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军工—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 |||||||||||||||||||||||||||||||||||||||||||||||
公司名称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 ||||||||||||||||||||||||||||||||||||||||||||||
拟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申报披露日期 | 2014-05-14 | ||||||||||||||||||||||||||||||||||||||||||||
是否核准通过 | 通过 |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 2016-07-20 | ||||||||||||||||||||||||||||||||||||||||||||
拟发行股数(万股) | 14800.00 |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 45574.00 | ||||||||||||||||||||||||||||||||||||||||||||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 14800.00 | |||||||||||||||||||||||||||||||||||||||||||||
保荐人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股票种类 | A股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定价方式 | 通过向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 ||||||||||||||||||||||||||||||||||||||||||||||
法定代表人 | 高申保 | ||||||||||||||||||||||||||||||||||||||||||||||
公司注册资本(元) | 724,228,400 | 成立日期 | 2000-11-16 | ||||||||||||||||||||||||||||||||||||||||||||
主营业务 | 公司为控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均通过子公司开展,分为军品业务与民品业务两部分,以军品业务为主。其军品业务包括迫击炮弹系列、光电对抗系列、单兵火箭系列、引信系列、子弹药系列、火工品系列的研究、设计、生产、总装和销售。 | ||||||||||||||||||||||||||||||||||||||||||||||
简介 | 1、2000年长城有限成立发行人前身长城有限成立于2000年11月16日,系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等62户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批复》(国经贸产业[2000]541号)、《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债转股框架协议书》和《关于债转股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由军工集团、长城资产、信达资产和华融资产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12月29日,军工集团、长城资产、信达资产和华融资产签署《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债转股框架协议书》,约定军工集团以经评估的皖西厂、东风厂、红星厂和江北厂的经营性净资产出资,信达资产、华融资产和长城资产分别以拥有对皖西厂、东风厂、红星厂和江北厂的债权出资,共同成立长城有限。2000年6月27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等62户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批复》(国经贸产业[2000]541号),原则同意有关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和债转股方案。2000年11月13日,根据国经贸产业[2000]541号文件的要求,军工集团、信达资产、华融资产和长城资产签订了《关于债转股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对债转股协议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和补充,最终确定军工集团以经评估的皖西厂、东风厂、红星厂和江北厂的资产出资,信达资产、华融资产和长城资产分别以拥有的对皖西厂、东风厂、红星厂和江北厂的债权出资,共同成立长城有限。2000年9月28日,北京市世纪智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军工集团用于出资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安徽军工集团债转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世纪智源评报字[2000]第008号)。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出具《对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实施债转股并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审核意见的函》(财企[2000]901号),核准上述《安徽军工集团债转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00年11月16日,合肥瑞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合瑞会验字[2000]00202号),审验确认长城有限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2000年11月16日,长城有限取得安徽省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1003005),列示的实收资本为58,230万元。2、2003年长城有限减资2003年4月28日,长城有限与信达资产、华融资产、长城资产签订协议,约定发起设立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长城有限以净资产出资,信达资产、华融资产、长城资产分别从长城有限注册资本中减资523.58万元、51.14万元和32.98万元,再将减资额作为对神剑科技的出资直接投入到神剑科技。2003年5月31日,长城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减少注册资本607.7万元,其中,信达资产减资523.58万元、华融资产减资51.14万元、长城资产减资32.98万元。3、2011年信达资产转让股权2011年6月23日,长城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信达资产将其持有的长城有限37.27%的股权作价18,367.42万元转让给军工集团。4、2012年军工集团转让20%股权2012年3月23日,长城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军工集团将其持有的长城有限20%的股权对外公开转让,转让价格不低于经安徽省国资委备案登记的净资产评估值,同时公司原股东放弃该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同日,军工集团将所持长城有限20%的股权分为13%和7%两个标的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2012年4月25日,通过电子竞价方式,湖南高新创投以25,200万元竞买长城有限13%的股权,国海投资以10,100万元竞买长城有限7%的股权。5、股份公司成立2012年6月27日,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长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经审计的长城有限截至2012年4月30日的净资产按1:0.9309的比例折成股本57,622.84万元,余额4,275.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发起人按各自在长城有限的出资比例相应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公司变更前后的股本结构保持不变。同日,军工集团、湖南高新创投、国海投资、华融资产和长城资产签订了《发起人协议》。2012年7月15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安徽长城军工有限责任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整体变更股份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2]486号),同意长城有限整体变更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7月23日,中证天通对公司变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出资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2]验字第21012号)。2012年8月1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2]515号),同意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确认军工集团、湖南高新创投、华融资产和长城资产所持股份为国有法人股。2012年8月1日,公司取得安徽省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000029549),注册资本为57,622.84万元。2012年11月17日,国防科工局出具《国防科工局关于安徽长城军工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上市有关事项的意见》,同意长城有限整体改制上市。 | ||||||||||||||||||||||||||||||||||||||||||||||
近三年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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