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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车检测—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4-05-30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6-01-22
拟发行股数(万股) 1667.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20224.92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1667.00
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通过向投资者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或采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法定代表人贺宪宁
公司注册资本(元)228,988,800 成立日期2006-08-06
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机动车检测领域整体解决方案的主要提供商,是国内少数能同时提供机动车检测系统和行业联网监管系统的供应商,能全面满足机动车检测行业的检测和监管等各类需求。
简介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系由张成民和孙志炜于2006年8月6日共同出资组建。组建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股东张成民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90.00%;股东孙志炜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10.00%,上述出资已于2006年7月28日经深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敬会验字[2006]第13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于2006年8月6日领取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工商登记注册号为440301123743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3月,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孙志炜将其持有本公司10.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股东张成民。变更后,股东张成民持股100.00%。 2007年7月18日,收到股东张成民第二期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深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7月19日出具敬会验字[2007]第123号验资报告。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 2007年12月,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由新增股东颜爱英分三期投入。 2007年12月,股东颜爱英缴纳人民币100.00万元;2008年10月,股东颜爱英缴纳人民币100.00万元;2009年10月,股东颜爱英缴纳人民币100.00万元。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股东颜爱英持股60.00%,股东张成民持股40.00%。上述增资分三期完成,业经深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分别于2007年12月12日出具敬会验字[2007]第202号验资报告;2008年10月15日出具敬会验字[2008]第182号验资报告;2009年11月24日出具敬会验字[2009]第203号验资报告。 2010年5月,经股东会决议,股东张成民将持有本公司40.00%的股权转让给贺宪宁。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贺宪宁持股40.00%,股东颜爱英持股60.00%。 2010年7月,经股东会决议,股东颜爱英将其持有本公司30.00%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车佳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20.00%的股权转让给贺宪宁;将其持有本公司10.00%的股权转让给高永庆。转让后,股东贺宪宁持股60.00%;股东深圳市车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00%;股东高永庆持股10.00%。 2010年10月10日,经股东会决议,由新增股东王满根、曾燕妮向本公司增资人民币800.00万元,其中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95.2381万元,剩余人民币704.7619万元作资本公积。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5.2381万元,其中:股东贺宪宁持股50.40%;股东王满根持股10.00%;股东高永庆持股8.40%;股东曾燕妮持股6.00%;股东深圳市车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20%。上述增资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验,并于2010年10月26日出具立信大华(深)验字[2010]第045号验资报告。 2010年12月21日,经股东会决议,由新增股东浙江华睿德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睿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称“深圳市中洲沃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增资人民币3,500.00万元,其中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148.8096万元,剩余人民币3,351.1904万元作资本公积。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4.0477万元,其中:股东贺宪宁持股40.32%;股东深圳市车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16%;股东王满根持股8.00%;股东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0%;股东浙江华睿德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0%;股东浙江华睿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0%;股东高永庆持股6.72%;股东曾燕妮持股4.80%。上述增资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验,于2010年12月29日出具立信大华(深)验字[2010]第062号验资报告。 2011年7月25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高永庆将其持有2.00%的股权转让给拜晶。转让后,股东贺宪宁持股40.32%;股东深圳市车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16%;股东王满根持股8.00%;股东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0%;股东浙江华睿德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0%;股东浙江华睿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0%;股东曾燕妮持股4.80%;股东高永庆持股4.72%;股东拜晶持股2.00%。 2012年6月25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高永庆将其持有的4.72%的股权转让给上海桦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后,股东贺宪宁持股40.32%;股东深圳市车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16%;股东王满根持股8.00%;股东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0%;股东浙江华睿德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0%;股东浙江华睿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0%;股东曾燕妮持股4.80%;股东上海桦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72%;股东拜晶持股2.00%。 2012年7月25日,经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800.0512万元,其中南京华睿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人民币1,155.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40.0025万元,剩余人民币1,114.99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谢建龙以人民币462.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10万元,剩余人民币445.999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股东贺宪宁持股37.4976%;股东深圳市车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7488%;股东王满根持股7.4400%;股东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4400%;股东浙江华睿德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5800%;股东浙江华睿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5800%;股东南京华睿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0000%;股东曾燕妮持股4.4640%;股东上海桦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3896%;股东谢建龙持股2.0000%;股东拜晶持股1.8600%。上述增资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验,并出具大华(深)验字[2012]004号验资报告。 2012年9月7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本公司整体变更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截至2012年7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截至2012年7月31日止,本公司经审计后净资产共人民币127,121,123.87元,折合为5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变更前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人民币77,121,123.87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事项已于2012年9月7日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华验字(2012)第099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2016年4月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万股。本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并于2016年1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6,667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7.00万元。本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914403007917461234号营业执照。 根据本公司2017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公司向104位激励对象授予80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675,000.00股。104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75,000.00股,由激励对象以28.61元/股的价格认购。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事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2017年5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数量,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此16人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91,000股。因此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5,000股调整为584,000股,激励对象由104人调整为88人;确定2017年5月26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根据决议变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4,000股。 截至2017年5月26日止,本公司已收到88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认购款16,708,24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584,000.00元,剩余部分人民币16,124,240.00元作为本公司资本公积。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254,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67,254,000.00元。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00036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本公司2018年5月2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原有的6,725.40万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105.72万股,公司已于2018年8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本公司2019年5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6月17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460股,公司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由121,057,200股变更为121,030,740股,根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派方案: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以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121,030,7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93,649,184股。公司已于2019年7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4.231.842.05
速动比率(倍)3.901.611.71
资产负债率(%)20.2236.2342.4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204.116.69
存货周转率(次)1.792.992.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8476.015265.4622761.47
净资产收益率(%)0.6520.2324.78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6618.7621.84
基本每股收益(元)0.050.980.98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050.9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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