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 |||||||||||||||||||||||||||||||||||||||||||||||
公司名称 |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 ||||||||||||||||||||||||||||||||||||||||||||||
拟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申报披露日期 | 2014-06-16 | ||||||||||||||||||||||||||||||||||||||||||||
是否核准通过 | 通过 |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 2015-07-08 | ||||||||||||||||||||||||||||||||||||||||||||
拟发行股数(万股) | 46700.00 |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 409294.30 | ||||||||||||||||||||||||||||||||||||||||||||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 46700.00 | |||||||||||||||||||||||||||||||||||||||||||||
保荐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股票种类 | A股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定价方式 | |||||||||||||||||||||||||||||||||||||||||||||||
法定代表人 | 傅若清 | ||||||||||||||||||||||||||||||||||||||||||||||
公司注册资本(元) | 1,867,000,000 | 成立日期 | 2010-12-09 | ||||||||||||||||||||||||||||||||||||||||||||
主营业务 | 影视制片制作、电影发行、电影放映及影视服务业务 | ||||||||||||||||||||||||||||||||||||||||||||||
简介 | 本公司是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整体重组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方案的通知》(财教函[2010]63号)、《关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筹)设立方案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复函》(财教[2010]595号),由中影集团联合中视总公司、央广传媒、长影集团、江苏广电、歌华有线、电广传媒、中国联通等7家单位共同出资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影集团、中视总公司、央广传媒、长影集团、江苏广电、歌华有线、电广传媒、中国联通等8家单位于2010年12月7日签订的《关于设立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作为本公司主发起人的中影集团以货币资金、非货币经营性资产及59家下属企业的股权对本公司出资,其他发起人以货币资金对本公司出资。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拟整体重组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38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中影集团作为主发起人投入本公司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98,163.50万元。2010年10月12日,财政部对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予以备案。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筹)设立方案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复函》(财教[2010]595号),同意中影集团、中视总公司、央广传媒、长影集团、江苏广电、歌华有线、电广传媒、中国联通等8家单位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本公司。各发起人股东的货币、资产出资合计213,079.03万元,按照65.7%的比例折为股本,折股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为140,000万股,其中,中影集团(为国有股东)持股130,200万股,占总股本的93%;中视总公司等7家单位(其中,歌华有线、电广传媒为社会法人股东,其他5家单位为国有股东)分别持股1,400万股,各占总股本的1%。2010年12月7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就本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作出决议。2010年12月9日,本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10000000004292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0年12月28日,中影集团、中视总公司、央广传媒、长影集团、江苏广电、歌华有线、电广传媒、中国联通等发起人股东第二期缴纳的出资经验资后,本公司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4亿元。。本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84114。本公司设立时共计收到各股东实际缴纳出资额为213,079.0321万元,其中注册资本140,000.00万元,资本公积73,079.0321万元。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影集团注入本公司的出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拟整体重组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388号),该评估报告书已经财政部教科文司备案。本公司设立时的货币出资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出具的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177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实物资产(含股权)出资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出具的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237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2016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0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46,700万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186,700.00万元。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0977。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批准。 | ||||||||||||||||||||||||||||||||||||||||||||||
近三年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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