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 |||||||||||||||||||||||||||||||||||||||||||||||
公司名称 |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拟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申报披露日期 | 2014-05-21 | ||||||||||||||||||||||||||||||||||||||||||||
是否核准通过 | 通过 |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 2014-06-27 | ||||||||||||||||||||||||||||||||||||||||||||
拟发行股数(万股) | 1620.00 |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 27000.00 | ||||||||||||||||||||||||||||||||||||||||||||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 0.00 |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 1620.00 | ||||||||||||||||||||||||||||||||||||||||||||
保荐人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发行股票种类 | A股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定价方式 | |||||||||||||||||||||||||||||||||||||||||||||||
法定代表人 | 吴学民 | ||||||||||||||||||||||||||||||||||||||||||||||
公司注册资本(元) | 516,014,500 | 成立日期 | 1999-01-22 |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新材料产品及装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石英材料、玻璃材料、特种纤维材料、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其产品广泛用于半导体、光通讯、光学、航空航天等领域。 | ||||||||||||||||||||||||||||||||||||||||||||||
简介 |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6年4月28日,经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由原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9月10日,本公司根据相关股东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34号)《关于核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公开发售方式发行A股,其中发行新股16,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13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4,600,000.00元。此次发行的A股于2014年9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块挂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码300395。根据公司2015年4月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和修改后的章程的规定,公司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64,600,000.00股为基数,以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10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转增后总股增至129,200,000.00万股。根据公司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规定,公司于本年度以13.63元/股的价格授予40位激励对象1,80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增加股本1,800,000.00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131,000,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000,000.00元。2016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5年年末总股本131,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96,500,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6,500,000.00元,并于2016年6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6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本年度以13.23元/股的价格授予8位激励对象30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增加股本300,000.00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196,800,000.00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6,800,000.00元。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6年年末总股本196,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95,200,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5,200,000.00元,并于2017年4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股权激励对像张旋提出辞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该员工所持有未解锁限售股27,000股,2017年5月26日,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95,173,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5,173,000.00元,并于2017年6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本年度以8元/股的价格授予90位激励对象4,05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增加股本4,050,000.00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299,223,000.00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9,223,000.00 元。2018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股东卢晓辉、马承斗于2017年4月24日当选为公司监事,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授予其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故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54,000.00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299,169,000.00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9,169,000.00 元。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本年度以7.95元/股的价格授予23位激励对象45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增加股本450,000.00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299,619,000.00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9,619,000.00元。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股权激励对像杨青提出辞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该员工所持有未解锁限售股20,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99,599,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9,599,000.00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99,599,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299,599,000.00元 | ||||||||||||||||||||||||||||||||||||||||||||||
近三年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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