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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商行—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6-04-08
是否核准通过待表决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拟发行股数(万股)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0.00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由本行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公司注册资本(元)4,171,197,000 成立日期1997-07-21
主营业务 本行公司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和贸易金融业务。
简介 1、本行设立方式本行原名威海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国发[1995]25号)文件,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筹建威海城市合作银行的批复》(银复[1997]78 号)和《关于威海城市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银复[1997]258号)批准,由原威海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威海市新威城市信用合作社、威海市兴海城市信用合作社、威海市振兴城市信用合作社、威海市顺通城市信用合作社共五家城市信用社的股东,联合威海市财政局和威海市金猴集团公司等6家威海市企业于1997年7月21日共同发起设立。原5家城市信用合作社股东以经评估并确认后的信用社净资产折价入股,威海市财政局和6家威海市企业以货币资金出资入股,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64万元。1997 年 7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威海城市合作银行颁发了编号为D10014650043号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7年7月 21 日向威海城市合作银行核发了注册号为 16670935-1-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8 年 4 月 17 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出具《关于同意威海城市合作银行变更名称有关问题的批复》(鲁银复[1998]57 号),同意威海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设立的具体过程1996 年 7 月 12 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威海市城市合作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威政办发[1996]51 号),威海城市合作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立。1996年12月,山东威海审计师事务所、山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师事务所、山东威海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威海火炬会计师事务所等四家中介机构,以1996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中心社、新威社、兴海社、振兴社、顺通社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并分别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及《所有者权益核实明细表》。1996年12月25日,威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分别以威国资评字[1996]第77号、第78号、第79号、第80号、第81号文件,对组建威海城市合作银行的信用社资产的评估结果予以确认。1997年1月8日至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验收小组对组建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1月10日出具《关于威海市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验收情况交换意见提纲》,对中心社、新威社、振兴社在清产核资及股权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经原评估事务所重新审核,1997 年 1 月 24 日,山东威海审计师事务所出具威审事评(1997)第 24号《关于威海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验收整改的补充报告》确认中心社净资产33,170,954.56元(其中法定公益金2,087,430.28元不参加折股);1997年1月22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对清产核资及股权评估有关事项进行帐务调整的报告》确认新威社净资产12,908,025.74元(其中法定公益金763,669.18元不参加折股,5,366,250.00元减免税转为资本公积);1997年4月10日,山东威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收整改报告》确认振兴社资产总额116,620,952.17元,负债总额 117,412,439.61 元,净资产为-791,487.44 元(其中实收资本为1,500,000.00元)。5家城市信用社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合计为68,589,885.97元,其中振兴社净资产为-791,487.44元,其净资产不参加折股,其股东不作为城市合作银行的新股东,其余四家城市信用社的净资产合计为69,381,373.41元,其中法定公益金3,755,144.35 元以及 5,366,250.00 元减免税不参加折股,折股净资产为60,259,979.06元。1997 年 2 月 20 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筹建威海城市合作银行的批复》(银复[1997]78号),批准筹建威海城市合作银行。1997年6月5日,原威海市5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其股东授权代表联合威海市财政局、威海市金猴集团公司、山东黑豹集团公司、威海蓝天宾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顺房地产开发公司、威海市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威海市区东龙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签署《威海城市合作银行发起人协议》。协议约定,原5家信用合作社股东以经评估并确认后的净资产折价入股,成为威海城市合作银行股东;信用社原股东的认股数额以各信用社的资产评估结果折合的股份为准,其他单位以实际交付的货币资金认购的股份数为准。1997 年 6 月 6 日,山东威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97]威会师验字第 060 号)。经审验,截至 1997 年 6 月 6 日,威海城市合作银行的注册资本100,644,909.00元,各发起股东已缴纳出资100,644,979.06元。1997 年 6 月 28 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关于威海城市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银复[1997]258号),同意威海城市合作银行开业。1997年7月21日,威海城市合作银行于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开业登记。(二)历次股本变更情况1、1998年12月,第一次增资扩股由于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积累的问题较多、较重,且在本行组建过程中又未得到彻底解决。为化解危机,增强抗御风险的能力,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威海市人民政府等政府部门协调,本行决定以向山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威海市财政局发行股份的方式将本行股本增加至3.5亿元。1998年6月,经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股东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本行进行增资扩股。根据增资方案,本次增资2.5亿股,每股面值1 元,增资价格为 1 元/股。山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威海市财政局分别以货币资金2亿元、0.5亿元增资。1998 年 8 月 10 日,山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98]鲁会验字第130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1998年8月10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已收到增加投入资本2.5亿元。