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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宝莉—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5-11-13
是否核准通过待表决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拟发行股数(万股) 4000.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12300.0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4000.00
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仇东航
公司注册资本(元)360,000,000 成立日期1999-10-28
主营业务 集涂料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业研发及生产高品质、高环保性能的民用涂料。
简介 1999 年10 月18 日,新力化工与世骏香港签署《中外合资经营新会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新会嘉宝莉,公司注册资本为50 万美元,其中新力化工认缴出资26 万美元,世骏香港认缴出资24 万美元。同日,两位股东签署《中外合资经营新会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章程》。 1999 年10 月27 日,新会市引进外资办公室出具《关于合资经营新会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的批复》(新引进资字[1999]第122 号),同意新力化工与世骏香港以合资经营方式设立公司。同日,公司领取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粤新合资证字[1999]0011 号)。 2000 年10 月26 日,经新会市志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新志验[2000]23 号),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证。 其中新力化工成立于1998 年3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600 万元,新会嘉宝莉设立时,其股权结构为仇启洪持股83.33%;温汝琳持股8.33%;曹树潮持股8.33%,其中仇启洪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仇启明的哥哥。 世骏香港于1998 年2 月18 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新会嘉宝莉设立时,其股权结构为总股本1 万股,其中仇启明持有5,000 股,占比50%;黄少华(仇启明妻子黄洁华的姐姐)持有2,000 股,占比20%;黄成太(仇启明妻子黄洁华的弟弟)持有3,000 股,占比30%。有关世骏香港的历史沿革情况,详见本章之“六、发行人的组织结构”之“(五)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1、发行人股东基本情况”。 (2)2002 年12 月5 日,经江门市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2004 年1 月3 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新力化工将其持有的公司30%出资额转让给明昌公司,将其持有的其余22%出资额转让给世骏香港。此时,新力化工的股权结构为仇启洪持股83.33%;曹树潮持股8.33%,黄达昌持股8.33%(黄达昌于2002 年2 月20 日受让温汝琳所持的8.33%股权)。 2004 年3 月15 日,新力化工、明昌公司、世骏香港签署《广东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合同》,根据约定,新力化工将其持有的公司30%出资额作价15 万美元转让给明昌公司,将其持有的其余22%出资额作价11 万美元转让给世骏香港。本次转让以原始出资额为作价依据。 2004 年3 月29 日,江门市蓬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合资企业广东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补充合同的批复》(蓬江外经资管字[2004]035 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2004 年3 月31 日,公司领取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江外资证字[2002]0175 号)。 2004 年4 月15 日,公司在江门市工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5 年10 月8 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由原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至320 万美元,同时增加公司投资总额至340 万美元。同日,世骏香港与明昌公司就本次增资签署了章程修正案。 2005 年10 月24 日,江门市蓬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外资企业广东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申请报告的批复》(蓬江外经资管字[2005]217号),同意本次增资。2005 年10 月24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江外资证字[2002]0175 号)。 2005 年10 月28 日,广东省公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诚验W字[2005]第556 号)审验确认:截至2005 年10 月28 日,公司已将未分配税后利润270 万美元转增注册资本,其中,世骏香港转增资本189 万美元,明昌公司转增81 万美元。公司转增注册资本部分已足额缴付。 2005 年11 月14 日,公司在江门市工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9 年3 月11 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由原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将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至468 万美元,增加投资总额至488 万美元。同日,世骏香港与明昌公司签署了章程修正案。 2009 年3 月17 日,江门市蓬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外资企业广东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申请报告的批复》(蓬江外经资管字[2009]047 号)同意本次增资。2009 年7 月21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江外资证字[2002]0175 号)。 2009 年7 月23 日,佛山市中正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广东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正诚验W 字[2009]第181 号),对上述增资进行了验证。 2009 年8 月12 日,公司在江门市工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9 年11 月3 日,经江门市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嘉宝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10 年3 月16 日,经江门市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嘉宝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10 年12 月25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三名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6,070,968.47 元,同时注册货币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由468 万美元增至人民币72,141,936.94 元,投资总额由488 万美元增至人民币73,798,724.06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股东承胜投资、合兴投资、卓誉投资分别以人民币认缴,增资价格为1 元/注册资本,其中承胜投资认缴人民币18,013,841.65 元,合兴投资认缴人民币8,433,392.43 元,卓誉投资认缴人民币9,623,734.39 元,原股东世骏香港、明昌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同日,各方签署了《中外合资经营合同》、《认购增资协议》和《章程修正案》。 