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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6-09-23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8-04-10
拟发行股数(万股) 31034.05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185833.5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31034.05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由发行人及其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
法定代表人张巍
公司注册资本(元)4,034,427,000 成立日期1996-05-02
主营业务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简介 (一)长城有限设立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1、1996 年 5 月长城有限成立:注册资本 15,700 万长城有限发起人为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 11 个法人。1995 年 11 月 24日,长城有限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复[1995]417 号)同意,在原深圳长城证券部和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机构合并的基础上组建而成。1996 年 3 月 25 日,深圳市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书》(深执信验字[1996]008 号),经审验,截至 1995年 12 月 31 日,长城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15,700 万元。 2、1998 年 7 月,第一次股权变更1998 年 6 月 1 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1998)新执字第115 号)和《民事裁定书》((1998)新执字第 116 号)裁定,将该院冻结的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合计 1,000 万元出资变卖给深圳市长兴达实业有限公司,以偿还债务;同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以《协助执行通知书》((1998)新协执字第 303 号)通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长城有限原属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 1,000 万元出资变更为深圳市长兴达实业有限公司所有。1998 年 6 月 14日,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深圳市长兴达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长城有限 1,000 万元出资以 1,350 万元的价格(1.35 元/出资额)转让给深圳市长兴达实业有限公司。1998 年 6 月 15 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前述股权转让。1998 年 7 月 13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3、2000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变更:注册资本增至 82,500 万元。 1996 年 7 月 26 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1999 年 9 月 28 日,深圳维明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深维资评报字(1999)第 033 号),长城有限截止评估基准日1999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25,371.27 万元,评估值为 34,215.50 万元。 1999 年 10 月 13 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长城有限注册资本由 15,700万元增加至 82,500 万元。该次增资首先以前述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为基础完成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611 万元,其次将对深圳新江南、深圳市汇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庐山置业有限公司、华能南方开发公司、深圳市长兴达实业有限公司应付未付的股利 3,156 万元、978 万元、973 万元、858 万元、840 万元转增资本 6,805万元,再次原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华能集团、华能南方开发公司、深圳新江南、深圳庐山置业有限公司、广东华能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旷宇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 1 元/出资额的价格分别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2,035.00 万元、8,705.71 万元、8,043.00 万元、2,000.00 万元、4,000.00 万元、0.29 万元,其他新增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北京三吉利能源公司、联大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天津市津洋置业有限公司以 1.15 元/出资额的价格分别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9,600.00 万元、5,000.00 万元、8,000.00 万元、4,000.00万元、1,000.00 万元。 1999 年 10 月 15 日,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1999]51 号),经审验,截至 1999 年 10 月 15 日,长城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66,800 万元,其中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611 万元、股利转增资本 6,805 万元,投入货币资金56,384 万元,变更后实收资本 82,500 万元。2000 年 3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43 号)核准了长城有限的增资扩股方案,长城有限注册资本由 15,700 万元增加到 82,500 万元,核准各股东资格和各自出资额。2000 年 12 月 26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4、2002 年 10 月,第三次股权变更2001 年 11 月 29 日、2002 年 4 月 1 日,长城有限分别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2002 年 7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函》(机构部部函[2002]251 号)批准深圳庐山置业有限公司受让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 4,000 万元股权。 2002 年 8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函》(机构部部函[2002]260 号)批准华能集团受让深圳庐山置业有限公司、联大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能源公司、上海鸿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洋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五龙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长城有限 15,476 万元、8,000 万元、5,000 万元、1,353 万元、1,000 万元、984 万元股权,深圳市旷宇实业有限公司受让深圳市汇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 2,672 万元股权。 2002 年 10 月 24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5、2003 年 9 月,第四次股权变更2000 年 9 月 16 日,华能集团与深圳国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以债权置换资产的协议》,华能集团以其对深圳国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与原华能南方开发公司的部分资产进行置换,置换的资产包括深圳国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 4,000 万元出资。 