1998 年 8 月 19 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关于威海市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批复》(银复[1998]266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2.5亿元,补充资本金后实收资本为 35,064 万元;同意威海市财政局增加投资 0.5 亿元;核准山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并认购2亿元股本金。1998年12月29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取得由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700001801130-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2003年4月,减资城市商业银行来源于城市信用合作社,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产物,是伴随中国经济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的。在本行1997年组建成立之前,原城市信用社经营的社会经济、法制环境仍不健全,有关商业银行规范经营的几部重大法规颁发实施为期尚短,如《商业银行法》于1995年7月1日实施,《担保法》于1995年10月1日实施,《贷款通则》于1996年8月1日实施等,并且当时社会经济体制仍双轨并行。在这种经济体制环境下,原城市信用社经营粗放,管理不规范,定位不准确,经营基础薄弱,导致普遍积累了较大的亏损和风险。威海城市合作银行的组建,背负着化解当地金融风险、盘活金融资产的改革使命。为快速、顺利推进威海城市合作银行的组建进程,原城市信用社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时间安排较紧,而当时信用社的账务基础相对较弱;另外,本行设立时,原城市信用社的折股净资产未根据评估基准日至设立日期间发生的损失情况进行调整,由此导致原城市信用社积累的大量潜在损失和亏损未得到充分披露,而在威海城市合作银行成立后逐步暴露出来。为有利于消化历史包袱和经营发展,有利于维护新老股东的合法利益,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威海市审计局对原城市信用社入股净资产进行重新查证调整,并根据查证确认情况对威海市商业银行进行减资。2002年12月10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召开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1)同意将原中心社、新威社股东股权 37,861,629 元全部核减,将原兴海社、顺通社股东股权核减4,844,549元;(2)考虑到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银行平稳发展需要,同意用资本公积对原中心社、新威社股东按原信用社期间的股东股权等额赠与5,827,400元;(3)同意对原中心社持有的兴海社股份1,063,470元进行抵消处理,并相应减少实收资本1,063,470元。以上调整后,威海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由350,644,909元变更为312,702,661元。2003 年 2 月 24 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出具《关于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资本金和修改章程的批复》(济银准[2003]52 号),2003 年 2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出具《关于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资本金和修改章程的批复》(威银复[2003]15 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由350,644,909元变更为312,702,661元。2003 年4 月16日,威海英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03]英华验字第 095 号),对本次减资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03 年 3 月 31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已减少注册资本 37,942,248 元,其中:减少原城市信用社法人股东出资 5,909,182 元,减少自然人股东出资 32,033,066 元。2003 年 4 月 23 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取得由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减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005年12月,第二次增资扩股2005年12月22日,山东银监局出具《关于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入股威海市商业银行的批复》(银监鲁准[2005]430号);2005年12月23日,威海银监分局出具《关于同意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入股威海市商业银行的批复》(银监威准[2005]84 号),批准山东高速集团、中国重汽集团以及威海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股东资格,并同意其入股。2005年12月25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由 312,702,661 元变更为 599,860,475 元,新增注册资本287,157,814 元,增资价格为 1 元/股,均以货币资金增资。其中:中国重汽集团增资 10,000 万元;山东高速集团增资 17,800 万元;威海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增资100万元;根据2004年5月17日本行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加快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议案》,本行员工积极认购本次增资,共认购815.7814万元,其中本行 663 名员工以现金认购 483.191 万元,按照加快建立利益共同体的决定以威海市商业银行工会名义认购332.5904万元(有关利益共同体情况请见本节“三、本行股东情况”之“(四)自然人股东情况”之“2、自然人股东持股形成与变化情况”部分)。2005年12月28日,威海英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05]英华验字第223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05年12月28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已收到投资者缴纳的出资 287,157,814 元,注册资本由312,702,661元增至599,860,475元。2005年12月29日,山东银监局出具《关于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银监鲁准[2005]441号);2005年12 月30日,威海银监分局出具《关于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银监威准[2005]96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新增注册资本287,157,814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2005年12月30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取得由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2006年12月,第三次增资扩股2006 年 9 月 18 日,山东银监局出具《关于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进行增资扩股的批复》(银监鲁准[2006]350号),批准威海市商业银行面向社会企业法人及本行职工定向募集股份,本次增资扩股额度4亿股,按每股面值1元发行。2006年11 月9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注册资本由 599,860,475 元变更为 1,102,170,575 元,新增注册资本 502,310,100元。其中,山东高速集团等18家企业合计认购494,300,000元,按照加快利益共同体的决定以威海市商业银行工会名义认购5,709,600元,本行17名员工以现金认购2,300,500元。增资价格为1元/股,均以货币资金增资。2006年11 月15日,山东银监局出具《关于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增加2006年度增资扩股额度的批复》(银监鲁准[2006]400号),批准威海市商业银行2006年度在增资扩股4亿股的基础上,再面向威海当地企业法人及本行内部职工定向募集1.0231亿股,按每股面值1元平价发行。