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康—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 |||||||||||||||||||||||||||||||||||||||||||||||
公司名称 |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拟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申报披露日期 | 2014-05-04 | ||||||||||||||||||||||||||||||||||||||||||||
是否核准通过 | 通过 |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 2015-03-27 | ||||||||||||||||||||||||||||||||||||||||||||
拟发行股数(万股) | 2534.00 |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 16346.98 | ||||||||||||||||||||||||||||||||||||||||||||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 0.00 |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 2534.00 | ||||||||||||||||||||||||||||||||||||||||||||
保荐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发行股票种类 | A股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定价方式 | 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并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 ||||||||||||||||||||||||||||||||||||||||||||||
法定代表人 | 陈庆财 | ||||||||||||||||||||||||||||||||||||||||||||||
公司注册资本(元) | 928,160,300 | 成立日期 | 1996-12-24 | ||||||||||||||||||||||||||||||||||||||||||||
主营业务 | 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 ||||||||||||||||||||||||||||||||||||||||||||||
简介 |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中国石油工业部内设机构——“石油工业部勘察公司”,成立于1978年,直属石油工业部领导。随着石油工业部的撤销,石油工业部勘察公司更名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徐水勘察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工程建设部,隶属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2005年8月改制设立保定新星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之前,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徐水勘察公司先后更名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勘察院”、“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勘察设计院”以及“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 2004年6月2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第二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资分配[2004]562号)批准了包含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在内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第二批实施方案,该方案同意将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 2005年5月18日,中国石化集团《关于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整体改制分流实施方案的批复》(中国石化建(2005)245号)批准了勘察设计院改制分流实施方案。 2005年8月7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改制分流人员补偿及补助额调整的说明》(中国石化建企函[2005]277号)及中国石化集团“同意调整”的批示,批准了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改制分流最终实施方案,同意以评估后的1,367.22万元国有净资产分流292名正式职工,参加改制职工补偿补助置换股为1,239.84万元,设置经营者岗位激励股127.38万元,分别占改制企业股份总额的90.68%和9.32%。根据经批准的改制分流实施方案,勘察设计院在参加改制职工补偿补助(含设置经营者岗位激励股所需净资产)置换股权基础上改制组建保定新星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1月,经河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东方变验字[2007]第046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公司注册资本由1,367.22万元增加到1,550万元,增资182.78万元。 2007年12月5日,保定新星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截至2007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5,386,355.78元折为31,000,000股,整体变更设立保定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人民币3,100.00万元,并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验字[2007]第21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在河北省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30605000003058 1/2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12月,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验字[2007]第213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注册资本由3,100.00万元增加到7,600万元,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4,500万元。 2008年7月,公司迁入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更名为“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721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6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000.00股,2015年5月6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806,000.00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9元。公司发行后无限售社会公众股为25,340,000.00股,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340,000.00元。 2018年5月22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同意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转增股份总数7,093.8万股,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134万股增加至17,227.8万股,并在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完毕后,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进行变更,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 ||||||||||||||||||||||||||||||||||||||||||||||
近三年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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