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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6-09-30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8-02-06
拟发行股数(万股) 27000.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92082.74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27000.00
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定价方 式,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定价
法定代表人林立
公司注册资本(元)2,700,000,000 成立日期1997-06-18
主营业务 证券经纪、投资银行、信用业务、资产管理、证券自营等
简介 (一)1988年公司前身江门证券(有限)公司成立及1992年其重新登记为江门证券公司1992年10月16日,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江门证券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江门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分行出资700.00万元,江门市财政局出资300.00万元,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二)1996年-2000年脱钩改制为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600万元) (三)2002年股权转让及2003年增资 1、2002年股权转让2002年6月28日,江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与希格玛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以858.00万元转让江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门证券11.79%股权。 2002年6月28日,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以1,456.00万元转让让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门证券20.00%股权。 2002年6月28日,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与怡景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怡景公司以1,456.00万元受让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持有江门证券20.00%股权。 2002年7月5日,同意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以每股1.30元转让其持有的1,120.00万股,同意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每股1.30元转让其持有的1,120.00万股,同意江门市自来水公司以每股1.30元转让其持有的660.00万股。 2002年12月9日,同意深圳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门证券1,120.00万元股份;同意怡景公司受让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持有的江门证券1,120.00万元股份;同意希格玛公司受让江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门证券660.00万元股份。 2002年12月12日,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深圳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江门证券20.00%股权,合计1,120.00万元出资;同意怡景公司受让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持有江门证券20.00%股权,合计1,120.00万元出资;同意希格玛公司受让江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持有江门证券11.79%股权,合计660.00万元出资。 2、2003年更名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增资至8.07亿元2003年2月8日,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600.00万元增至84,500.00万元,核准深圳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怡景公司、希格玛公司及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等持股5%以上单位的股东资格及出资额,核准公司增资扩股后更名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4月19日,江门证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600.00万元增加至8.07亿元,新增资本7.51亿元均以现金认购,新增股东10家,分别为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平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旺海怡康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同邦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滨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恒富源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特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创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子泰实业有限公司、国营云南开关厂,并同意公司更名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2006年-2013年股权转让及迁址 1、2006年股权转让2006年3月,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平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1%股权作价3,8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宝树实业有限公司;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旺海怡康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4.71%股权作价3,8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宝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滨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4.71%股权作价3,8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统安电子有限公司;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恒富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71%股权作价3,8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宝信实业有限公司;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创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72%股权作价3,0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国树实业有限公司。 2、2007年股权转让及迁址 (1)2007年股权转让2007年1月5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本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2.48%的股权作价520.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百讯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公司0.248%的股权作价52.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恒生源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公司0.248%的股权作价52.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太盈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公司0.248%的股权作价52.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财智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公司0.248%的股权作价52.00万元转让给安徽省同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公司0.248%的股权作价52.00万元转让给广州市特发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2007年12月公司注册地迁至珠海2007年8月29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江门市港口路1号”变更为“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夏湾华平路96号二层202-203号”。 3、2008年股权转让2008年3月13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深圳市恒生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96%股份作价4,0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莲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深圳市太盈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96%的股份作价4,0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金鹏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深圳市百讯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96%股份作价4,0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德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深圳市财智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96%股份作价4,0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瑞福达实业有限公司;同意深圳市嘉华丰电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71%股份作价3,8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荣庆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2009年股权转让及迁址 (1)2009年7月公司注册地迁至深圳2009年1月22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地由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夏湾华平路92号二层202-203房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五、六层,并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2)2009年股权转让2009年8月3日,鹤山市电机厂持有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25%股权评估价为240.00万元,同意鹤山市电机厂将0.25%股权以290.00万元转让给希格玛公司,免予挂牌,免予评估,将所得转让款用于偿还鹤山市源创电机有限公司欠款。 2009年8月12日,同意鹤山市金银珠宝公司将其持有的华林有限0.87%股权以8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希格玛公司2009年8月14日,华林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鹤山市金银珠宝公司将其持有的华林有限0.87%股权转让给希格玛公司,转让价格为840.00万元; 鹤山电机厂与债权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已达成和解,同意鹤山市电机厂将其持有的华林有限0.25%股权转让给希格玛公司,转让价格为290.00万元,用以偿还债务。 5、2013年股权转让 (1)2013年股权转让2012年11月10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深圳市莲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鹏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同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福达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特发实业有限公司、同意新疆德道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深圳市德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荣庆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子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银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诺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全部华林有限股权按每注册资本1元价格转让给立业集团,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2003年-2013年的股权代持及规范情况公司 2003年增资扩股时,由于受限当时当地政府对股东持股比例的要求,深圳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当时新增的股东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向江门证券增资并代其持有股权。此后,2006年至2009年股权转让中,除希格玛公司受让鹤山市电机厂和鹤山金银珠宝公司持有的华林有限股权之外,其它股权转让均为立业集团安排的代持方受让股权或代持方之间交易。为全部解决代持问题,立业集团于2013年3月与深圳市莲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该10家股东全部代持股份,对代持股权进行清理。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了[2012]6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实际控制人林立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对华林有限不予行政处罚。 (五)2014年增资至10.60亿元及迁址 1、2014年3月公司注册地迁至北京2013年12月3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将公司注册地迁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幢1501-1504,1511-15 14。 2、2014年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0.60亿元)201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0,700.00万元增加至106,000.00万元。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公司同比例增资,认购价格为每注册资本1.00元,新增资本全部以现金形式认购。 (六)2015年增资至20.80亿元及迁址 1、2015年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2.60亿元)2014年12月23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6,000.00万元增至126,000.00万元,原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增资,认购价格为每注册资本1.00元,新增资本全部以现金形式认购。 2、2015年8月公司注册地迁至西藏2015年4月22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住所地变更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君泰国际B 栋1层3号,并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3、2015年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20.80亿元)2015年7月14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26,000.00万元增加至208,000.00万元,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增资,认购价格为每注册资本1.00元,新增资本全部以现金形式认购。 (七)2016年3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4.30亿元根据 2016年2月19日公司《股东会决议》、2016年3月3日《发起人协议》,同意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801,425,988.47元,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所持比例按1:0.8674153842折股,折为股份公司总股本2,4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净资产余额中的171,665,798.63元计入一般风险准备、168,994,922.57元计入交易风险准备、7,153,534.86元保留在“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中、23,611,732.41元确认为新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将华林有限整体变更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 201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61169786_B01号)。 国众联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截至 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并于2016年2月20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6)第2-072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验资,并于2016年3月4日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1169786_B01号)。 2016年3月6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 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各项制度,同时选举第一届董事会、监 事会、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 2016年3月16日,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华林证券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1939663889)。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资产负债率(%)69.6675.7267.6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41.05149.13101.55
存货周转率(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602989.901077379.00190111.10
净资产收益率(%)7.8814.319.39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1913.748.47
基本每股收益(元)0.180.300.16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160.2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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