2006年11 月20日,威海英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06]英华验字第158号)。经审验,截至2006年11 月20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502,310,100 元,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威海市商业银行原注册资本为 599,860,475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102,170,575元。2006年12月25日,山东银监局出具《关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银监鲁准[2006]450 号),批准威海市商业银行将注册资本由599,860,475元变更为1,102,170,575元,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2006年12月26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取得由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2007年12月,第四次增资扩股2007 年11 月26日,山东银监局出具《关于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2007年增资扩股的批复》(银监鲁准[2007]336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面向省内企业法人定向募集股份。本次增资扩股额度为6.3亿股,按每股面值1元平价发行。2007年12月20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召开2007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增资扩股额共计为6.3亿股,先行新增注册资本198,012,708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1,300,183,283元。2007年12月20日,威海英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07]英华验字第183号)。经审验,截至2007年12月20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98,012,708元,均为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300,183,283元。2007年12月28日,山东银监局出具《关于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银监鲁准[2007]374 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由1,102,170,575元变更为1,300,183,283元,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2007年12月28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取得由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2009年9月,第五次增资扩股2009 年 8 月 4 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召开 2009 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威海市商业银行 2009 年增资扩股方案》,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由1,300,183,283元增资到2,000,000,000元,增资价格为1元/股。2009年8月11 日,山东银监局出具《关于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银监鲁准[2009]307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向地方财政、国内企业法人增资扩股699,816,717元。2009 年 8 月 4 日,威海英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09]英华验字第115 号)。经审验,截至2009年8月4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699,816,717元,均为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000,000,000元。2009年9月7日,山东银监局出具《关于同意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的批复》(银监鲁准[2009]331号),同意中国重汽集团增资威海市商业银行。2009 年 9 月 10 日,中国银监会出具《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和威海市财政局增持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的批复》(银监复[2009]334号),同意山东高速集团和威海市财政局增资威海市商业银行。2009 年 9 月 28日,山东银监局出具《关于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银监鲁准[2009]378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由1,300,183,283元变更为2,000,000,000元,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2009 年 9 月 29 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取得由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2011年7月,第一次派送红股2011年5月18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2,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股票股利,每100股派送红股6.4股,合计派送红股128,000,000股。2011年6月17日,山东银监局出具《关于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银监鲁准[2011]190 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由2,000,000,000元变更为2,128,000,000元。2011年7月1日,山东英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2011]英华验字第124-1 号),截至2011年 7 月1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已将未分配利润12,800万元转增股本。2011年7月22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8、2011年7月,第六次增资扩股2011年7月20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召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49,742,042 元,注册资本由2,128,000,000元变更为2,177,742,042元。2011年7月21日,山东英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2011]英华验字第169号)。经审验,截至2011年7月21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已收到威海市商业银行工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49,742,042元,增资价格为1元/股,为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177,742,042元。2011年7月22日,威海银监分局出具《关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银监威准[2011]54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由2,128,000,000元变更为2,177,742,042元,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2011年7月25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取得由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012年3月,第二次派送红股2012年3月5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21.78亿股为基数,其中2011年新增资本按照实际转增股本的时间计算,向全体股东派发股票股利,每100股派送红股10股,合计派送红股208,887,102股。2012 年 3 月 14 日,威海银监分局出具《关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银监威准[2012]19 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由2,177,742,042元变更为2,386,629,144元。