2003 年 8 月 10 日,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长兴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深圳市长兴达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长城有限 492 万元出资以 1,072.56 万元的价格(2.18 元/出资额)转让给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 7 月 25 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2003 年 9月 24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6、2004 年 6 月,第五次股权变更2004 年 2 月 8 日,深圳市长兴达实业有限公司与宁夏恒利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深圳市长兴达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长城有限 1,578 万元出资以 3,108.66 万元的价格(1.97 元/出资额)转让给宁夏恒利通。2004 年 3 月 10 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宜。2004 年 6 月 10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7、2005 年 3 月,第六次股权变更2004 年 7 月 19 日,华能集团出具《关于向华能资本服务公司划转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通知》(华能财[2004]330 号),决定将华能集团、广东华能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股份按账面价值无偿划转给华能资本。华能资本分别与华能集团、广东华能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协议》,华能集团、广东华能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长城有限 48.26%、2.42%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华能资本。 2004 年 9 月 28 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2005 年 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5]21 号)批准上述股权变更事宜。2005 年 3 月 8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8、2005 年 7 月,第七次股权变更2005 年 1 月 26 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5)浦中执字第 11 号)裁定,将洋浦新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 1,582 万元出资过户登记至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2005 年 4 月 26 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以《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浦中执字第 11号)通知深圳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协助执行前述裁定。2009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关于对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复函》(深证局函[2009]396 号),对上述股权变更予以备案。2005 年 7 月 28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9、2006 年 1 月,第八次股权变更2005 年 10 月 24 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5)浦中执字第 11-2 号)裁定,将洋浦新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 878 万元出资抵偿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应的债务。2005 年 11 月 21 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以《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浦中执字第 11号)通知深圳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协助执行:①解除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5 年 4 月 16 日对洋浦新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 878 万元出资的冻结;②将上述 878 万元出资过户登记于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2009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关于对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复函》(深证局函[2009]396 号),对上述股权变更予以备案。 2006 年 1 月 9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10、2006 年 7 月,第九次股权变更:注册资本增至 92,500 万元2005 年 11 月 11 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82,500 万元增至 92,500 万元,其中华能资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1 元/出资额的价格分别认购出资 5,000 万元。 2006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75 号)批准前述增资事宜,批准华能资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及出资额。 2006 年 4 月 26 日,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瑞华恒信验字(2006)第 2016 号),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12 月 22 日,长城有限已收到华能资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均为货币资金出资。2006 年 7 月 7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11、2007 年 1 月,第十次股权变更2006 年 12 月 22 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5)浦中执字第 11-4 号)裁定,将海南乐普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 2,460 万元出资过户至海南万众名下。2007 年 1 月 8 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以《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浦中执字第 11-4 号)通知深圳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协助执行前述裁定内容。2009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关于对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复函》(深证局函[2009]396 号),对该次股权变更予以备案。2007 年 1 月 12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12、2007 年 7 月,第十一次股权变更:注册资本增至 156,700 万元2006 年 12 月 28 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华能资本、深圳新江南、中核财务分别将其持有长城有限 55,000 万元、6,100 万元、3,100 万元次级债按 1 元/出资额的价格转为长城有限股本金;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长城有限2,091 万元出资转让给华能资本,深圳市旷宇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长城有限6,672 万元出资转让给深圳新江南,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长城有限 9,600万元出资转让给中核财务。 经沃克森(北京)评估,长城有限截至 2006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4.30 亿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9.17 亿元(折合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为 0.99 元),评估增值 4.87 亿元。 2006 年 12 月 29 日,华能资本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长城有限的 2,091 万元出资以 2,091 万元的价格(1 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能资本。2007 年 1 月 5 日,深圳新江南与深圳市旷宇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深圳市旷宇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长城有限的 6,672 万元出资以 6,672 万元的价格(1 元/出资额)转让给深圳新江南。 2007 年 1 月 26 日,中核财务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中国核工业集团将其持有长城有限的 9,600 万元出资以 11,184 万元的价格(1.165元/出资额)转让给中核财务。 