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有大行密集发行资本补充与损失吸收工具。9月10日,工商银行2026年第四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市场俗称"永续债")发行完毕,规模2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1.86%;该行年内第二、三、四期分别于6月、7月、9月完成,单期规模均为200亿元(据工商银行公告)。中国银行亦于9月3日发行、9月7日完成2026年第二期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非资本债券发行,规模400亿元。没有固定期限的永续债究竟何时偿还、银行为何发行?本文将拆解这一银行资本管理中的专业工具。
一、永续债是什么?——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永续债的正式名称为"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是商业银行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行的、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合格资本工具,国际市场通常将其归类为AT1(额外一级资本)工具。
其核心特征包括:没有固定到期日,存续期与发行人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发行人不承担强制还本义务;在满足约定条件时按期付息。票面利率通常前5年固定,之后每5年重定价一次——每5年为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由基准利率加固定利差构成,且按规定不得包含利率跳升机制或其他赎回激励。
这与普通债券存在本质区别。普通债券具有明确到期日,如3年期、5年期,到期后发行人必须还本付息;永续债则没有这一"终点",理论上可随发行人持续存续。
投资者为何愿意认购?主要在于其票息通常高于同期限普通金融债(以工商银行第四期为例,前5年票面利率1.86%,高于同期同期限利率债水平),能够提供较长期限的利息现金流,适合银行理财、保险资金、公募基金等机构型资金配置。但需注意,永续债的付息并非刚性:发行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利息非累积,未足额派息的差额部分不结转至下一计息年度。同时,一旦取消派息,在恢复全额派息前,发行人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即所谓"股息制动"。付息还受到损失吸收条款的约束。
二、"永续"的关键:赎回选择权在发行人
永续债虽称"无固定期限",但实践中均设置发行人赎回权:自发行之日起满5年后,发行人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
这意味着,银行可根据自身资本状况、市场利率环境和监管要求,自主决定是否提前偿还。但赎回并非"想赎就赎",还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且不得向市场形成"赎回权将被行使"的预期。同时须满足两项条件之一:一是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工具,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替换;二是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监管资本要求。
因此,永续债的"永续"并非强制性的"永远不还",而是发行人在监管约束下拥有"是否提前偿还"的选择权。若市场利率下行,银行可通过发行新工具置换旧债,降低资本成本;若资本充足,也可选择不赎回,使资金继续留在账上。
三、核心功能: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理解永续债的关键,在于银行监管资本的分层结构。
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银行资本通常分为三层: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由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等构成,质量最高;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则属于补充性资本工具。
永续债的特殊之处在于:在满足监管合格标准,并符合财政部《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关于权益工具确认条件时,其募集资金可计入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而不仅是普通负债。这意味着,银行发行永续债,可以在未立即稀释普通股股东权益的前提下,直接增厚资本实力。资本充足率是银行监管的核心指标,资本越充足,银行可承载的业务规模和风险敞口越大,抗风险能力也越强。因此,永续债是银行资本补充工具箱中的重要工具。
四、损失吸收机制:极端情形下的"安全垫"
永续债之所以能计入银行资本,还在于其损失吸收条款:当触发事件发生时,债券本金可被减记,即部分或全部本金一笔勾销,从而直接吸收银行损失。
触发事件分为两类:一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即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含)以下;二是"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即监管机构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或转股、银行将无法生存,或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支持、银行将无法生存。这里需要特别说明:按现行规则(2019年11月《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会计分类为权益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只须设定"无法生存触发事件"。由于境内银行永续债在会计上均计入权益工具,因此目前境内发行的银行永续债均只设"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并未设置5.125%的持续经营触发事件;5.125%这一阈值适用于会计分类为负债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换言之,境内银行永续债的减记开关,由监管机构在银行"无法生存"的极端情形下触发。目前境内银行永续债的募集说明书一般也只设减记条款。
至于受偿顺序,永续债劣后于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及顺位更高的次级债务,但优先于优先股和普通股股东。在处置或清算情景下,这意味着它先于股东承担损失。
这一机制正是监管允许永续债计入银行资本的前提:它确实能在关键时刻"扛事"。2023年3月瑞银收购瑞信过程中,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即宣布将瑞信面值约160亿瑞郎(约合172亿美元)的AT1债券全额减记为零。因此,永续债较高的票面利率,本质上包含了对减记等损失吸收风险的定价,并非"保本保息"产品。
五、与TLAC非资本债券有何不同
近期中国银行发行的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与永续债同属银行损失吸收工具,但监管属性不同。
TLAC非资本债券由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为满足总损失吸收能力要求而发行,具有吸收损失功能,但不属于商业银行资本(依据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关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2〕100号)。其受偿顺序劣后于"除外负债"、优先于各级合格资本工具,属于"夹层"工具;且须待二级资本工具全部减记或转为普通股后,方可被强制要求减记或转股,主要在处置阶段吸收损失。永续债则计入其他一级资本,是合格资本工具。二者不可简单混同。
六、对投资者的启示
第一,永续债是银行"补血"的重要工具,但发行本身并不等同于"资本压力"。一方面,它服务于监管达标(如资本充足率、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及TLAC要求)与业务扩张带来的资本消耗,也存在到期工具"赎旧发新"的刚性滚续需求;另一方面,在低利率窗口下,国有大行以较低票面利率发行永续债,更多是主动优化资本与负债结构的安排——2026年6月末,建设银行、工商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9.42%、18.57%,均显著高于监管要求。相比之下,部分中小银行面临的资本补充压力更为突出。因此,观察永续债的发行节奏、发行利率与认购情况,可作为理解银行资本管理策略与市场信用定价的窗口。
第二,永续债不等于普通债券。投资者需关注减记风险、利息取消与非累积风险、不赎回风险、利率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极端情况下,本金可能被部分或全部减记,不能简单视为"保本保息"资产。
第三,理解永续债,就理解了银行资本的"分层逻辑"。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对应不同资本工具。永续债是其他一级资本的代表性工具,读懂它,就打通了理解银行资本管理的一条关键路径。
永续债是银行资本管理工具箱中的"特殊弹药"——没有固定期限,却计入监管资本;名义上付息,付息却可由发行人取消;平时充实资本,关键时刻吸收损失。它不是普通债,而是银行资本安全垫的重要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