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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4-04-18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6-01-08
拟发行股数(万股) 2700.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22850.0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0.00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2700.00
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陈甜
公司注册资本(元)140,232,300 成立日期2001-03-28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氯乙烯共聚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简介 1、2001年3月,洪汇化工设立。2001年3月2日,项洪伟、孙建军签署《投资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无锡市洪汇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项洪伟以货币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孙建军以货币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2001年3月23日,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梁会师内验字【2001】第1161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注册资本已由各股东足额缴纳。2001年3月28日,无锡市锡山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注册号为320283211151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2003年6月,洪汇化工第一次增资。2003年5月20日,洪汇化工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洪汇化工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项洪伟以货币增资70万元,孙建军以货币增资30万元。增资后,洪汇化工注册本为150万元。3、2004年3月,洪汇化工变更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4、2005年4月,洪汇化工第二次增资。2005年3月10日,洪汇化工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350万元,由项洪伟以货币单方增资。增资后,洪汇化工注册本为500万元。5、2006年5月,洪汇化工增加经营范围。6、2008年5月,洪汇化工变更注册号:2008年5月9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下发执<工商行政管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号编制规则>的通知》,洪汇化工注册号变更为320205000052826。7、2009年7月,洪汇化工第一次股权转让,并变更公司名称。2009年6月22日,因家庭原因,孙建军与项红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孙建军将其持有的洪汇化工10%的股权以出资额50万元转让给其妻子项红燕。同日,洪汇化工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该等股权转让事项,同时变更公司名称为无锡市洪汇树脂有限公司。2009年7月3日,公司在无锡市锡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取得了注册号为32020500005282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8、2009年7月,洪汇树脂第二次股权转让:2009年7月24日,因家庭原因,项红燕与孙建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项红燕将其持有的洪汇树脂10%的股权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孙建军。9、2010年6月,洪汇树脂第三次增资:2010年6月12日,洪汇树脂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项洪伟以货币增资。增资后,洪汇树脂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10、2011年1月,洪汇树脂第四次增资,第一期出资:2011年1月15日,洪汇树脂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4,000万元,由项洪伟以货币认缴,其中本次以货币增资800万元,约定剩余3,200万元增资由项洪伟自变更登记之日起两年内缴足。11、2011年6月,洪汇树脂第四次增资,第二期出资:2011年6月13日,项洪伟以货币3,200万元缴足第二期出资。2011年6月13日,公证天业出具“苏公W【2011】B056号”《验资报告》,验证项洪伟缴纳的第二期出资3,200万元已足额缴纳。12、2011年6月,洪汇树脂第三次股权转让:2011年6月18日,项洪伟与吉伊创业、潇湘投资及许端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项洪伟将所持公司股份585万股以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吉伊创业、潇湘投资及许端平;项洪伟与李川、郭运华等24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股份860万股以1.5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李川、郭运华等24名自然人。同日,洪汇树脂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事项。13、2011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1月1日,洪汇树脂召开临时股东会,拟将洪汇树脂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日,全体股东签订《关于无锡市洪汇树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洪汇树脂各股东成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并按其持有的洪汇树脂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2011年11月20日,洪汇新材召开创立大会,并于2011年12月6日在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取得了注册号为32020500005282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4、2012年3月,变更经营范围及住所。2012年11月,变更经营范围。15、2013年7月,股份公司股权变动:2013年7月10日,公司原股东马立群女士不幸逝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马立群女士生前持有的公司99,711股股份属于与其丈夫毛文荣先生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财产,上述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即49,855.50股归毛文荣先生所有,另外一半即49,855.50股作为马立群女士的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毛文荣(配偶)、毛大炜(儿子)、马全兴(父亲)、周美冲(母亲)继承。根据马立群女士生前所立遗嘱,该等股权遗产即49,855.50股全部由其儿子毛大炜继承。根据毛文荣、马全兴、周美冲出具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三人均自愿无条件放弃对该等股权的继承权。2013年8月10日,毛文荣与毛大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毛文荣将其持有的49,855.50股转让给毛大炜,且系其真实意思表示。股权转让后,毛大炜持有洪汇新材99,711.00股股份。其所持有该等股份不存在质押、代持或其他限制性权利,亦不存在其他权属纠纷。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4.755.059.73
速动比率(倍)4.444.658.96
资产负债率(%)16.9615.208.5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7.906.357.16
存货周转率(次)16.0411.1210.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6290.029913.8911121.90
净资产收益率(%)14.2916.0014.97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5114.8113.82
基本每股收益(元)0.810.870.82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770.8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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