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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大行中首个吃螃蟹!建行金融科技子公司要引入外部股东,增资后估值不低100亿

来源:券商中国 作者:马传茂 2020-07-29 1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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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国有大行金融科技子公司计划通过增资引入外部股东!

首家国有大行金融科技子公司计划通过增资引入外部股东!

北交所信息显示,建行旗下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建信金科”)增资项目日前上线。根据公告,建信金科希望引入不超过5个投资方,增资后新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10%。

这在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中并不多见。此前,只有兴业银行旗下的兴业数金存在3家外部机构股东,且外部股东持股已于去年9月悉数回购;其余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普遍由母行全额出资。

此外,建信金科此次增资还对意向投资方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不仅对其综合实力、投资报价、持股比例提出要求,投资方暂时还不享有建信金科董事会、监事会席位。

截至目前,已成立的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数量已超过10家。其中,农行旗下农银金科于28日注册成立。此外,交行、广发银行、中原银行等多家银行也计划设立科技子公司。

首家大行金融科技子公司增资

据了解,建信金科是建行旗下从事金融科技行业的全资子公司,由建行体系内直属的7家开发中心和1家研发中心整体转制而来,于2018年4月在上海开业,是国有大行中首家成立的金融科技公司。

截至目前,建信金科注册资本为16亿元,位列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首位。根据安排,公司希望通过此次增资,引入不超过5个投资方,增资完成后新增投资方持股比例不超过10%,原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90%。以此计算,增资后建信金科总股本不超过17.78亿股。

建信金科还设置要求称,此次增资单一投资方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不低于1%,不高于3%,并按每1%股权不低于1亿元报价。这也意味着,此次增资单价并不低,增资后公司估值不低于100亿元。

公告显示,建信金科此次增资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业务经营及战略投资需求,募资总额超出拟新增注册资本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分享。

建信金科还在增资项目中披露了近年经营业绩。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1亿元,同比增长470%以上,但全年录得净亏损约4.72亿元,亏损规模较2018年扩大约2亿元。

而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6亿元,录得净亏损1.75亿元。截至6月底,公司总资产约25.25亿元,所有者权益6.89亿元。

事实上,建信金科也是首家通过增资引入外部股东的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在这之前,已开业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基本都是由母行全资持有,方便母行进行统一管理,以服务母行集团为首要职能。

兴业银行旗下金融科技子公司——兴业数金则在成立时采取了外部合资、绝对控股的方式进行股权安排。公司最初注册资本5亿元,其中兴业银行控制51%股权,倍远投资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持股19%,新大陆、高伟达、金证股份作为战略股东分别持股10%。

不过截至今年2月,兴业数金已完成回购三家外部股东所持的全部股份,并于今年6月完成减资工商信息变更。目前,兴业数金注册资本减至3.5亿元,其中兴业银行通过兴业国信资管持股72.86%,倍远投资持股27.14%。

新股东暂不享有董监事席位

虽然盈利指标并不出彩,但建信金科依旧在此次增资项目中对意向投资方设置了较高的增资单价及准入门槛。具体包括:

一是,增资后建信金科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不变。也就是说,新股东暂时不享有董事会、监事会席位;

二是,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且存续的内资公司法人,净资产不得低于30亿元,或其控股股东净资产不得低于400亿元;

三是,意向投资方或其实控人的主营业务与建信金科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实质性竞争关系;

四是,意向投资方不得使用受托(管理)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参与此次增资,且拟投资金额不高于其净资产;

五是,该增资项目不接受投资方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不接受代替投资、委托投资、联合体投资。

而在9月中旬增资信息发布期满,确认意向投资方具备投资资格后,建信金科有权决定是否启动对投资方的遴选程序,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各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遴选标准除了投资方综合实力、投资报价外:

1、意向投资方或其实控人属于国家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或政策性金融机构优先;

2、意向投资方或其实控人与建信金科及建行战略发展的业务协同性、互补性,能引入核心技术、场景生态、关键数据等战略业务资源支持战略发展,已与建信金科或建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优先;

3、意向投资方对建信金科战略定位及发展理念充分认可,并积极支持建信金科立足科技引擎,持续经营、创新发展理念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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