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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5-11-13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7-05-31
拟发行股数(万股) 35900.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35900.00
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公司注册资本(元)4,643,732,000 成立日期2003-06-11
主营业务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简介 1、2003年财通经纪成立财通证券系由财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财通有限的前身为财通经纪。2002年6月13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同意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164号),同意以浙江财政证券公司为主体,组建财通经纪。2002年4月-8月,浙江天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浙天评报字(2002)第31号、第58号、第59号、第60号、第61号、第62号、第91号、第109号和第12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说明,以2001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对9家以证券经营性资产出资股东拟投入财通经纪的资产进行了评估。2、2007年1月吸收合并天和证券和通过债转股方式及现金增资(1)吸收合并天和证券2006年7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天和证券风险处置方案的函》(浙政办发函〔2006〕59号),天和证券因资不抵债而濒临破产清算,为妥善处置天和证券风险问题,同意财通经纪重组天和证券。重组方案具体如下:1)财通经纪以零对价受让天和证券全部股份,吸收合并天和证券,天和证券主体资格取消;2)财通经纪承接天和证券50%债务,剩余债务将被剥离;3)3家省属债权人按所持有债权数额,以债转股方式按比例增持财通经纪股份。2006年7月22日,天和证券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财通经纪以零对价受让原有股东持有的天和证券100%股权。(2)通过债转股方式增资2006年8月30日,浙江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发《关于将天和证券债权上划集团公司的通知》,将其子公司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浙江省铁路建设投资总公司持有的债权划转至到浙江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更名为“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铁投”)。2006年8月,浙江铁投召开董事会,同意将其享有的财通经纪债权46,549,000.00元按照1:1的比例转为股权。2006年10月24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252号),批准了本次债转股的增资扩股方案,增资后注册资本由500,800,000.00元增加至681,739,522.00元。本次增资后浙江财开的出资额为573,445,528.74元,浙江铁投的出资额为46,549,000.00元。(3)现金增资2006年11月20日,财通经纪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浙江财开以现金方式对财通经纪进行增资100,000,000.00元,本次增资后,财通经纪注册资本由681,739,522.00元增加至781,739,522.00元。3、2008年12月增资2008年1月18日,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原则方案的批复》(浙企改发〔2008〕1号),原则同意财通经纪增资扩股方案。2008年1月2日,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上会整资评报〔2007〕第352号),截至2007年9月30日,财通经纪经评估的净资产总额为1,844,564,800.00元。4、公司名称变更2009年3月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核准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217号),核准财通经纪名称变更为“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3月17日,财通经纪就上述变更事项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2009年8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09年6月2日,钱塘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蓝山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2008年12月31日为股权转让基准日,前者将其持有的财通有限1,500万元出资额作价3,765万元转让给后者。6、2011年12月增资2011年8月4日,浙江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同意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复函》(浙财外金〔2011〕48号),同意财通证券注册资本增加至14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净资本达到30亿元。2011年8月26日,财通有限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根据该议案,财通有限拟增加注册资本273,140,478.00元,增资价格为截止2010年底每一元出资额所对应的净资产值2.8331元,增资方式为全体股东按其原出资比例同比例认购。若有股东放弃认购,其放弃认购的部分,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浙江财开将其借给财通有限的次级债中的509,792,659.27元转为对财通有限的出资,其他股东以现金出资。同日,财通有限分别与浙江财开等20家股东签订了《增资认缴协议》,各股东出具了《增资扩股承诺函》,对其是否行使优先认购权做出了承诺,其中,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龙柏集团有限公司放弃认购本次增资。7、2012年3月第二次股权转让2012年2月9日,根据中共淳安县委〔2010〕22号的文件精神,淳安县财务公司与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淳安县财务公司将持有的财有限6,335,978.00元出资额无偿转让给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2012年6月第三次股权转让2012年4月20日,财通有限召开2011年度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股东新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24,847,818.00元出资额无偿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港嘉实业有限公司。同意股东回音必集团有限公司以每一元注册资本作价3.20元,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5,000,000.00元出资额、16,500,000.00元出资额、4,000,000.00元出资额转让给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荣怀集团有限公司和裕鑫集团有限公司。同日,有关各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9、2012年11月第四次股权转让2012年6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浙政函〔2012〕100号),同意浙江财开出资设立浙江金控,同意将浙江财开持有的金融股权和政府性基金资产划转至浙江金控。2012年10月8日,财通有限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将持有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给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浙江财开将其持有的财通有限853,387,170.00元出资划转给浙江金控。2012年11月22日,浙江证监局下发《关于核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浙证监机构字〔2012〕95号),核准浙江金控持有财通有限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对浙江金控依法取得财通有限853,387,170.00元股权无异议。10、2013年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更名2013年2月1日,浙江省财政厅下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财金〔2013〕11号),同意财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4日,财通有限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财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4月8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该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3〕104号),确认财通有限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额评估值价值为人民币4,754,601,713.78元。