2010 年12 月27 日,江门市蓬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外资企业广东嘉宝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等申请报告的批复》(蓬江外经资管字[2010]236 号),同意本次变更事项。2011 年1 月17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江外资证字[2002]0175 号)。2011 年1月18 日,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深鹏所[2011]第0028号),对上述增资进行了验证。 2011 年1 月19 日,公司在江门市工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1 年1 月21 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明昌公司以其历次累计出资的1.5 倍作价,将其持有公司的15%股权作价13,875,592 元转让给合兴投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转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各方签署了《中外合资经营补充合同》和《章程修正案》。2011 年1 月24 日,江门市蓬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合资企业广东嘉宝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合同的批复》(蓬江外经资管字[2011]017 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2011 年1 月25 日,广东省市人民政府核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江外资证字[2002]0175 号)。 2011 年1 月27 日,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在江门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已于2011 年5 月支付完毕。 2011 年3 月7 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新增景顺投资、鼎恒瑞吉两名股东,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2,141,936.94 元增至人民币75,938,880.99 元,投资总额增至人民币77,595,668.11 元,其中景顺投资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417,249.64元,鼎恒瑞吉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79,694.41 元,原股东均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 各方签署了《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认购增资协议》和《章程修正案》。 本次增资以公司总估值28.2 亿(约为本公司2009 年未经审计净利润的15 倍)为作价依据。 2011 年3 月14 日,江门市蓬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外资企业广东嘉宝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等申请报告的批复》(蓬江外经资管字[2011]037 号),同意本次增资。2011 年3 月1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粤江合资证字[2011]0008 号)。2011 年3 月24 日,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深鹏所[2011]第0039 号),对上述增资进行了验证。 2011 年3 月28 日,公司就本次增资在江门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1 年5 月13 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一致同意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详见本章“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之“(一)设立方式”。 2013 年1 月10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景顺投资、鼎恒瑞吉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5,000,000 元减少至人民币213,750,000 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并注销景顺投资所持公司10,125,000股股票,回购价格按照公司与景顺投资签署的增资协议的约定(即,回购价格总额=人民币126,900,000 元+每年7%的单利(年度分红除外))进行计算;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并注销鼎恒瑞吉所持公司1,125,000 股股票,回购价格按照公司与鼎恒瑞吉签署的增资协议的约定(即,回购价格总额=人民币14,100,000 元+每年7%的单利(年度分红除外))进行计算。 2013 年7 月4 日,广东省外经贸厅出具《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3]325 号),同意本次减资。2013 年10 月16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粤江合资证字[2011]0008 号)。2013 年7 月28 日,佛山市中正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正诚验W 字[2013]第140 号)对上述减资进行了验证。 2013 年8 月1 日,公司就本次减资在江门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 年2 月11 日,经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46,250,000 元,其中30,000,000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资本公积转增;37,406,208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世骏香港以现金认购;26,684,970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承胜投资以现金认购;7,053,734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卓誉投资以现金认购。 16,575,120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永成投资以现金认购;7,200,000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卓峰投资以现金认购;21,329,968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金康力以现金认购。增资价格为1 元/注册资本。 2015 年3 月18 日,广东省外经贸厅出具《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5]96 号),同意本次增资。2015 年3 月18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粤江合资证字[2011]0008 号)。2015 年3 月24 日,正中珠江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5]G15004870112 号),对上述增资进行了验证。 2015 年3 月18 日,公司就本次增资在江门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1420132012
流动比率(倍)1.351.641.65
速动比率(倍)1.021.281.19
资产负债率(%)46.5348.0832.6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7.0121.4714.55
存货周转率(次)8.688.658.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24161.4633580.9826961.61
净资产收益率(%)25.5728.7131.16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3.7727.7829.49
基本每股收益(元)1.091.101.18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011.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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