日,浙江诚意股东会通过了增资扩股决议,同意由中原九鼎新增出资金额 4,995 万元,其中 1,14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剩余 3,855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浙江诚意注册资本由 5,250 万元变更为 6,390 万元。 2、2013 年 5 月浙江诚意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2 年 11 月 10 日,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以 2012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和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进行审计、评估。2013 年 1 月 20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汇会审[2013]0129 号 《审计报告》: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诚意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25,107,135.75 元。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1.171.241.57
速动比率(倍)0.690.721.08
资产负债率(%)24.4726.5821.5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9.7513.5815.30
存货周转率(次)1.631.821.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14348.8417780.5418101.31
净资产收益率(%)18.3620.2618.54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6.8118.3517.02
基本每股收益(元)0.730.710.56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670.6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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