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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收业务“变天”,央行代收“新规”今起实施

资本邦 作者:Sia 2021-04-27 14: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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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资本邦了解到,银行代收业务“新规”即将落地实施。

去年10月26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施行”。这也意味着,今年4月26日起,针对银行代收业务的新规将正式实施。

此外《通知》还提到,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应当对照此通知要求对存量代收业务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同意后执行。

对于代收业务的定义,《通知》规定称,指经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托代收机构按照约定的频率、额度等条件,从付款人开户机构扣划付款人账户资金给收款人,且付款人开户机构不再与付款人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支付业务。代收业务适用于收款人固定,付款频率或者额度等条件事先约定且相对固定的特定场景。

对于代收业务的试用场景,《通知》明确表示,付款人与收款人、付款人与付款人开户机构、收款人与代收机构分别签订代收服务协议的,付款人开户机构可以支持付款人(代收机构可以根据收款人委托)通过代收业务办理覆盖便民服务、政府服务、通讯服务、非投资型保险等相关费用缴纳,以及公益捐款,信用卡还款、银行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有发放贷款资质许可的其他机构的贷款偿还,银行账户充值,资金归集,以及缴纳租金、会员费用等小额便民业务。

而对于付款人、收款人及付款人开户机构同时签订三方代收服务协议的,除第一项所列适用场景外,付款人开户机构还可以支持付款人(代收机构还可以根据收款人委托)通过代收业务缴纳教育培训费用、偿还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定期或者定额投资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发行的基金或者理财产品、缴纳投资型保险费用等。

代收业务适用场景

同时,《通知》也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机构的相关责任。

人民银行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将《通知》执行情况纳入业务检查重点,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且,针对银行、支付机构违反《通知》规定的,情节轻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可责令清算机构暂停为其提供代收业务相关转接清算服务;此外,对于清算机构违反《通知》规定,或者明知、应知成员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仍为其提供代收业务相关转接清算服务,情节轻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也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悉,代收“新规”落地之际,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已参照新规执行或优化其代收、代扣业务。

4月16日,交通银行官网发布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公告,内容表示,交通银行自2021年4月17日起执行人民银行规范代收业务新规,统一按照规范要求向客户提供代收代扣服务。包括通过交易渠道提醒、短信等方式通知用户发生的代扣信息,并根据用户的签约信息提示您通过交行或收款方渠道补充完善您的代扣协议。

而招商银行官网也曾发布相应公告,表示计划对信用卡代收业务进行升级维护:自2021年4月20日起(含),招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付款人),在使用该行信用卡作为付款账户进行代收业务付款时,需事先或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与招商银行、代收机构、商户之间签订代收业务协议。如客户未能及时完成代收协议签约,用户相关的信用卡代收付款将会失败。

4月23日,中信银行官网发布优化代收业务的公告称,中信银行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要求,对办理代收服务(涉及费用缴纳、公益捐款、账户充值、信用卡还款等)的客户,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协议约定优化代收服务,并发送业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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