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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2-03-14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2-04-16
拟发行股数(万股) 1257.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19282.56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1257.00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确定
法定代表人冯剑松
公司注册资本(元)543,702,500 成立日期2000-12-28
主营业务 MO源产品业务、高纯特种电子气体产品业务、光刻胶及配套材料业务、ALD前驱体产品业务
简介 公司系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0】242号《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由苏州工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投资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苏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财置业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国际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发展公司”)、南京大学和中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合资产公司”)5家法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2月28日,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并领取注册号为320000110502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500万元。2002年1月25日,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决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70万元,新增股本270万股,新增胡立新、孙祥祯等16位自然人股东。2002年4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以《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苏政复[2002]44号),同意公司2002年1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增资扩股方案。2002年5月15日,江苏天衡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02]28号)。2003年3月,中合资产公司与上海鑫皓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皓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将所持5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鑫皓华公司。2004~2005年,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大学将31家校办企业中的国有资本(股权)无偿划转到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教技发函[2004]7号)和《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大学将26家校办企业经审计的南京大学净资产无偿划转到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教技发函[2005]30号)的最终确认,将其所持公司750万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到其全资子公司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资产经营公司”)。2005年12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园区投资公司、苏财置业公司、科技发展公司以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价格为基础,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转让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和相关权益。2006年1月10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转让所持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苏园管复字[2006]3号),同意园区投资公司、苏财置业公司、科技发展公司一次性公开转让各自持有的公司53.25%、4.51%、3.61%,共计61.37%股权和相关权益。2006年1月11日,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意见的批复》,对公司本次转让资产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2006年2月24日,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确认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1.37%股权转让受让方的函》确认:根据上述股权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结果,将所持有的公司合计61.37%股权以872.50万元(含专项应付款)一并转让给受让方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集团”)。2006年3月13日,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出具了《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1.37%股权转让成交的确认》(苏产交[2006]010号)。2006年,夏芳将其所持公司0.43%(12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张建富。2006年12月10日,公司、琼花集团、上海同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华管理”)签订了《上海同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江苏南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协议》,约定公司向同华管理增发1000万股,每股价格1.00元,合计1,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2,770万元增加到3,770万元。2007年1月12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同意本次增资事宜。2007年2月6日,江苏苏中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苏中会验字[2007]034号)。琼花集团同意在本次增资的同时对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无偿向同华管理转让142万股股份,向南大资产经营公司转让4万股股份。2007年6月,同华管理与上海同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华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同华管理将其所持公司30.29%(1,142万股)股份连同附属的其他权益转让给同华投资。2007年12月10日,琼花集团与张兴国、沈洁、冯剑文、祝美玲、张建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琼花集团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张兴国等5人,其中:张兴国631.5万股,沈洁642.5万股,冯剑文150万股,祝美玲60万股,张建富70万股。2007年12月6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2007年12月26日,任斌与吕宝源、潘兴华;茅炳荣与孙明璐、王萍;金峥与施军民、吉敏坤;俞怀谷与蔡岩馨、吉敏坤、王萍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转让。2010年6月28日,孙祥祯、潘毅、陈化冰、徐昕等4人将所持公司19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李翔、虞磊、朱春生、魏玉娥、赵蕾、徐昕、陈亮曾、孔令宇等8人。2010年6月28日,魏国强、华亮分别将各自所持公司12万股,合计所持24万股股份转让给自然人刘晶。为调动公司现有中高管理层、技术骨干的经营管理、科研积极性,促进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提高,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发展,2010年6月28日,同华投资、沈洁与公司现有中高层管理技术骨干共64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同华投资将其所持公司139万股股份,沈洁将其所持公司157万股股份转让给现有中高层管理技术骨干人员。根据2012年7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45号文《关于核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25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012年8月2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2]第1055号),公司注册资本由3,770万元增加到5,027万元。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50,27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50,27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0,54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27万元增加到10,054万元。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54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股本60,32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60,864,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0,054万元增加到16,086.4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3,468,80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73,468,800.00元。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2.262.113.13
速动比率(倍)1.941.832.81
资产负债率(%)42.9840.9437.9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923.342.73
存货周转率(次)2.692.681.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26196.2812753.5727863.72
净资产收益率(%)8.426.864.57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350.173.06
基本每股收益(元)0.340.220.14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170.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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