2007 年 4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87 号)批准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批准长城有限此次增资中华能资本、深圳新江南、中核财务的股东资格和出资额。2007 年 4 月 30 日,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瑞华恒信验字[2007]第 2036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4 月 17 日,长城有限已将华能资本、深圳新江南、中核财务持有的长城有限合计 64,200 万元次级债转增股本,变更后长城有限注册资本 156,700 万元、实收资本 156,700 万元。2007 年 7 月 20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13、2008 年 1 月,第十二次股权变更:注册资本增至 206,700 万元2007 年 8 月 25 日,沃克森(北京)出具《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07]第 0103 号),长城有限截至 2007 年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167,037.41 万元,评估值为 547,972.00 万元。 2007 年 10 月 16 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其中:深圳能源、仪电控股、宝新能源、莆田市综合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兵团国资、华峰集团、华凯集团、阳光照明、世纪昆仑、中铁二院、新湖中宝以 6元/出资额的价格分别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7,000 万元、4,300 万元、3,500 万元、2,900万元、2,200 万元、2,000 万元、2,000 万元、1,700 万元、1,700 万元、1,700 万元、1,000 万元。 2007 年 12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342 号)批准,长城有限实施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156,700 万元增加到 206,700 万元,批准该次增资中深圳能源持有证券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资格。 2007 年 12 月 2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京验字[2007]第 033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12 月 29 日,长城有限已收到认购该次增资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5 亿元,均为货币出资。2008 年 1 月 18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14、2008 年 1 月,第十三次股权变更2007 年 12 月 27 日,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7)海南执字第 90-16 号)裁定,将海南万众持有的长城有限 1,000 万元出资额和 1,100 万元出资额分别划归鹏润地产和柏恩投资。2008 年 1 月 28 日,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以《协助执行通知书》((2007)海南执字第 90-17 号)通知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协助执行前述裁定。2009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关于对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复函》(深证局函[2009]396 号),对该次股权变更予以备案。2008 年 1 月 29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15、2008 年 8 月,第十四次股权变更2007 年 8 月 25 日,沃克森(北京)出具《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07]第 0194 号),长城有限截至 2007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167,037.41 万元,评估值为 547,972.00 万元。2008年 4 月 11 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中核财务对外转让其持有长城有限的 2,200万元出资。2008 年 4 月 18 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中核财务将持有的长城有限 1.06%股权(2,200 万元出资额)以 13,200 万元(6 元/出资额)转让给九华发展。2008 年 7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深证局函[2008]327 号),对九华发展受让中核财务持有的长城有限 2,200 万元股权(占出资额 1.06%)无异议。2008 年 8月 15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 16、2009 年 8 月,第十五次股权变更2008 年 11 月 25 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划拨2900 万股长城证券股权的通知》(莆国资产权[2008]38 号),决定将莆田市综合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 2,900 万元出资划拨给湄洲湾控股。2008 年12 月 26 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前述股权变更事宜。2008 年 12 月 29 日,莆田市综合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与湄洲湾控股签订《股权划拨协议书》,莆田市综合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长城有限 2,900 万元出资划拨给湄洲湾控股。2009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关于对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深证局函[2009]395 号),对湄洲湾控股受让莆田市综合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 2,900 万元出资(占出资额 1.40%)无异议。2009 年 8 月 11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 17、2010 年 12 月,第十六次股权变更2010 年 9 月 10 日,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00 万元(2.42%)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10]108 号),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 5,000 万元出资的市场价值为 27,011.02 万元。 2010 年 11 月 22 日,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绵阳市国资委关于对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竞买长城证券股权项目予以核准的函》(绵国资产[2010]64 号),同意长虹集团参与竞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的长城有限 5,000 万元出资。 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长虹集团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年 11 月 26 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30,050 万元将其持有的长城有限 5,000 万元出资(6.01 元/出资额)转让给长虹集团。2010 年 11月 29 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宜。2010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关于对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深证局机构字[2010]347 号),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无异议。2010 年 12 月 28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18、2011 年 3 月,第十七次股权变更 2010 年 6 月 9 日,海南万众与洋浦天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海南万众将持有的长城有限 0.17%股权(360 万元出资额)以 2,160 万元的价格(6 元/出资额)转让给洋浦天清。2010 年 11 月 16 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前述股权转让。2011年 2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关于对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以下股权转让的无异议函》(深证局机构字[2011]30 号),对前述股权转让事宜无异议。 2011 年 3 月 25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19、2012 年 5 月,第十八次股权变更2010 年 11 月 2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10)二中执字第 1684 号)裁定,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 680.26 万元出资过户登记至北京信托名下。