11、2014年12月第五次股权转让2014年10月24日,台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无偿划转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台国资〔2014〕52号),同意将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财通证券7,986,798股无偿划转给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0月23日,海宁市财政局出具《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同意无偿划转国有股权的批复》(海财函〔2014〕62号),同意将海宁市正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财通证券8,462,836股无偿划转给海宁金融投资有限公司。12、2015年1月增资2014年财通证券启动增资相关工作。2014年10月20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4〕378号),截至2014年6月30日,财通证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535,110.66万元,评估后每股净资产为2.973元。该评估结果已由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资产评估结果有关事项的批复》(浙财金〔2014〕65号)予以核准确认。13、2015年4月第六次股权转让2015年1月27日,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春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前者将其持有的财通证券38,571,429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后者,转让总价为16,000万元人民币,每股作价4.148元。转让价格由转让方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受让方浙江春晖集团有限公司协商确定,定价合理,《股份转让协议》中不存在影响公允价值确定的隐藏性条款。2015年2月11日,浙江证监局下发《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无异议的函》(浙证监机构字〔2015〕6号),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无异议。14、2015年定向增资2015年3月24日,浙江省财政厅出具《关于同意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对称分红的批复》(浙财金〔2015〕14号),同意财通证券将增资扩股期间(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12月31日)形成的净利润对老股东实施非对称分红,具体分红方式充分征求老股东意愿。经充分征求股东意向,根据各股东单位的意愿,财通证券决定向实施非对称分红的其中20名老股东,按2015年1月份的增资扩股的价格即2.98元/股定向发行1.3亿股,所得资金用于扩大经营规模;另外5名老股东自愿放弃增资。由于本次定向增资系平衡新老股东利益,增资的对象系2015年1月增资前的公司老股东,在尊重老股东的意愿的情况下,以其在非对称分红中获得的分红为限向财通证券增资,并且本次增资与2015年1月增资时间较近,因此,本次定向增资价格仍以2014年10月20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4〕378号)的评估值为基础,与2015年1月增资的价格一致,具有合理性。根据上述方案,财通证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20名老股东定向发行1.3亿股,每股面值1元,增资价格为2.98元/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2.3亿元。15、2015年8月股权转让2015年7月,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禾元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前者将其持有的财通证券1,035万股股份转让给后者;裕鑫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前者将其持有的财通证券5,142,857股股份转让给后者;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均为3.7元/股。由于2015年6月中旬以后,证券市场异常波动,中证资本市场行业指数的历史市盈率与市净率均有下跌,因此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低于2015年4月股权转让的作价4.148元/股。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由转让方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受让方宁波禾元控股有限公司协商确定,定价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允价值确定的隐藏性条款。2015年8月12日,财通证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2015年8月18日,财通证券就上述事项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6、2017年股权变更2016年10月9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了《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省交通集团公司吸收合并省铁路集团公司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企改〔2016〕9号),浙江省国资委同意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销,其现有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及商业活动承诺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继,相关资产(股权)全部变更至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2017年7月24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出具准予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销的登记通知书。2017年8月8日,财通证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待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工商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有关股东信息。2017年8月8日,财通证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将公司《章程》记载的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由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设立,于2013年10月15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本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519241679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58,900万元,折成358,9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23,0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5,9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证券行业,主要经营活动: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设有121家证券营业部、14家分公司及29家控股子公司,共有员工2,794名(母公司口径),其中高级管理人员10名。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资产负债率(%)77.1675.7367.1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1.4026.949.60
存货周转率(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293120.80-418864.30666557.00
净资产收益率(%)10.5510.239.14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0.3710.289.05
基本每股收益(元)0.710.630.52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700.6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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