2012 年 3 月 14 日,山东英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2012]英华验字第021-1号),截至 2012年3月14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已将未分配利润208,887,102元转增股本。2012年3月22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10、2012年5月,第七次增资扩股2011年11 月19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决议注册资本由2,177,742,042元增加至30亿元。以截至2011 年末总股本 2,177,742,04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配股3.775736254股,共计配股822,257,958股,配股价为2元/股,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根据分步实施配股方案,注册资本于 2012 年 6 月底前增加422,257,958元,由2,177,742,042元变更为26亿元;于2013年6月底前再增加4亿元,由26亿元变更为30亿元。2011年12月5日,山东银监局出具《关于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银监鲁准[2011]594 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面向老股东按照10:3.775736254的比例定向募集股份822,257,95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元。2012年5月4日,山东英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2012]英华验字第032-1号)。经审验,截至2012年5月3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配股款合计 844,515,916 元,配股价格为 2 元/股,均为货币资金出资,其中 422,257,958 元增加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422,257,958 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808,887,102元。2012年5月4日,威海银监分局出具《关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银监威准[2012]37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由2,386,629,144元变更为2,808,887,102元,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2012年5月7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取得由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1、2013年4月,第三次派送红股2013 年 3 月 22 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808,887,1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股票股利,每100 股派送红股10股,合计派送红股280,888,710股。2013 年 3 月 25 日,威海监管分局出具《威海银监分局关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威银监准[2013]21 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由2,808,887,102元变更为3,089,775,812元。2013年4月1日,山东英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2013]英华验字第011-1号),截至2013年4月 1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已将未分配利润280,888,710元转增股本。2013年4月7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12、2014年3月,第四次派送红股2014 年 3 月 10 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089,775,8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股票股利,每100 股派送红股10股,合计派送红股308,977,581股。2014年3月10日,山东英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2014]英华验字第006号),截 至 2014年3月10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已将未分配利润308,977,581元转增股本。2014年3月11 日,威海银监分局出具《关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威银监准[2014]13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由3,089,775,812元变更为3,398,753,393元。2014年3月12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13、2014年7月,第八次增资扩股2014年5月16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772,443,951元,每股增资价格2.6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4,171,197,344元,分别由中国重汽集团、山东高速股份和威海市财政局以货币资金参与认购。2014 年 5 月 28 日,山东银监局出具《关于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鲁银监准[2014]178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计划,共增资772,443,951元。2014 年 6 月 30 日,威海银监分局出具《关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威银监准[2014]42 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由3,398,753,393元变更为3,715,455,413元,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2014 年 7 月 14 日,威海银监分局出具《关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威银监准[2014]54 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由3,715,455,413元变更为3,792,699,808元,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2014 年 7 月 23 日,威海银监分局出具《关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威银监准[2014]55 号),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由3,792,699,808元变更为4,171,197,344元,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2014年8月14日,山东英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2014]英华验字第011号)。经审验,截至2014年7月23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已收到中国重汽集团、山东高速股份和威海市财政局缴纳的出资2,008,354,272.6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772,443,951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4 年 7 月 23 日,威海市商业银行取得由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1620152014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资产负债率(%)94.5593.8893.0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1875524.002630488.00813144.60
净资产收益率(%)17.1417.9918.69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6.9717.8818.56
基本每股收益(元)0.390.370.34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390.37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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