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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外资控股券商股权生变,瑞银集团增持瑞银证券股份至67%

来源:资本邦 作者:Sia 2021-03-15 13: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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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资本邦了解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告显示,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东交通集团)、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国家能源集团资本)公开转让所持有的瑞银证券股权,合计转让比例为16%。其中,广东省交通集团出让瑞银证券14.01%股权,转让底价为4.74亿元;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让1.99%股权,转让底价为6733.008万元。若上述股权均以底价成交,受让价合计约为5.41亿。

有关媒体报道,上述两例股权转让受让方确认均为瑞银集团。若顺利受让这部分股权,瑞银集团将增持瑞银证券股份至67%。

“中国是瑞银的重要市场。中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为瑞银在中国的所有业务带来重大机遇,包括财富管理、资产管理以及投资银行业务。瑞银一直致力于发展中国市场,并将继续实行战略性投资。我们进一步增持瑞银证券印证了我们对中国市场的承诺。”瑞银集团表示。

当前,瑞银证券现有股东包括瑞银集团(51%)、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33%)、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4.01%)及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99%)。若此番股权转让成功后,瑞银证券股东将变为只有两家——瑞银集团和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条件显示,根据转让方与现有股东UBS AG的相关约定,若UBS AG成为两项股权转让事项的受让方,需在交割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东省交通集团支付后端选择权费,该等款项相当于人民币1594.41万元加上2021年3月5日(不含该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日历月数(取整至下一个整月)乘以每个日历月人民币199.3万元;同时,UBS AG需向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支付101.25万元加上2021年2月23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日历月数乘以每个日历月人民币12.66万元。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就选择网络竞价方式(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0年4月1日起,证监会正式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外资券商加码中国业务的节奏不断加快。有关分析师表示,长期来看,海外顶级投行参与度的提升,不仅将带来增量资金,引入更多优秀人才、先进理念与创新业务经验。对国内本土券商来说,也有望为创新与变革之路打开全新视野,并产生“鲶鱼效应”,倒逼行业转型升级。同时与外资走进来匹配的是国内券商的走出去,有望培育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优质券商,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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