2010 年 11 月 24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协助执行通知书》((2010)二中执字第 1684 号),通知深圳市工商局协助执行前述裁定事项。2011 年 7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关于对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深证局机构字[2011]154 号),对前述股权变更无异议。2012 年 5 月 4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20、2012 年 8 月,第十九次股权变更2011 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11)二中执字第 100号)裁定,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 1,779.74 万元出资过户登记至华证资管名下。2011 年 4 月 26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协助执行通知书》((2011)二中执字第 100 号),通知深圳市工商局法制科协助执行前述裁定事项。 2012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复函》(深证局机构字[2012]118 号),认定华证资管不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股东资格条件,长城有限应督促华证资管在该复函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将其持有长城有限的股权转让给具备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受让方。 2012 年 8 月 13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 21、2013 年 7 月,第二十次股权变更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长城有限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03,485.39 万元,评估值为 895,011.00 万元。 2013 年 5 月,南方传媒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交易,以 7,706.2742 万元受让华证资管持有的长城有限 1,779.74 万元出资(4.33 元/出资额)。2013 年 5 月 31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3 年 7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深圳证监局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深证局机构字[2013]52 号),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无异议。2013 年 7 月 12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22、2014 年 9 月,第二十一次股权变更2012 年 11 月 30 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民再申字第 258号)裁定,确认海南华莱所持有的长城有限 1,230 万出资属洋浦新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2014 年 1 月 21 日,洋浦新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招商湘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洋浦新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长城有限 0.60%股权(1,230 万元出资额)以 5,055.30 万元(4.11 元/出资额)转让给招商湘江。2014 年5 月 9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13)海中法执字第486-1 号),裁定将申请执行人由洋浦新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招商湘江;2014 年 5 月 13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13)海中法执字第 486-2 号),裁定将海南华莱持有的长城有限 1,230 万出资过户至招商湘江名下。2014 年 6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深圳证监局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深证局机构字[2014]38 号),对招商湘江受让海南华莱持有的长城有限 1,23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 0.60%)无异议。2014 年 9 月 5 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 (二)股份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1、2015 年 4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14 年 11 月 15 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长城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长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日,长城有限全体股东签署《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长城有限净资产 6,507,701,452.66 元按照 1:0.3176 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份,共计折合股份数为 2,067,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 2015 年 2 月 4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67 号)原则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015 年 3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5]32 号),核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 2015 年 3 月 31 日,长城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召开发行人创立大会。 同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股份公司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止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5034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了股份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5 年 11 月,股权变动:股本由 206,700 万元增加至 279,306.4815 万元2015 年 4 月 28 日,长城证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增资扩股工作。2015 年 9 月 9 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888 号),同意公司该次增资扩股方案。 华能资本、深圳能源、深圳新江南、长虹集团、宝新能源、湄洲湾控股、兵团国资、九华发展、华凯集团、南方传媒、世纪昆仑、宁夏恒利通、招商湘江、柏恩投资、鹏润地产、洋浦天清共 16 家股东以 6.5 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增资扩股后,公司股本由 206,700 万元增加到 279,306.4815 万元。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2015 年 1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深证局机构字[2015]97 号”《关于接收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调整备案文件的回执》,对公司报送的上述股权变更事宜予以备案。 2016 年7 月28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31912U)。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资产负债率(%)78.3074.3470.6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4.2415.0713.04
存货周转率(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122928.50-476601.20-268983.40
净资产收益率(%)9.378.585.93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368.565.92
基本每股收益(元)0.570.480.32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570.4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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