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债券承销不力,浙商银行、邮储银行收到自律处分

资本邦 作者:Sia 2021-06-21 09:32: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6月21日,资本邦了解到,上周五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了对浙商银行(601916.SH)和邮储银行(601658.SH)的自律处分通知。

处分内容显示,浙商银行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在为海城市金财土地房屋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其中包括:

一、募集资金用途监测存在重大疏漏;二、对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及偿债保障措施尽职调查不到位,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不准确;三、未按规定开展询价工作,发行文件中承销方式信息披露不准确;四、对发行人重大事项披露督导义务履行不到位;五、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与形式不完整、底稿保存不完善。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浙商银行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此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此外,在对邮储银行的调查中发现,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邮储银行存在两项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 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簿记建档过程中,未按照《发行方案》及《申购说明》约定时间接受申购定单,开展相关簿记工作;二、 成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以来,未及时合规配备、使用簿记场所和设备,未能妥善保管簿记建档期间相关工作底稿。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邮储银行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此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邮储银行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